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都,行宫。
火,到处都是火。那天空中的云彩都被渲染成了瑰丽的红色,那样美丽的景色,人的一生也许只能看到这一次吧。
那些只要还活着的宫人都在放火。
死?是的,很痛苦,但是,有人陪伴着啊。有敌人、有朋友、还有效忠的主人。所以,一点都不痛,一点都不,因为早早地就向那个宫殿中的人宣誓效忠了,无论生死。
虽然没能保护她不受伤害,但是拼尽一切,将自己的所有都赔了进去,怎么能够不算忠诚呢。
他们应该是最幸福的一群奴才吧,因为从始至终,他们的主人都没有抛弃他们,所以一同赴死吧,这是最幸福的事,这也是他们内心最奢侈的妄想。
娘娘,黄泉路上等一等,奴才们来伺候您了。
尸体们最终都会化为灰碳,但是他们是带着笑容的,而那些敌人是带着惨嚎和绝望的。
堪布王和他的儿子伏骞在亲兵和将领的保护下终于冲出了行宫,算是捡回了一条命,所有人都仍旧惊慌不已,因为这是从死神的怀抱中逃出来的。
堪布王喘着粗气,脸上尽是黑灰,风度以及优雅都已经消失殆尽,他慢慢抬起头看了看周围,声音嘶哑,有点像锯子锯木头的感觉:“有多少人跑出来了?”
伏骞眼神虚浮,摇了摇头道:“放火之后,宫门就关上了,跑出来的人可能就几波,我们胡戎占了多数,也就不到一千人,北蒙的也就几百人吧。”
堪布抖了抖唇道:“岱钦呢,本王好像没看到他。”
一旁北蒙的将领也惊慌地四处寻找,岱钦是北蒙的继承人,而且他的两个兄长都十分平庸,若是岱钦真的在这里出了什么事,北蒙那可就真的要疯了。
伏骞被呛得咳嗽了几声,然后开口道:“我们的人没有看到岱钦王子,也许跑出来了,也许没有,谁知道呢。”
这就是北蒙和胡戎的不同。胡戎是奴隶制社会,虽然比封建社会更加落后,但是这种社会制度下,王的地位被无限拔高,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属下们第一时间几乎本能地开始保护王和王子,所以堪布和伏骞都算是平安无事。
而北蒙是游牧民族,他们的社会结构就比较松散,社会阶级也不明显,大汗和随便一个勇士都可以在草地上摔跤,那自然,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对王的保护就不那么本能了,在大殿中,岱钦身边的人几乎四散开来,仅仅有几个人还在身边保护。
所以岱钦现在到底如何,还真不敢断定。
堪布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二十岁就继承了王位的他,用了十三年的时间将胡戎振兴的他,终于感觉到了无力和绝望。
不是士兵损失惨重,也不是自己差点死去,也不是岱钦王子的生死不知,而是那个女人所做的这一切所透露出来的背后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走吧,带着剩下的士兵走吧,沉都城内还有我们一万的士兵,将人都整合好,走。”堪布王声音嘶哑,整个人也似乎苍老了几岁。
伏骞年轻气盛,虽然刚刚经历生死,但是那股年轻的冲劲和不知天高地厚的锐气让他反驳道:“父王!我们难道就这么走了么?我们受到了这么大的损失,应该在沉都城内好好劫掠一番,大梁的援军应该还要几天,我们不能白白跑了一趟,损失这么多勇士!”
堪布王睁开眼睛,他的眼珠透着点蓝,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更加剔透,但是那双美丽的眼睛中却充满了沉寂的失望:“我们的敌人已经不是大梁了,所以,不要劫掠。”
伏骞不明白地问:“父王,你在说什么,我们的敌人不是大梁是谁?大梁越发强盛了,如果不和北蒙联手,我们根本躲避不了被大梁吞并的命运。”
堪布王笑容苦涩,声音黯哑:“因为,看不到希望啊。”
伏骞倔强地问道:“什么希望?”
堪布王望着依旧在熊熊燃烧的宫殿,苦涩道:“战胜大梁的希望啊,完全看不到。民众富裕,国力强盛,兵强马壮,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但是大梁拥有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这个女人展示给我们看的东西。”
“那就是精神啊……”
伏骞沉默了,他慢慢垂下了眼皮,不知道该说什么。
堪布王又笑了笑,带着几分嘲讽又悲伤的意味:“大梁给人的印象,除了富足,便是软弱吧。起码在我们这些‘蛮夷’的眼中,那些无用的礼仪和信念,就是软弱。除了大梁,谁还会那么珍惜生命?在这个艰难的世上,我们要为了活着而不停奋斗,而死亡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在战场中悍不畏死,用几倍的人命堆出胜利,我们将其视为理所应当。但是大梁不这样,他们的命好值钱、好值钱……”
伏骞眼圈已经红了,他咬着牙道:“所以我才讨厌大梁!我要让他们也品尝到痛苦和绝望!在充满了希望和幸福的国度,他们又怎么会懂!”
堪布王转头看着伏骞,轻声道:“我的儿子,不要意气用事。当年的父王也是这样意气风发,但是即使已经这样努力了,却好似和大梁隔得更加遥远了。那个女人,你看到了么?你从她的身上看到了什么?”
堪布王自问自答,笑得苦涩且悲伤:“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骄傲,是大梁的骄傲至死的精神。”
“这是最可怕的地方,她不是为了杀死我们而放火的,她是因为骄傲到不屑于逃跑而放火杀死我们的。伏骞,我们被杀死了。我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