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王梅梅与秦兰兰的案例时,文沫着重看了几遍凶手寄来的录像。将光盘寄到死者家中,让死者的亲人看到凶手杀死死者的原因,这一点对凶手很重要,不然凶手也不会费这么大的精力故弄玄虚,可是,警方在郑月茹和董婷的凶案现场却没有发现光盘。
合理的解释有两种。第一,昌盛花园的出租房被警方找到使凶手生出了警惕心,为了防止光盘中再记录些能让警方推断出他的藏身之地的信息,索性不再寄送光盘。可是这种可能性不高,郑月茹案的犯罪手法与前两起还比较一致,但董婷案却与之前三起案件出入很大,现阶段警方取得的证据不足以让他们并案侦察,凶手要让人知道死者本身罪过深重的目的并没有达到。
第二种合理的解释,便是后两位死者没有关系非常亲近的亲属,或者找到亲属无法达到凶手的目的。但是,凶手的犯罪标志不会发生本质改变。那么,案发现场,即两位死者家里,一定会有凶手留下的信息!
与前两起案件相对,郑月茹与董婷的死亡地点都是家中。家,应该是让人感到安全的场所。
文沫站在董婷的出租屋内。拿着几个现场的照片进行比对,试图寻找凶手留下的信息。
前两起案件,弃尸地点只有死者的尸体,别无长物,连大量的血迹也是在凶手的出租屋内发现的。后两起案件,死者身边放着的东西......漂白水瓶子。
凶手用漂白水清洗过死者尸体,留在现场按说也合理,但是,两个案发现场凶手摆放漂白水瓶子的位置都很一致,全部是在死者尸体摆放的对侧墙边,显然不是凶手随手放置而是精心摆放的。
文沫马上打电话给鉴证科,让他们派一名工作人员来现场,带上鲁米诺试剂。
鲁米诺试剂,又名发光氨,可以鉴别经过擦洗,时间久远的血痕,但它也有个缺点:跟铜或漂白水等化学物质接触后可以产生疑似血液反应的蓝光。
关灯,拉窗帘,向墙上喷撒鲁米诺试剂,一行整齐的字迹出现了:我以守护天使之名,宣判董婷死刑。
同样的字迹也出现在了郑月茹家卫生间的墙上。
毫无疑问,四起案件,是同一凶手所为。
凶手杀死董婷的动机是什么?
据警方了解,现年22岁的董婷职业确实见不得光,是酒吧的坐台小姐,可是她未婚,尸检结果也证明她没有生过孩子,不可能害死自己的亲骨肉吧?实在不符合凶手受害人的特征。难道她有什么隐情是警方还没调查出来的?
就在警方盯着董婷的过去不放,恨不得查出她的祖宗十八代时,她的名字却出现在了警方的一起意外死亡调查报告中。
三年前,董婷19岁时,大专二年级的她暑假期间帮亲戚看着一个6岁女童,董婷带女童出去玩耍时,有证人证词证明她对小女孩有打骂行为,才导致孩子哭闹着冲向了路中间,被躲闪不及的汽车当场撞死。这件事发生后,女童的母亲受不了丧女的打击离婚远走他乡,女童的父亲也就是董婷的亲戚差点在法院门口将她打了半死,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最终,董婷家里赔钱了事。
四起案件的受害者都与一个孩子的死亡或者下落不明有着直接联系。但这些资料却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轻易得到的。
王梅梅的四女儿死了几十年了,只有当地村民的传言和警方的档案室内意外死亡报告书;秦兰兰女儿死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到了她哭得伤心欲绝,外界没有人知道是她亲手把女儿卖了,只有警方的卷宗里有,连检察院后期提起诉讼时都没再追究秦兰兰的罪行;郑月茹自己的孩子还没出娘胎就被她放弃了,又将小三的私生子秘密送人了,没有人知道这个孩子的下落;董婷打骂孩子的事警方的报告中记录得很详细,但也仅限他们家亲戚朋友知情。
不难发现,除了郑月茹的死无法解释外,警方的报告便是不能忽视的共通点。
c市公安系统,具备法医专业知识,年龄合适的只有两人,肖郁和范路。
罗爱民看到文沫给出的嫌疑人名单很是愤怒,但再看过后面解释后,他无话可说,这份报告推理严谨,可信度不低。但要让他怀疑自己并肩战斗过的同事,他心里是抵触的。
范路在董婷死时仍然在医院晕迷不醒,唯一的嫌疑人便变成了肖郁。这两天,肖郁的表现很反常,经常无故不到岗,董婷的尸检还是市局另一个50多岁的老法医做的。
就在罗爱民积极努力想找出证据证明肖郁的清白时,肖郁打来了电话。电话中的他没有半点平时的沉稳淡定,一副快哭出来的声音:“罗哥,快,快来我家,出事了!”
罗爱民二话不说,开车便走,很快就到了肖郁的家,宏光丽景l1楼。楼下已经被人围得水泄不通了,罗爱民出示证件才得以顺利挤进去。
三楼肖郁家的大门敞开着,罗爱民进去后在客厅正中间看到了怀抱着一个赤裸的女人,浑身是血的肖郁。
看到罗爱民进来,肖郁连忙放下怀中的女人,挣扎着站起来抓住他的胳膊:“罗哥,你终于来了,我妻子她、她被人给害了啊!一定要替我抓到这王八蛋!”
随后跟过来的众人看到死者和肖郁的样子都不忍心地撇过头去。
罗爱民忙把肖郁拉到别的屋去,让鉴证科同事给他取证,又吩咐其他人做应做的工作。这才转过身来问文沫:“这起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