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穿越之秦国大业>100大战後的收拾

遍地的屍体,活的人坐在墙角拿着自己的长戈或弓箭,仰望一轮明月,喘着粗气,累到无法再次站起来。在打时因为情绪被激发到一个极点,力气全用光,到完了後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力气再站起来。

一些尚能撑住自己的人帮忙收拾一街的死屍,他们拖着屍体往城外的郊野处赶,一路留下暗红色的血迹。

等到累积到一定的数量时,堆着柴枝,有人放了一把火,顿时火光红红,夜空被照得发亮。

秦牧站在城楼上,遥看远处的亮光,一脸沉默。

韩信此时处理好其他事後,也登上了城楼。他拍了一下秦牧的肩,叫了他一声:秦将军。

韩将军。秦牧转了身,淡淡地说。

明日我们及早起程,应该可以再下一城。韩信自信满满,此时一挫楚军的锐气,想此能趁胜追击,再与秦牧一起创下佳绩。

秦牧往前走了几步,背着手,忽然叹了一口气:陛下出来已久,应该早日回宫处理政务。

秦牧永远不会忘记扶苏策马奔腾﹑看到扶苏身後的追兵时,他的心脏真是漏跳了一拍,连下命令的声音都带着颤抖。虽然无数次告诉自己所有安排都极为妥当,而他决定的方法也是最为上乘,但真正看到时,秦牧忽然明白了人心是无法被计算的,他也会有害怕的时候。

他现在只希望能把扶苏安全带回去,待在自己最为安心的地方,再不希望扶苏在战场拼杀了。

──他的孩儿只需要好好地享受他为他打下来的胜果就可以了。

韩信沉默,他明白秦牧的意思,却无法赞同秦牧的想法。

在他看来能在战场杀戮的才是真正的英雄皇帝,说真的一路相处下来,也只有今天的扶苏让他较为改观,一改以往的无能,真正像一个号令整个朝野的皇帝。

只是他明白一个男人总会想保护自己的爱人──那怕他的爱人也是个男人。

我明白了。韩信点头:不知可否与秦将军相借你旗下的弩兵?若然不放心信,也大可由你的裨将指挥,以配合日後的攻击。扶苏走了,秦牧也不会留下来……韩信早就有这个觉悟了。

带出来本来就是要打仗,都交到你手上吧,留下几队与我只身和御军回京即可。秦牧淡然地说,丝毫没有心痛自己一手训练出来的士兵就这样交到别人的手上。

谢秦将军。韩信的表情肃穆起来,他郑重地拱手。秦牧这份气度可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即使再高明的将军对自己的兵总是看紧的,毕竟这是他们赖以为生的武器,就这样交出来,对秦牧来说是一个挑战。

都是为了大秦,为了江山罢。秦牧松了松袖口的扣子,接着才说:还有炸药虽然所剩不多,但韩将军亦可以留作最後的武器使用,想必能对你攻城事倍而功半。

秦将军……信无耻,抖胆地说一句,以後你就是我的兄弟,要我赴汤蹈火亦在所不辞!韩信表情严肃,今天一战让他充份看到炸药在这时代是多大的杀器,而秦牧就这样把这麽稀少的东西交到他的手中,让韩信内心感动不已。

秦牧怔住了,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他多久没有听过兄弟这个词?

秦牧的心情舒爽了,他拍拍韩信的肩,大喊一声:好兄弟!

好兄弟!韩信与秦牧的双手紧握,两目对视,同时在对方的眼中看中坚定的神情──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

回头我给你介绍我另一个自小玩大的兄弟,莫宁!秦牧毅然与韩信成了‘忘年之交’。

好!原本身为草民的韩信自然没有听过莫宁的大名,他满口答应,心中勾勒出的莫宁应该是与秦牧差不多年龄的男人,以致在真正见到本人时,他整个下巴都掉了。

虽然夜已深,但是整个南郡城内却灯火通明,忙个不停。

终於在天亮时才整理好一地的残屍,把血迹匆匆地用水泼一泼,稀释了一点,但整个城还是显得血迹斑斑,可怖非常。

扶苏亦在天亮时率领一众军队回到了南郡城,离开城外尚有几里的时候,远远便能臭到那飘散的﹑浓厚的血腥味。

那味道绝对不是好嗅的,扶苏皱了皱鼻子,拿了手绢掩鼻。

陛下,要不我们明天才……秦牧的裨将上前拱手,想建议扶苏再紮营休息,等到秦牧清理後才进城。

扶苏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放下手绢,平静地说:入城帮忙。他内心焦急,深怕他爹有何安危或不妥。从昨天离开开始,他的心绪不宁,总是害怕秦牧有个万一。

是。秦牧的裨将退回去了。

扶苏领着为数不少的士兵慢慢前进,到了北门的城下,一个侍卫站出来喊道:开门,陛下归来了。

开门,是陛下!守在城楼上的士兵连忙喊道。

北门的城门沉沉地打开,迎进扶苏的军队。

从北门进去,其实情景不算恐怖,因为楚军还没来得及逃到这边便被屠杀尽。

所以大街小巷都很正常,只是有点荒凉。

但越往内走,开始有点诡异的肉块残留在屋前或店前,更有大量还没来得及清理的血迹。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景,扶苏还是觉得心情很沉重。

帮忙去清理一下。扶苏淡淡地说。

其他人连忙开始用长戈把泥土翻新,把底下的泥土翻出来,掩埋表面上的血迹。

这样忙碌着时,扶苏便坐在马上静静地看着,脸上没有笑容也没有哀愁,平静令人发抖。

等到一段路被重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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