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要随身带着啊,千万别喝酒,也别玩得太累啊……”
“嗯,知道了,妈,你回去吧。”
安云凤送顾曲幽上车,像念紧箍咒一样念了一通之后,望着车屁股越走越远,直到没踪没影才舍得收回眼,转身回店。
其实顾曲幽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参加过婚礼,唯一的认知是从电视上观摩来的。
虽然没有经验,但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总是没错。
至于多漂亮,看周二傻愣了半天才把下巴找回来的表情就知道了。
其实周二今天也从头到脚焕然一新,头发理得精短精神,西服皮鞋光鲜亮丽,脖子上还系了一个骚包的领结,连一络腮的胡渣子也剃得一根不剩,大概是吃软饭太久,皮肤养得白嫩干净,一颗豆豆也没有,这么一看,还真有点像斯文俊秀的个白面小生。
当然,前提是他装死,不动也不说话。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小幽妹子,你太耿直了!打扮得这么漂亮,实在太给二哥长脸了!二哥今天一定要在那些混帐东西面前扬眉吐气一把,哈哈!”
周二又激动又兴奋,差点没把车开到防护拦上撞了撞。
“呵呵……”
顾曲幽眯起眼笑,心道:鬼才为了你!
她只是不想输给辛梓那个鼻孔朝天的女人!
周二瞟了她一眼又好奇地问:“这就是你昨天跟凤姐出门新买的礼服?嗯,不错,漂亮!我妹子果然有眼光!”
“……”
顾曲幽翻了个白眼望向窗外不说话。
一提这裙子她就晦气!
莫名奇妙被安幸骂得狗血淋头不说,还搞得她像个没心没肺的啃老族二世祖。
她明明有说把钱还给安云凤那个老妈子的,但人家死活不要,她也没办法。
她现在一看自己身上这裙子,就感觉上面好像挂满了无几数砣卤肉,每一步就晃一步,身全又油又腻,看得她心里直发堵。
不过管它的,穿完今天,就扔一边,以后再也不穿了!
*
婚礼是在郊外的一个又大又美的薰衣草庄园举行的。
听周二说那个姓季的新郎是整个东珠城里数一数二的大土豪,为了办这次婚礼,专门把那个庄园买了下来。
其实到安家这么久,哪怕顾曲幽是只眼耳不中用的龙虾,也对这东珠城的局势有了大致了解。
季、秦,凌,白四大家族,豪门中的豪门,贵族中的贵族,东珠城里不管男女老少小至七八岁,老至七老八十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所以,像季新郎和秦庚这种人,说他们是超级大土豪完全不为过。
只是她不太明白,不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为什么安灼和周二这一群地痞流氓会跟季新郎打得火热。
“你和安安,你们是怎么认识季先生的?”她还真忍不住问。
“季先生?”周二愣了半秒才反应过来:“嗨!你说那个季疯子啊!你别看那家伙外表衣冠楚楚像个人,其实就是头野马!年轻那会儿,比你二哥我还流氓,没事儿闲得蛋痛,天天缠着老五跟他飚车打架,打着打着就熟了!”
“嗯?飚车?安安以前还飚车吗?”她怎么没听说过。
“飚啊!怎么不飚!季疯子第一回输给咱们老五不服气,以后经常找他飙,孝敬了好多钱呢!”
“飚车,输了给钱?”
“不给钱,谁会陪一个疯子玩命?咱们老五不仅飚车,还穷疯去黑市打过拳呢!”
顾曲幽:“……穷,穷疯了?”
那得多穷?她还真是想象不出来!
周二叹吐了气,长叹一声,开始回忆:“哎……老五家以前日子过得艰难……”
安云凤一个寡妇带着两个孤独儿,摆路边摊,挣不了几个钱不说,还被城管使了劲地追使劲赶,有一天被追上了,食材洒了一地摊子被砸得稀巴烂不说,人也被打得头破血流,还内出血,需要手术,需要一大笔钱!
那个时候安灼已经是个十五六岁的高中生,说男人算不上,但男子气概暴膨,为了钱去偷去抢拉不下面,只能签了生死状,去黑市跟一帮大老爷们干架。
没想到他还干出了名堂,那帮大老爷们儿全被他打怕了见他就躲不说,还入了扛把子严戒和那几个兄弟的眼,要收他当小弟。
哦,顺便说一句,严戒就是那个被人害死了的倒霉大哥。
严戒手里有一个修车行,半夜三更睡不着,就带着一群疯男疯女去山路里兜一圈就是一大笔钱。
而安灼正好认钱不认人,只要有钱挣,管他老大还是小弟通通无所谓。
事实证明,他不仅干架一个顶十个,开车也是一流,车行有了他再也没输过,简直成了掏钱树,哥儿几个恨不得把他当财神爷供着,口口声声老五老五,从此就有了‘安五’这个名号。
安云凤伤好出院,安灼说什么也不让她再去摆摊,立志要给她开一个店,不管刮风下雨打雷闪电都能安安稳稳,更不用担心被人赶。
后来就有了‘凤妈卤肉店’。
大约一个小后时,周二把车停在路边,扯了扯西服得意道:“走,小幽妹子快跟二哥一起去闪眼那群混帐东西的狗眼吧!”
“嗯。”
顾曲幽推门下车,顿时一股淡淡一薰衣草香被风送到了鼻尖,抬眼一看,紫色的薰衣草花田竟然和她身上的小礼服是同一个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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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抱歉,脑子有堵,晚了点,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