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若睡的正香,却感觉自己跌进了酒坛子中,但是,这酒坛子为什么臭臭的?她极其不舒服的皱了皱眉,迷糊着翻身,身上却被压了铅块似的,怎么都动弹不了。这是在做梦吗?
“若儿,若儿!”
云灏迷糊着念着她的名字,断断续续,身上的酒气喷了叶若一身。她万分嫌弃的挣扎,想要把身上的醉鬼王八蛋给踹下去,可无奈怎么动弹,那人趴在她身上,纹丝不动。
“王八蛋,等老娘腾出空来,看我不弄死你!”
叶若面对身上的一座山,只能仰天兴叹,她这是遭了什么罪,遇到这么一尊瘟神。好好的吃猪肉、喝点小酒不好吗?非得把自己喝的醉醺醺的。狠狠的瞪了一眼已经睡过去的云灏,她也无奈的闭上了眼睛。明儿起来,她浑身非得全部骨折了不可。
叶若不知云灏今晚为什么会贪杯,一向都很有节制的人,怎么会为了两杯酒而把自己喝醉。其实,这两坛子五十年的珍酿,是云灏留着他们再次成亲的时候喝的合卺酒。他之前说把婚期定在李俊扬成亲之前,其实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这么打算的。不管是他娶她,还是他倒插门儿,他都心甘情愿。可是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便又把这事儿给耽搁了。
他去了一趟凤城,见了云涟,听闻她哭瞎了眼睛匆匆赶回来,却不料她病的那么重,这更加坚定了他要娶她的决心。这两坛子酒是特地让人给挖出来送过来的,可是,竟然就被寒殇这厮报复他给弄砸了。
五十年的珍酿啊,一个人一辈子有多少个五十年?两坛子酒象征着百年好合,结果便宜了李春勇父子俩,真是气死他了。
云灏梦中都还在抓狂,他在梦中把寒殇给砍了,可是砍来砍去他都活蹦乱跳的,气的他直跺脚。最后累得不行,直接倒头便睡了。
翌日醒来,叶若已经准备了白米粥给他醒酒。宿醉之后的人,吃喝都清淡一点儿,好养胃。叶若很是怀疑,她今晚上准备炒的猪肉丁,他还有福消受没有。
“醒了就起来喝粥!”
叶若脸色臭臭的,声音也不太好听。但是云灏却倍感受用,要知道,她能为他煮粥,说明她心里不记仇呢!
自从李春童夫妻俩搬走以后,叶若和云灏之间的顾及又少了许多,又把彼此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一步。叶若是现代人,思想前卫,与男友*并不是有违纲常的事。更何况,李春花的身体早与云灏拜过堂成过亲了,还有了两个萌娃。所以,她一点儿不担心寒殇和焰火说闲话。当然,在父老乡亲的面前,还是要检点一些的。毕竟,这里是古代,思想还是顽固守旧了一些。
云灏喝着爱心白米粥,得意的炫耀,叶若白了他一眼,扛着锄头又去后院干活了。刚走到她种植马蹄金的地方,便发现了两只野兔,伤口还在流血,还没死透。她警醒的环视了一圈,发现一草丛动了动,然后很快恢复了平静。刚刚钻进去的是什么东西?
叶若拎着两只野兔左看右看,见它们脖子上有牙齿印,想必是什么动物咬死的。但她的出现很不巧的打断了捕猎者进食,这才逃跑了。她扬了扬手中的兔子,觉得运气倍儿棒,真是太好了,晚上除了猪肉,还可以炒个兔肉了。
叶若放下锄头拎着兔肉回家,她没瞧见草丛里又动了动,然后又很快的消失了。
若说第一天是她运气好捡到了两只兔子,那么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呢?这三天她分别捡到了一只獐子、两只野鸡和两只兔子。她不敢相信自己运气逆天,每天都恰好碰到捕猎者进食,然后捡了人家的劳动果实。她总觉得,怪怪的。所以,她决定“守株待兔”,看看是何方神圣给她赐肉!
可是,她和云灏埋伏两天,却也没等到什么“神圣”出现,相反,她也没捡到过野味。这是见鬼了,叶若蹲了两天,越蹲越窝火,这东西难不成还成精了不成?
“不会来了,走吧!”
云灏看了看天,太阳都晒到头顶了,无论什么东西也不会选这时候送野味啊。就冲这三四月的太阳,别看温度宜人,头顶上的太阳可晒得人各种心慌难受。
叶若不情不愿的跟他一道钻出玉米杆掏出的洞里,一双眼睛像是雷达扫射一样,把周围的树丛看了一遍。除了她栽种的药草外,什么风吹草动都没有。她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家,吃过午饭便收拾了农具,准备太阳落山之后挖土种菜。积累了一年的经验,总得自己种菜吃不是?总不能顿顿吃肉不吃蔬菜或是进城买菜吃吧?
云灏睡了一觉起来,叶若已经又不见了。他狠狠的抓了抓头,气急败坏的到处去找她,焰火这才告诉他,李家村的李兴旺来找过她,两人一道去李家村了。他哪里舍得让他的美娇娘同人多聊几句,焰火还还没说完,便已经跑了。
“仁叔,族长那儿我去过了,可是他目前身体情况有些糟,这儿我也不能擅自做主就开荒了,所以正等着你回来呢!”叶若不晓得该怎么说李义家的事儿,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她作为局外人也不好评论什么。李义身体抱恙一个村的人都知道,她也就顺着这么说了。
李仁若有深意的看了叶若一样,无形之中松了一口气,然后道,“你想承包周围荒地的事儿,我听你婶子说了。这事儿啊,你确实想的周到,咱们老爷们儿也没你顾虑的周全。”
叶若哪里敢应,连忙恭维的道,“哪儿的话,仁叔你们是不同我计较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