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兰达?德林公主的厅堂是一个宽阔的方形房间,墙壁由青石砌成,上无装饰。厅内有四扇高大窄窗,面向四个方向,与其他房间不同的是,窗户上没有厚重的窗帘隔开光线,因为索兰达不喜欢阻碍与遮挡,她总是直面最刺眼的阳光。大厅中央有一张由上好黑曜石雕成的巨大长桌,桌上摆放着等桌大小的沙盘,呈现出欧洛普斯大陆所有的河川山脉、堡垒城邦、湖泊森林,等等等等,巨细无遗。
长桌的尽头,正在摆弄砂骑国骑兵的人穿着紧身皮衣和棕色棉质长裤,脸上毫无表情,因为他所有的表情都被那一脸浓密的络腮黑胡子盖住了。索兰达一进门,他便抬起头:“刚刚收到的消息,他们把他转移到狼牙堡去了,并在那里增加了两个百人队的兵力。”
“是吗。”显然,索兰达的注意力没在那沙盘上,“我们的机会来了,科曼。”机会来了,也就是说麻烦来了。科曼抬起身,看向他的公主,这一回,她又闯什么祸了?“我把凡妮莎推下了废塔,想像摔死我父亲那样摔死她,可是她飘到一半就消失了,我还想推伊丽娅来着,可那丫头哭的像只待宰的小母鸡,把我的兴致都搞没了。”
“你被人看到了吗?”科曼皱起了眉头,“你不应该留活口。”
索兰达斜了科曼一眼:“没有尸体,就不算谋杀,我没必要再去灭另一个妹妹的口。”
不,科曼心想,她会出卖你,就像你的母亲出卖你一样,“那么,这跟我们那可怜的‘机会’有什么关系?”
索兰达没理科曼的揶揄,走到长桌尽头给自己倒了杯发酵马奶酒,一饮而尽:“我临走时扔了一把刀在塔里,那是砂骑国的刀,弯柄银鞘。凡妮莎短时间内应该不敢露面了,她知道我在等着她,这段时间我们正好可以大做文章,说砂骑国掳走了盛夏国的公主,这足以挑起两国之间的战争。”她瞪了一眼科曼的大胡子,“等我带兵跨过迷雾森林,我一定亲手把你的丑胡子剪掉。”
科曼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我发过誓,不救出菲尼克斯绝不刮胡子。”他生得肩膀宽阔,四肢健壮,有着战士的身材,皮肤经烈日长期曝晒,坚硬如铁,虽然还不到二十岁,已经长得比一般骑士高大了。
听到这话索兰达眼里竟泛起了一瞬间的哀伤,语气里透着从未有过的柔情:“菲尼克斯。当然,我也爱他,不过体现的方式与你不同,”她略带责备地看着科曼,“你总是埋怨我不回去救他,可这事急不来。”
“我和你不一样。你有母亲、有家人——虽然你几乎把他们都弄死了——可你还有血狼骑士团,有军队,有你将要统治的臣民,而我只有菲尼克斯和你。”
“得了。”索兰达不耐烦地挥挥手,仿佛哄赶萦绕不去的苍蝇,“我没时间听你的儿女情长。想要救出菲尼克斯,先得跟我去见我母亲,时间紧迫,我们必须先发制人。”
“女王正在长弓厅宴请酒谷国的客人,绝冬城的各位诸侯也在。”科曼习惯了公主的蛮横,面无表情地尽心提醒。
“那样最好,那些该死的爵士们不喜欢我,却爱我那蠢妹妹爱得要命 ,如果我以凡妮莎的名义发动战争,相信他们大多数都会站在我这边。叫我的血狼骑士们准备好,是时候亮出獠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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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酒谷之国特使举办的欢迎宴,已经进行了整整三个钟头,绝冬城的长弓之厅里气氛热烈,四溢着烤肉和刚出炉的面包所散发的香味,大厅里有位歌手正拨弄竖琴,高唱歌谣,然而在蜡碟碰撞和酩酊交错的喧嚣覆盖下,他的声音根本听不清楚。
克萝伊女王端坐在王座之上,镶满宝石的王冠衬着她棕红色的长发,闪闪发亮。女王年过三十,有着丰厚的额头和上扬的嘴角,这使她看起来高贵和仁慈,岁月的指痕抹过她的脸,削去稚感和幼嫩,增添了成熟的韵味,女王是个有品味的人,知道如何妆点自己,此刻她穿着质地考究的丝绸长裙,即高雅华贵又不奢靡造作,尤其是颈间那串翡翠项链,和她明亮的碧眼搭配得完美无瑕。
我永远不会穿成那样。每次看到女王高坐在宝座上,索兰达都像被沙蝎蛰了一下,曾经,她是多么依恋自己的母亲,可现在,她却对她恨之入骨,她算什么母亲呢,把美貌给了凡妮莎,把乖巧给了伊丽娅,留给我的却只有背叛。
母亲啊母亲,你也会收到我的礼物的,很快。
索兰达拨开卫兵的阻挡,冲到王座前,勉强向女王行了个屈膝礼,然后用所有人都听得见的声音焦急地喊道:“陛下,凡妮莎被砂骑国刺客掳走了!”
女王正举杯向长桌尽头的酒谷之国特使致敬,听到这话险些扔掉手中的银杯,“你说什么?”
大厅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紧接着,有人发出笑声,是塞德利克爵士:“诸神派我们的好公主来讲笑话吗?砂骑国与我们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我们这边的护盾不开,他们永远也别想过来,我的公主,难道你忘了吗?”
“哦是啊,我怎么会忘记,”索兰达逼视着塞德利克的眼睛,“我的好父亲就是被砂骑国从迷雾森林边缘给掳走的,他们不但过得来,还能带回一两块小甜点呢!”她的揶揄令塞德利克难堪地闭上了嘴,她心中得意,对在座的每一个人说,“当初,魔法师们为了设制迷雾森林的护盾倾尽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