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今夜我怒放>第二百九十一章 美食家的爱情(二)

雅美不知吃错了什么药,高个男人身上发出的馊饭味儿让她如痴如醉,失魂落魄,她毅然斩断与高中老师的情缘,再披婚纱,嫁给了他。

“一见钟情,再见心碎。”“不嫁不知道,嫁了极懊恼。”这些俗话在雅美身上得到印证。但是,踏出去的步子想马上收回来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办到的。

高个男人是个酒鬼。不喝酒时,他很正常,也很有魅力。幽默诙谐,谈笑风生,暄寒问暖,端茶送水,做菜刷碗,剪枝除草,工作勤奋,挣钱养家,可以说是一个百分百模范丈夫。尤其卡拉ok唱得相当有水平,在暗幽幽的包房里,斜戴草帽,墨镜盖脸,手持吉他,口对马克风摇头摆身演唱时,给人一种大歌星的错觉,让女生们顿生“恨不相逢未嫁时”之感。

而一旦酒精下肚,立马换成另外一个人:酒糟鼻,兔子眼,立起眼睛就骂人,还特别喜欢掀桌子、砸家具、揪人领子,被揪住的人,喘气困难,直翻白眼,有时差点就酿出人命事故。万幸的是,到现在为止最惊险的一幕还没有出现过,也没有人去告发他杀人未遂,要求绳之以法,所以,他能够侥幸地存活至今,逍遥红尘。

结婚后,雅美家的餐具不知已经换过多少套了,离婚的决心也下了万万千千次,但第二天酒醒后,高个男人总是以他特有的馊饭味儿让雅美心情迷离,重回一见钟情的美好时光。

雅美见劝不动他,就在高个男人酒杯里偷偷掺入安眠药,希望他一喝就睡,或因为酒的味道不对而远离酒精。糟糕的是,事与愿违,安眠药对高个男人不起任何作用,他反而越喝越清醒,更为诡异的是。他没有正常味觉,不但喝不出酒里的怪味道,还对安眠药掺酒喜欢不已,每天不喝就浑身不得劲。

酒精。可把他给害死了!!!第二天上班不是旷工就是迟到。他在一家民营企业做中层干部,公司上上下下都知道他有这一坏毛病,都看在他和老板一起吃鼻涕、打弹弓、捉知了、爬树上房长大的份上,对他网开一面。可是,他耽误了公司很多事,有一次竟然把一注大订单给搞砸了,老板终于忍无可忍,雷霆大怒,劈头盖脸扔给他一笔退职金,把他给开了。

回到家后。他痛哭流涕,对天发誓以后坚决戒酒,一滴不沾。雅美看他终于觉醒,诚心痛改前非,心里十分感动。安慰他说:“老公,不要紧,咱家不靠你挣钱。只要你不喝酒我会一辈子照顾你。”

高个男人还是鼻涕眼泪滴滴答答的,但心里平静了许多。他知道雅美是富二代,爸爸是某上市企业董事长,拥有大部分股份,要养活女儿、女婿两张嘴绰绰有余。但是,他挺要强,不想做吃软饭的丈夫。

被辞退的那天,他果然没有再喝酒。他怕自己会犯酒瘾,拉着雅美的手去公园散步。正值十五月圆之时,月亮像一张银色宝盘。镶嵌在深蓝的夜幕上发出皎洁的光芒。万物笼罩在这圣洁的祥光之下,朦胧安宁,他们甜蜜地十指相扣,诉说着绵绵情话,憧憬着美好未来。

高个男人那天虽然没有喝酒。但是身上依然散发着特有的馊饭味儿。这股令一般人作呕的臭味儿,却是雅美的爱情催发剂,她紧拥高个男人,陶醉在复活的爱情里。

只要她心中有爱,她就不会嫌弃他没有工作,不会嫌弃他是个酒鬼、骂人、爱发脾气、掀桌子、砸家具,她只忠实于自己内心,听从心灵之声而活。

高个男人执意要找工作,拿着履历书投了很多家公司都没有下文。他在这座小城里已经臭名远扬,没有哪个公司会愿意招募这么一个贪杯误事的酒徒。最后,他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做了一名靠老婆养活的小白脸。

对于现实的残酷,雅美一向不怕,她有最坚强的后盾,她用父母的血汗钱理所当然地养活自己,养活丈夫。刚开始,高个男人坚守诺言,没有再开酒戒。他们的生活就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无忧无虑。每天不用上班工作,睡到自然醒来,由保姆伺候他们在床上漱洗,然后慵懒地下床,吃美味可口、不带重复的早餐。

早餐吃完后,时钟已经指向下午一点。他们漫不经心地化妆、更衣,手拉手上街逛商店购物,待他们大包小包买回许多也许永远不会开封的衣服用品回家时,保姆已经做好晚餐在等待他们了。

他们从来不屑在外面用餐,只有那些土豪、穷人才会沾沾自喜于在外面用餐,而真正的有钱人是在自己家鲜花掩映、绿树成荫、小桥流水的院子里进餐的。

外面的饭荤腥太多,营养平衡没有保障。而他们的保姆是特聘的,有国际营养师和地球烹饪师资格,会做中国菜、法国菜、韩国菜、印度菜、越南菜、日本菜、墨西哥菜、意大利菜、西班牙菜……可以说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菜没有她不会做的。

她不但会做,而且水平超高,据说曾经在英国白金汉宫为伊丽莎白女王服务过,至于为何“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则有待笔者进一步调查,您只要坚持看下去,也许会有谜底揭晓、彻底满足您好奇心的那一天。

不过您不看下去,我也不勉强您。您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神游一番,说不定您还会灵感突至,愿意把它作为素材写成一篇轰动一时的登大神之位。不过请放心,我不会问你讨要创意费的,在为你喝彩的声音里一定有我一份。话扯远了,对不住。

那么吃完晚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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