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我爱你爱得太深,在漆黑的夜里,我常常迫使自己用遗忘来结束我们的过往。我想轻松的、笑着携你的手,却又害怕那些梦想都成为你的负担。啸锋,登上纽约班机的那一天,我后悔莫及,我以为我们各自的一半真正出现的时候,就会把曾经潇洒地抛掉,然而向前走真的好难。◆
半遮的花伞下,一双人影,在八月的阳光下拉得很长、很长。
北京和南方潮湿的天气不太一样,即使八月常常是炎夏三伏的末伏,阳光产生的紫外线很强,但在有树木或建筑掩映的地方,还是能在炎热中感觉到几丝凉爽。
有不少的人,大概又乘着汽车到天津去赶海了,许啸锋携着珩儿的手,一面踱步在石板路上,一面想象着天津塘沽海滩热闹的情景。今年是他最忙碌的一年,尤其是从杭州回来之后,已经两个月了,恐怕就是因为开了那个“可恶”的记者招待会,他如今难得抽出一天的空来陪珩儿散步。不过,他还真在围甲联赛上创造了四连胜,其中战胜的对手也再次包括了骆岩,珩儿自然也颇感欣慰。
而令许啸锋感到有点意外的是,他本来想带珩儿去天坛公园走上一圈,珩儿却偏要说等下次,这次就逛逛老北京的胡同。许啸锋心想,三潭棋社的装修不就有老北京的风味吗?干什么还要去胡同里转悠?后来转念一想,珩儿对自己说过,她父亲是北京人,或许是她的乡愁又作怪了吧,虽然已经身在北京,却还要追溯到更久以前的北京。
但话说回来,老北京胡同的确是反映北京民俗风情的一大特色,绝对值得一逛。北京人非常讲究走路,大街小巷也几乎都是纵横交错、横平竖直,走路不可能取巧,到了拐弯处都是硬生生的折过去,没有圆滑的弯儿。走北京的大街,市容倒是整洁,看着也挺气派,但一塞起车来,可就变成了乱哄哄的一片。因此,有不少人不爱走大街,偏爱穿胡同,尽管胡同之间的道路是石板路或土路,但至少你可以避开你不想看到的东西。
“啸锋,原来北京有这么多的胡同啊。”
珩儿跟着许啸锋在胡同里转来转去,好像满有兴趣。
许啸锋回头冲她一笑:“我虽然不是北京人,但自从八岁跟着老师到北京之后,韵秋姐就经常带我钻胡同。听说在明朝的时候,北京的内城加外城的胡同一共就有上千条,到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就上了两千,现在应该是四千多条了吧。”
“这么厉害?”
“可不是?我刚来北京的时候,跟着韵秋姐穿胡同,要是她不在,我准迷路。”
“为什么?我倒不觉得容易迷路。”
珩儿不解地望着他的脸。
许啸锋立刻接上她的话:“那是因为你爸爸是北京人,虽然你生长在台湾,但你骨子里始终带着北京味儿。在我的家乡重庆,如果你去问路,人家指路的都会跟你说前后左右。可在北京就不同了,这里的人方向感简直是超强无比,大家都说东南西北。后来韵秋姐告诉我,元朝的时候,那些皇帝建设城市时留下了一些东西,就是胡同和四合院,让整个北京城变成了军营一样的‘豆腐块’,不论是大街还是胡同,朝向都是正东、正西、正南、正北。蒙古人就给咱们留下了这些玩意儿,好处是不少,可对我们外地人来说,要适应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记得自己真正学会分东南西北,好像也学了一个月,最后总算不会再迷路了。”
听许啸锋说起从前的事,珩儿一直都觉得是一种享受,其实并不需要到什么风景名胜去游玩,就这样跟他一起散步,她已经感到很幸福。挽着他的手臂,她轻盈的迈着步子,仿佛脚跟也沾不上一点尘埃。她感受着老北京那特殊的风情,心想着,父亲当年应该也住在某一个宽敞的四合院里,每天要穿上几条或十几条的胡同,但鞋跟上一定不会带土。因为他是一个非常爱整洁的人,走路也带着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气息,那是一种古典的儒雅之风,俊逸而潇洒。如今自己所踏足的路,其中是不是就有父亲曾经走过的那几条呢?
就在这时,许啸锋的电话忽然响了,是冯大虎打来的,似乎是要他准备下一轮的比赛。珩儿抬头望着他,只见他傻笑着,表情极度无奈。
“是不是明天就要开始准备比赛了?”
“嗯,不过不是围甲,是下个月的三菱杯总决赛,老师说要给我做魔鬼式的冲刺训练。”
许啸锋遗憾地摊着双手,自和珩儿正式交往以来,他尽管可以抽出一点时间陪她,但对于一个职业棋手来说,比赛依然是最重要的事。对珩儿,他常常是满肚子的愧疚感,尽管每次都能让珩儿谅解,自己却依旧觉得对她有点不公平。
“如果是准备比赛,你就去训练吧,我也是棋手,尽管不是职业的,却一样很清楚你们的事。呐,我们现在就回去,到那个十字路口再分头走。”
珩儿没等他说话,便拉起他的手往回走,许啸锋想要开口,偏偏珩儿看见他有开口的“前兆”就摇头,他只好无精打采地跟着她走上了归途。天啊,人家谈恋爱都是甜甜蜜蜜、暖洋洋的,为什么他和珩儿就这个样子呢?好容易在散步中制造出了那么一点点气氛,接下来本来应该做点儿什么,可巧这讨厌的电话总是无情地充当着他们之间的第三者。
“咦,这不是啸锋哥吗?”
刚走到胡同口,一个爽朗的男声让有气无力的许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