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会工夫,肩膀又不疼了,他嗅了嗅鼻子,也没当一回事,继续骑着车去送外卖了。
可他不知道,他已经命不久矣了。刚才张枫随便在他的肩膀上一拍,用的正是《小乘巫经》里面杀人于无形的“化血错骨手”,只要中了这一手,那不出三天,就会全身真血散尽,骨骼分裂而死的。
张枫回到了车子里面,又欣然地点燃了一根雪茄,脸上带着一股阴险的笑意。
“孝顺,你还记得那小子吗?”张枫依靠着后排的座椅,漫不经心地道。
李孝顺想了想,道:“我想起来了,三年前我们上山的时候遇到的那个搬砖的小子?”
“看来你记性还不错。”张枫深深地吸了口雪茄,道:“那小子运气不好,偏偏遇上了我啊。”
说起三年前,幽雪的眼中就闪烁起了晶莹的光泽,虽然已经时过境迁,三年时光了,但是幽雪依旧忘不掉陈二嘎。
她还能记得自己被张枫带走的时候,陈二嘎在笼子里面那无助跟绝望的身影。
“二嘎,你还活着吗?你在哪里?你可知道,我每日每夜都在想着你,祈祷你还活着。”幽雪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心中思绪万千。
张枫握住幽雪的手,笑了笑,今天他的心情很好,他很温柔地道:“幽雪,今天我们去盛世大酒店里面吃饭好不好?”
他没有注意到幽雪眼中的泪水,幽雪抿着嘴,点了点头。
车子朝着盛世大酒店而去。
在这个世上,有着各式各样的工作,如果分为九等的话,那李兴的这个送外卖的工作应该算是六七等了。
累了一天,他带着满身的疲倦下班了,骑着那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往自己的寝室而去。
他的寝室在四楼,他将车子丢在了楼下,开始爬楼。
爬上了四楼之后,他已经没有一丁点的力气了,站在门口喘息了一会之后,他才开始掏钥匙,准备开门。
可是在身上摸索了半天,却忽然发现,由于早上醒的比较迟,走的比较急,居然忘了带钥匙了,真是操蛋。
不过幸好这个租住房里面不止李兴一个人在。
这是一间套房,虽然装修的不咋地,但面积也不算小,总共有三个房间,李兴住在最小的一个里面,其他的两个房间分别由一个新来的女教师跟一对刚结婚的小情侣占据着。
李兴举起手来,准备拍门,可是手刚举起来,又放了下去。
“不行。”李兴嘀咕着,犹豫了起来。
新来的那个女教师叫做王若男,刚从羽山女子大学毕业,来省会的光明高校任教。只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她的脾气是多么的刚烈了,就跟个男孩子一样,每天都戴着一顶破边的鸭舌帽,扎着马尾辫。
上次李兴偷偷地用了一次她的洗发水,被她知道后,当场把李兴数落了一番,由于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所以口才了得,骂的李兴是丝毫没有还口的能力。
自打那次之后,李兴对她就有种忌惮的情绪了。
“要是那个王若男在的话,我敲门,她来应门,一定会把我狠狠地讽刺一番的,不行。”李兴虽然自知吵架吵不过那个王若男,但是男人的自尊心还是有的。
他想着,就打了个电话侣中的那名男的。那男的姓郑,名字很响亮,叫郑中华,振兴我大中华之意,看来他老子也是个有点学问的主。
不过打了半天,也没有人接。
“我操,这下完蛋了。”李兴恶狠狠地将手机揣进了口袋里面,往地上啐了口口水。
送了一天的外卖,满身的臭汗,李兴感觉格外的不舒服,现在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紧进屋子冲个凉。
是敲门呢?还是等着呢?
李兴犹豫着,从口袋里面掏出一根香烟来,点燃,靠着墙壁慢慢地抽着。
“算了,还是等等吧,反正郑中华一会就下班了。”李兴自言自语着道,决定在楼道里面等上一会。
可是站了一会之后,两只腿就受不了了,而肩膀又开始疼了,一滴滴的鲜血从鼻子里流了出来,他用衣袖擦了擦,发现这次流的血更多了。
“好好的怎么老是流血啊?”李兴不能解释到底怎么了。
如果他知道自己的性命已经危在眉睫的话,估计现在连烟也抽不下去了。
把鼻血擦干净了之后,他也没多在意,只当是最近天热上火所致。
他坐在楼梯上,懒懒地抽着烟,汗水涔涔。
这几天可真够累的,太阳跟火烧似地,晒在人的身上,异常的灼热,李兴在送外卖的途中,有那么几次差点中暑昏过去了。
不要最后咬咬牙,还是挺了过来,他不能够放弃,因为他不想失去这份工作。
没有工作,就没有钱,没有钱就没有饭吃。
他也很明白自己的老底,初中毕业的水平,也干不了其他的事情,只能给西餐厅松松外卖,挣点聊以度日的钱了。
可是这样的生活何时才是个尽头呢?没有人愿意一辈子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的。
但除此之外,又能怎么样呢?
李兴摇了摇头,不由地叹了口气。
“噔噔噔”一连串急促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了起来,看来是有人上楼了,李兴的思绪一下子拉回到了现实中来了。
他把烟头丢头丢在地上,用脚踩灭,从地上站了起来,他可不想别人见到他这副吊丝样。
脚步声越来越近,李兴只希望上来的是郑中华,他探出头往下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