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都市之无敌神医>第六十二章 故人重逢

昨天马义是随意逛,所以沒有发现南区公园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今天他特意留意了一下,果然发现了其中的诡异。因为时间缘故,公园里仍然游人不多,可是他总能遇到一些头发花白的老头,和一些农民工打扮的中年人,往公园深外走。

他们行动鬼鬼祟祟,神情有点紧张。马义沒理他们,來到昨天他休息过的地方,四处观望,不一会,一股劣质香水味迎风而來,呛得马义打了一个响亮的哈欠。接着身后一个暧昧、娇揉造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哟,老板那么早就出來玩啊。”

马义回头一看,不认识,他本來想轰她走,但马上改了主意,掏出一张20元面额的纸币,夹在手指间,失足女眼睛亮了一下,然后很职业地说道:“老板,二十不够了,快餐最少也得三十五呢。”

“二十块向你打听一个人,足够了吧。”马义晃了一下手指间的钱,失足女手伸手想去拿,马义轻巧避开,失足女眼睛盯着钱,说道:“你要找谁,他是你什么人。你怎么知道我认识他呢。”

“她是什么人。嗯,就算我们有一面之缘吧。至于为什么知道你认识她,其实是猜的,因为她和你一样,在这地方出现过,你们可能还是同行呢。”

失足女点头表示明白,她确实明白了,不过她明白的是,马义是某个失足女的回头客,想吃回头草,却找不到人啦,“在这公园里干这种生意的,少说也得有一二十个,其实大家只是脸熟而已,并不很熟。”

“那就看你有沒有赚到这20块钱的运气啦。”马义说着,将菊子的年龄、相貌加上昨天看到背影,向失足女介绍一遍,失足女听了一遍,再想了想,“这人我知道,我记得她脸上的伤疤。”

那个人脸上有伤疤。

失足女点点头,“她已经破相了,不然她也不会到这里來做生意,以她的身材,到大酒店里做,肯定生意很好……”

那个女人不可能是菊子,因为菊子脸上沒有伤疤。马义相信是自己昨天眼花,看错了,他不再想听失足女吱歪,将钱给了失足女正准备走人,可能她觉得二十块钱赚少了,而且马义的钱好赚,于是她又开始推销自己。

她已经是老资格的“野鸡”了,所以她肚子虽然沒有几滴墨水,却也懂营销的门道。最简便有效的推销方式就是如老话所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她无师自通,充分利用这个原理,想到了推销自己的窍门,那就是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将客人沒见到的“货”比下去,达到抬高自己的目的。

“老板啊,你真专一捏,和她玩了一次,就忘不了她,其实她有什么好的,虽然年轻了一点,身材也不错,可她是吸毒的,而且她很随便,为了钱,什么样的生意都敢接,身上的三个洞,只要客人给钱,可以的随便上,然后赚到钱了,马上就去买毒品……”

马义一阵恶心,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想甩手而去,可是失足女拉着他衣角,仍然喋喋不休,“老板,我刚出來做不到三个月,而且除了做,从不乱來,身子比农妇山泉水还纯净捏。”

人仍然对自己不动心,貌似心里还想着那个女人,失足女更不甘心了,“老板,我跟你说,那个女人,不仅身体很脏,而且心也毒,听说她为了与情夫在一起,竟然让人杀了自己的未婚夫,可惜她未婚夫命大,不仅沒死成,反而还把她情夫给杀死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马义莫名其妙一阵激动。他终于相信,自己昨天见到那个背影,就是菊子无疑,因为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巧合的事,难怪她见到自己会惊叫,逃开。

“这种女人,沒皮沒脸的,吸了一点毒,什么话不说。”失足女一脸鄙视,仿佛自己真的比农妇山泉水还要纯洁的样子。“她经常和我们吹她以前牛逼时的日子,神马吃香喝辣,住着大洋房,坐着豪华轿车,出入还带保镖。她说她最后悔的是,沒将自己未婚夫弄死透了,结果让他有机会报复,杀了她老公,也就是她情夫。不然,她不会沦落到靠卖x混日子的地步。”

马义叹了口气,看來菊子还在执迷不误啊。

瞬间,他的情绪跌落低谷,为了挣脱失足女的纠缠,他再掏了三十块钱给她,失足女接过钱,转身往树林里走去,回头看到马义仍然站着不动,于是催他:“快來呀老板,现在人少,这里很安全的。”

马义烦燥地挥挥手,“你滚,滚得越远越好。”失足女有点犹豫不决,再看看马义脸色不好,想想还是三十六记走为上计。干~她们这行的,其实风险很大,人倒霉的时候会遇上一些变~态佬,他杀了你都有可能,眼前这个人,虽然出手大方,但是喜怒无常,说翻脸就翻脸,她觉得还是远离他为妙,于是她果断离开,到下一个地点拉客,反正公园够大,还怕沒地方拉客。

马义心里闷闷不乐,虽然菊子已经与他沒有半毛钱关系,可是当他确定她已经沦为最卑贱的“野鸡”之后,心情还是非常沮丧。他正闷头走着,突然从旁边树丛里蹿出一个人,两人差点撞上,他抬头一看,原來是一个中年农民工,他衣衫不整,行色有些慌张,以马义比猎狗还灵敏的鼻子,不难闻出他身上残存的淡淡的蛋白质的味道,马义心里顿时了然他为毛从树丛里蹿出來。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到一幕,农民工身后,站着一个,他熟悉又陌生的女人,,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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