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咱老百姓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人家手里有枪,斗不过他们,我们还是赶快跑吧!”老王叹道。
“可是人怎么能跑得过子弹?”马义问。
“总比站着等死强吧?逃,或许九死一生;不逃,只有死路一条。”老王一摊手。
说话间,棉军已经追上来。突然又多了三个生面孔,他们很警惕,端着枪,手指扣在扳机上,如果马义他们敢稍有异动,他们就敢开枪,面对黑洞泂的枪口,马义毫无惧色。
棉军一共才五人,手中端的是老掉牙的ak47,看他们端枪的姿势就能看他们军事素养低下,与米国特种兵没有可比性,甚至比邺南猴都差了几条街,他们充其量是几个只会吓唬老百姓的兵痞。
“别乱动,这里是他们的国家,如果他们打死我们,我们白死;如果我们打死他们,就会引火烧身,根本逃不出他们的地盘。”看马义蠢蠢欲动,路云急忙提醒。马义果然没动,但是不是怕引火烧身,而是他发现五十米外,一支已经装填弹药的肩扛式火箭筒正对准他们。
火箭兵嘴叨着香烟,左眼眯着,右手食指扣在扳机上,火箭弹闪着邪恶的绿光……
“咕”老王吞咽口水,小王则脸色灰败,两腿打颤。
马义不敢轻举妄动。棉国是穷得呯叭响的弹丸小国,武器大多都是山寨货,火箭兵肩上扛的火箭弹,如果用来攻坚作战,可能只是给敌方工事挠痒痒,可是要对付他们几个血肉之躯,则绰绰有余,一枚爆破弹,杀伤钢珠和弹体碎片就能将他们几个撕碎。
米莉莉吓得花容失色,她还是地下世界的菜鸟,见过的最大场面也就是几百个小混混拿着西瓜刀互砍,从来没有见识过动枪动炮的场面。她大发战争财的美梦早已经破灭,眼下只敢期望自己能够囫囵回家,能继续吃上热气腾腾的白米饭。
四周陷入死寂,时间仿佛陷入停滞。
“你们是什么人?”棉军头目是一个上尉,留着小胡子,风纪扣松开,一手握枪指着马义,一手拿着军帽当扇扇,形象与抗战时期的伪军几乎一个德性。
“我们是华夏人。”马义老实答道。
“麻逼的,又是华夏人!为什么到处都是你们这些狗屁华夏人,老实交待,你们是不是军阀的帮凶!?到我国来掠夺资源,帮助军阀对抗政府的?”
棉军上尉又是咒骂,又是高帽子一个一个往他们头上扣,显然是想着吃定他们了,马义眼神渐渐变冷,“不是,我们只是路过的。”
“咔嗒”上尉扳起手枪击锤,目露凶光。
“不想死就说实话!”
马义眼中精光一闪,脚下悄悄移动,他大脑里开始盘算,他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控制住上尉,并迅速夺下他的枪,接着干掉威胁最大的火箭兵。自己反击成败的关键,在于一字秘诀:快。
他凝聚真元,正想放手一搏,路云已经上前一步,扬起手里一把花花绿绿的美钞:“长官,我们确实是路过的,我们与军阀没有半毛钱关系,华夏与贵国是友好邻邦,请你不要伤害我们,放我们走。”
上尉脸色瞬间缓和,两眼死死盯着路云手中的美钞,狼光闪耀,喉结上下滑动。路云手中至少有一万美金,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心里已经激动不已,握枪的手都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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