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明一直没参与议论,只是静静地听着、想着。
不久,到了长途车站。圣明下了公交,进站换乘长途车。
往县城的车里,就没有刚才那么热闹了。毕竟刘威也只能是在市区威风一下,下面的人谁知道他是哪根葱。即使有人提起话头,见大家反应冷淡,也就没了谈兴。
圣明坐在车上,天马行空的想着自己的事情。
这个疯侠还是要做的,在如今这个社会,有些事王法根本就管不着。有了疯侠,至少就给了人们绝望的心里一丝希望。当他被逼得走投无路时,会想到可能有疯侠搭救,从而活下去。而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
不过,自己是人,不是神!昨晚是热血上涌,一时冲动。
看来,这‘疯侠’要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现世了。这次完全是侥幸,要不就真的危险了!可能是因为救了人,积了德,所以才过关的。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救了人,所以衣服破烂,满身污泥,才没人认得出来。
看来,以后杀一人之前,要先救一人啊!古人云,一饮一啄皆注定,诚不欺我。
他是坐在车的右边靠窗的位置,左边一人之后便是过道。
他隐约看到车子停了下来,下去了两个人,其中就有坐在身边的那个胖婶。然后,又上来了三个人。有两个二十七八左右的男子,满脸凶相,一看就不是好人。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穿着像是个学生。
有个男子坐在了圣明的身边。那姑娘因为让这两人先上车,所以等她上车后,没了坐位,便站在了圣明坐位前一个位置的过道上,面向车后。
车子开了五分钟左右,圣明感觉到左边那男子以右手掩护,左手从右边肋下向圣明伸了过来。哦,原来是个扒手。
那小姑娘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想喊又不敢喊,急得小脸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