却说金鸡脚、银鸡脚、曹伍,就跟龟孙子一样,一路向西,狼狈逃窜。忽于一日,来到艾山脚下。
歇一歇脚吧。曹伍央告道。
金鸡脚和银鸡脚似乎也累了。歇一歇就歇一歇吧。反正离开琅琊水泊也有两千里地了,他们不会再追来了。
哎哈,金鸡脚和银鸡脚一直担心着苏宁一路追来呀!
苏宁才不稀赖追剿他们呢。他现在,正在琅琊山上,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庆三日哩。这是山东人的秉性。没有办法,这样的胜利,不庆祝怎么能行。这种喜悦,压是压不住的。
不说了,不说了。还是说说金鸡脚和银鸡脚吧。
如今,他们坐在艾山脚下,一人啃了一个麦饼子,有些口渴,正想想找一口水喝。金鸡脚就冲着曹伍喊道:“曹伍,你个破猎户,你过来。”
曹伍有一手好枪法,过去是他们村寨里有名的猎手。每次出山,曹伍都不会空手而归。有一次在山上,几十米外有一只受到惊吓的麂子撒蹄狂奔,曹伍不慌不忙,猎枪一响,麂子往前扑腾几步,就摔倒在地上了。
破猎户?是的,曹伍生前,是打猎的出身。自从突袭失败,狂逃一路,金鸡脚喊了他一路破猎户。意思他就是一个破打猎的,若指望他能指挥一场战役,想都甭想啊。
曹伍找了半天,才在一个干河沟里找到一片水域。三年之前,艾山被鬼伯达一把火给烧了,山上的树木都烧焦了,河水也干涸了。那死水汪子仅有数米宽。好在没有人去搅活,水还算清。
曹伍费了好大的劲,才从一块大石头后边找到一个破罐子,舀来半罐子水。
金鸡脚和银鸡脚每人从破罐子里捧了两捧水,喝下去。突然,金鸡脚感觉嘴里竟然有两只蝌蚪,他当即兴奋地啊呀大叫起来,吓得银鸡脚险些儿跌倒在地上。
“你叫什么?”
“蝌蚪!蝌蚪!”
“蝌蚪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蝌蚪好歹也算肉啊,都好几天没吃上肉了。”金鸡脚叹息道。
原来是这。银鸡脚鄙夷。都什么时候了,还想吃肉。能保住命就不错了。
金鸡脚和银鸡脚吵吵嚷嚷不停,只有曹伍一声不哼。他不敢哼一声。这次战役,都是他瞎指挥,非要喝什么气血。否则的话,拿下琅琊水泊,不在话下。
一路上曹伍只吃了两把麦面儿,还是落在兜里,没撒掉的。
他们三个看着眼前的这座艾山。如今,它已经开始变绿,那些烧焦的木桩,有的已经枯烂,和泥土混在一起,成了肥料。有的又从根基处发出了新的枝叶。变化最为明显的,是地面上的植被,如果不仔细看,还真不知道这里曾经燃烧过一场大火。
金鸡脚和银鸡脚眼看着艾山,内心里五味杂陈。尽管他们对鬼伯达看不上眼儿。可是,鬼伯达也是打过几次漂亮仗的。那像他们俩,影子部队刚刚组建时,器械库就遭到了轰炸。两次去琅琊水泊侦察,两次以失败告终。有一次,他自己竟然差点儿挂在了那里。
更要命的是这次,准备已久的突袭任务,竟然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之内给摧毁了。
一想到这,他们就有些害怕。要知道,他们可是在丰都大帝那儿夸下海口的。如今就这么回去了,不光丰都大帝那里不好交待,就算在鬼伯达面前,也没有面子,不光彩啊。
不行,得想一个辙,不能就这样回去了。
最后,金鸡脚和银鸡脚商定,此地离克家寨不远了,不如先到克家寨呆一阵子,再作打算。
也好,反正现在就回丰都是不明智的。
他们商议已定,即刻起身,翻过山峦,向北而行,朝克家寨走去。
就在他们到达山的北麓,举头望去,只见远远的一个杏帘酒旗,上面写着“一兢味”三个字,眼前忽然一亮。他们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竟然还有店家。不如过去喝一杯,一来压压惊,二来解解馋,再走也不迟啊。
这是一兢味酒家,没错,就是克勤克俭的。虽然现在的生意不怎么样,他们依然坚守着。因为他们的饭店实在没有什么成本,两间茅草屋,分文不需。菜品可以自己种植,各种野味到山里走一圈就能打来几只。虽然这艾山已不比从前了,但是山鸡野兔的还是不少。只有这酒,需要采购,但那个东西能放,百年不坏。
所以,尽管生意难做,他们仍不愿意把它转让出去。他们甚至还想着,一旦苏宁在琅琊水泊有了信儿,他们就去琅琊水泊经营他们的一兢味去。
只是他们不知道,曲和、剑哥哥他们自从离开艾山,把财宝运走,不曾想路上被鬼霸天给劫去了,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令他们焦头烂额,哪里还想着克勤、克俭的事儿,所以根本没跟苏宁提起。苏宁也压根儿不知道。
这一天,夫妇俩正在店前闲坐,猛然看见从远处走来三位鬼汉。起初他们还以为是蕲艾镇或者克家寨的呢。等走到近前,仔细一看,又不像啊。蕲艾镇和克家寨的没有这样的打扮。看那样子,分明是城里的装扮啊。
克勤于是上前打招呼。“哟,三位爷是从哪儿来啊,行路口渴,要不要讨杯酒吃?”
只听一位嗡声答道:“我们正有此意。”
哟,克勤克俭闻听,喜从天降。
夫妇俩赶紧招呼三位进店,一面拂尘让座,一面去后厨忙碌开来。
“有好酒好肉吗?”
克勤爽快应道:“全是陈酿,好得很。肉是腌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