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瑶点点头:“我妈也是这样说的,劝我们结婚,还说生了孩子有林凯他妈妈带着,不用我操心,我喜欢干什么还干什么。”
“看来你妈妈挺满意这门婚事。”
“换做你妈看见那么一大笔彩礼,也会乐开花,内心无比骄傲地。何况,林凯他妈他爸亲自登门,态度诚恳得很。”
“深得他家欢心,你以后日子会很幸福的。文瑶,我祝福你。”
余文瑶一脸清明地说:“你知道一个没文化的大老粗一夜暴富后,一般会追求什么?他们有了钱就渴望精神方面的强大,比如文化涵养之类的。林凯当年连大学都没上,混了个高中就跟着他爸干了。我是名牌大学毕业,又有公务员这个吃皇粮的工作,这对林家来说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钟天没想到她把自己的婚事看得这么复杂,问她:“你决定嫁给林凯是因为什么?”
“以前我总说女人要通过婚姻改变命运,我对林凯没有那种爱情的悸动,但不代表我们之间没有一点感情,相处这么久,肯定还是在乎对方的。大多数人都是找个人将就过日子,相比他们,我好的多了。”
钟天不知道该不该认可她的观点,只好说:“好好生活,生个健康的宝宝,我们以后还是朋友。”
“那当然,等我辞职后没事可做,闲得发慌时,可是要抓你的壮丁,你可不准躲我。”余文瑶又露出笑脸。
钟天惊讶地说:“辞职?不会吧。你这怀孕也没多久,还是可以坚持工作的,再说你那工作多轻松啊。”
“咳,林家少奶奶整天腆着个大肚子上班挣那几千块,人家听了笑话。他妈早就说了让我结婚后安安心心在家待产,钱的事儿交给林家的男人,不必我操心。
“这不是钱的问题,你年纪轻轻的就不工作,生活会变得无聊空虚。”
“我本来就不喜欢那种时时受约束的工作,以后生完孩子,我可以也开家奶茶店或是美容店,多浪漫啊。自己当老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亏了赚了也无所谓,高兴就好。”余文瑶脸上满是憧憬。
钟天感觉她的话就像是天方夜谭,生活哪会那么梦幻,但毕竟是她的好日子,不能扫她的兴。
第二天一早,林凯就坐着华丽丽地加长林肯,领着一群人来接新娘。高远并没有当伴郎,所以钟天没有看到他。昨晚回到a市,因为陪余文瑶,她也没有和他联系,但他今天应该会去观礼的。吵吵闹闹,欢声笑语后,林凯终于背着余文瑶坐上了婚车。到了婚礼现场更是豪华壮观,成片的鲜花摆在酒店门口,大厅金碧辉煌,华丽的灯光照得地板熠熠生辉。门外前来参加婚礼的车辆鳞次栉比,更是凸显华贵气息。那些豪华名车把小鱼的魂都给勾走了,她说:“这堪比名车博物馆了,真想扑上去轮番亲一口。”这近乎变态的想法让钟天感觉一阵阴风飒飒。
钟天看见a市的几个同事,上去打了声招呼。刚转身就听见有人小声说:“怎么一朵鲜花就愿意插在牛粪上,你看林凯那丑啦吧唧的猥琐样儿,还不是仗着他老子的钱袋子鼓。”
还说人小声附和着:“有了牛粪,鲜花才开得更艳嘛。”
真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这两个人以前都追过余文瑶,现在佳人觅得如意郎君,但新郎不是他们,就开始讽刺打击。真不知道他们是真心喜欢余文瑶还是只觊觎她的美貌而已,钟天突然觉得恶寒。
跟在余文瑶身边帮着断水递酒,钟天的眼睛不停在大厅四周搜索。高远在哪里呢?快要累得不行时,终于在一个靠窗的角落找到了他。他端坐在窗边,镜片有些反光,看不清他的眼睛,但她直觉有两束光芒向自己射来。
钟天今天穿得是一身伴娘礼服。藕红色的短款旗袍衬得她腰细腿长,无袖的设计让两个小肩头格外饱满圆润,头发全都挽起来扎在后脑勺上,还有一根小簪子斜斜地插在发髻旁。高远从没见过这样打扮的钟天,小巧玲珑,款款有致,从容优雅却又不失性感。陪在新娘身边,笑意姗姗,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让高远无法拒绝。他专门推辞不当林凯的伴郎,就是因为知道钟天也要回来参加婚礼,他想多点时间陪她。没想到,她竟然一声不吭的回来,还穿得这么柔媚靓丽,风情万种的给人家当伴娘。太放肆了,谁允许她这么做的,不知道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她全身上下不知被多少男人的眼睛猥亵过了。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高远看不见脖子上挂着晃得人眼都睁不开的钻石项链,优雅迷人的新娘子,只有钟天那清纯的笑脸和柔细欲断的腰肢。
轮到给高远这桌的客人敬酒,钟天看着他笑,他却转过头没理会他。这男人又怎么了,她没有得罪他呀。不知道他在林凯耳边说了什么,林凯的眼睛在她身上打了一个转儿,又跟余文瑶低语几句话,余文瑶转身对她说:“你去休息室待会儿吧,我让小鱼来替替你,省得你累。”
别说这伴娘的活儿是够累得,跟着新娘寸步不离不说,还要帮着倒酒拿杯子的。婚礼现场的宾客很多,钟天这会儿真有点吃不消了,再加上某人包公般的脸色,她有机会逃开真乃一大幸事。
在休息室里,钟天靠在椅子上,脱下鞋子,揉发肿的脚。突然,听见开门声,她吓得马上去穿鞋。等看清楚来人是谁,她才松了口气:“不会说话呀,真是的。”
高远本来一股子气,但看见她那双鞋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