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睁眼就盼着天黑,希望可以快点见到林琅。
林琅长的不是那种绝顶漂亮的女生,而是那种越看越漂亮的女生,初看时不会让人觉得惊艳,越看久了越让人觉得喜欢。
她的长相与她的气质一样,清新脱俗,充满书卷气,清亮干净的双眸充满睿智,纤纤细细的身子钟灵毓秀,骆司曜觉得他每次见到林琅,心里被尘世惹起的喧嚣,都在见到林琅的那一刻尘埃落定。
林琅不是绝世美女,身上却有一种想让他安定下来的气质,每次和她在一起,他都会觉得心里很安宁很安定。
他想,他是时候该成个家了!
每次和林琅在江家约会完,他都会送林琅回家,开始是开车,后来干脆步行,两个人之间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再后来,他频繁出现在林琅的医院。
林琅工作很忙,有时一台手术能做六七个小时,连饭都吃不上。
他就用保温桶给林琅往医院里变着花样儿带饭菜,保证林琅出了手术室就能吃上又热乎又美味的饭菜。
时间不久,林琅的同事们就知道了林琅交了一个又帅又有钱又体贴又有气质的男友,都羡慕不已。
说来也奇怪,没认识林琅之前,骆司曜起码有五六年的时间没病过,别说得什么大病,连普通的感冒都没得过一次。
和林琅热恋之后,他居然感冒了,而且感冒的症状还来势汹汹,原本和林琅说好了晚上接她下班,结果发高烧烧的腿软,只得给林琅打了电话,告诉她他没办法去了。
他烧的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睡了过去,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听到门铃响,他勉强睁开眼睛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已经全黑了。
他觉得脑袋里面一扎一扎的疼,动一动就头晕恶心,真心不想理会外面的人,可外面的门铃执着的响着,一副他不给开门就绝不善罢甘休的意思。
他无奈了,只得虚弱的爬了起来,穿着拖鞋踢踢踏踏的下楼去开门。
门一打开,林琅清秀干净的小脸出现在他眼前,他用力眨了一下眼,还以为自己烧的太厉害幻视了——他自从和林琅认识以来,一直是他在照顾林琅,接送林琅上下班,给林琅买水果、买零食、买衣服、买礼物,请她去各式各样的餐厅吃饭,林琅还从没到他家里来过,也没去过他的公司里。
林琅看他烧的的脸色通红,傻愣愣的看着她,莫名有些心疼,伸手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吓了一跳,“天!你怎么烧成这样?吃药了吗?”
骆司曜大概是被烧的有些糊涂了,愣了一会儿才慢半拍的点点头,手忙脚乱的接过林琅手中的一大兜子水果和补品,“吃药了,吃药之后有点困,睡了一天了。”
“吃饭了吗?”林琅换了拖鞋进去,环视了一下屋子里的格局,找到洗漱间,麻利的泡了一条冷毛巾,拽着骆司曜在沙发上坐下,给他把冷毛巾放在头上。
“还没呢,没胃口。”骆司曜看着为他忙忙碌碌的林琅,感觉比刚刚起床时还晕——那是一种被突如其来的幸福砸晕的感觉。
林琅拿过抱枕,扶着骆司曜躺下,又把骆司曜的衣服披在他身上,“你等着,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不等骆司曜拒绝,林琅就进了厨房,时候不大厨房里就传出一股油爆葱花的味道,刚刚还觉得恶心没胃口的骆司曜,忽然就胃口大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