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没时间去酒店用早餐了。”
她愣了愣。
“我们找到了女孩的下落。”他递早餐的手依然没放下。
她没辙,只好接过,“她现在在哪?”
“应该在赶来的路上,你可以边走边吃。”他指了指塑料袋里的早餐。
她好笑的想,现在的男人追女人是不是都从吃开始的。
“我听说,他很会做饭!”
她又是一愣,笃定曹震不可能知道这一点。
“景飒说的,她和曹震一样,喝多了就是个话篓子。”
皛皛满脑门的黑线,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队友。
话说回来,办案期间警察不是不能喝酒的吗,这是违反纪律。
“你有什么指教吗?”她没好气的瞪他。
他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露出一抹笑容,“指教不敢当,因为这点我不如他,我不会做饭,但我觉得会做饭不能代表一切。”
“可我更喜欢会做饭的男人。”
他蹙眉道,“如果只是煮粥的话,我想我应该没什么问题。”
皛皛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深觉最好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与他纠缠他太久,立刻转移话题道,“那个女孩现在是什么身份?”
“不清楚!”
“不清楚!?”他不是这次案子的负责人吗。
“反正人会来,我现在知道和不知道,有什么关系吗?”他的确没去细问,因为他满脑子都是她,她是从警以来第一个能让他从案子上分心的女人,正因为此,他更不想放弃。
“不务正业!”她批评道。
“追老婆是人生最大的事情,不是不务正业,是人性本能,只是恰巧和案子在时间上重叠了。”
皛皛加快脚步,因为这个男人根本说不通。
到了公安局,她一见到景飒,就冲了上去,景飒可能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见她来了,撒腿就跑。
这丫头,逮住她,一定把她的嘴缝上。
曹震从审讯室里探出脑袋,“林默,人已经来了,你要不要……”
话还没说完,审讯室里就冲出一个黑影,快如闪电,对着林默扑了上去,“阿默!”
林默像见到鬼一样的看着她,“一诺?”
她笑嘻嘻的招手道,“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你……你怎么……会……会在这里!”面对扑来的柔软身躯,林默并不是无动于衷,他拼命的推拒着,但对方像八爪鱼一样死抱着他不放手。
曹震的眼睛都瞪圆了,这是什么情况。
不只是他,在场的所有人都分外好奇看着这一幕,万年面无表情的林默竟然也会这么手足无措。
皛皛问道,“她是谁?”
“林一诺,就是遇难夫妻的女儿!”
“她认识林默?”
“我怎么知道?”他也是一头雾水。
皛皛瞟了他一眼,突然用手肘撞向他的腹部,力道拿捏到位,不会让他很难看,但绝对能疼得他冒冷汗。
“你干嘛打我!”他龇牙咧嘴的抽气道。
“因为你话太多了!”她没忘记林默是向谁套话的。
“哈?”有道是喝醉酒的人通常都不记得自己醉酒的时候说过什么话。
皛皛再不理他,蹙眉看向正继续手足无措的林默,他平静无波的脸焦躁的浮上了一抹红。
“一诺,你怎么在这里?”
林一诺抬起头,笑道:“不是你让警察带我来的吗?”
“什么?”这下林默也傻了。
她松开抱着他的手,指了指自己,“十三岁以前我的名字叫沈嫣然……”
沈嫣然正是那对遇难夫妻的独生女,但是……皛皛看着她,想起昨晚看过的照片,眼前的女子和照片上的女孩是完全不同的。
照片里的女孩像朵温室里的花朵,皮肤白皙,娇柔可爱,灿然的笑容里略带了一丝腼腆,而眼前的女子一头利落的短发,短的近乎板刷头,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笑容爽朗,甚至有点大大咧咧的,着装上,照片的女孩穿的是粉粉的公主裙,她却是白t配工装裤,脚上是一双男式登山靴,俨然是个假小子。
20年的时光,变化竟然会那么大,实在很难联想两人是同一个人,但仔细看五官,依稀有着小女孩的影子,只是胖嘟嘟的脸蛋,已成了清瘦的瓜子脸。
时光流逝,不只是年纪,连气质都变了。
她哈哈大笑猛拍着林默的肩膀,“你这么吃惊做什么,我本来就爸爸收养的女儿啊。”
林默的确知道,他的二叔在十七年前收养了一个女孩,但是他却不知道她就是沈嫣然。
眉目一蹙,他看向站在不远处一个五十开外年纪的男子,他就像一座大山似的站得笔挺,耳鬓已沾染白霜,但依然健壮高大,一点没有佝偻的迹象,他眉目俊朗,穿着和林一诺一样的白t工装裤。
“二叔!”
林栋天点点了头,咳嗽了一声,“一诺,站直了。”
听到这声,林一诺立刻站得笔直,“是,长官!”
林栋天走了过来,每一步都是坚实有力的,就像一个征战沙场十几年的老将。
“阿默,我把一诺带来了,你们有什么话,赶紧问,她今天值班!”
“爸,我好不容易见一次阿默。”林一诺嘟嘴道。
“闭嘴,身为消防队员,应该以工作为重!”
消防队员!?
皛皛和曹震都愣住了。
林默解释道,“我重新介绍一下,这是我二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