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玩玩而已>第14章
队沟通了几句,然后一屁股坐在了麦克风面前的小椅上,调整好角度,闭上了眼睛。

陆戎没想到会在这个地方遇见萧安歌。

他是从后门进来的,直接到了二楼的小包厢。因为跟他一块儿来的,是个大明星,怕被人瞧见。

不,准确地说,是个过气了的大明星。但俩人还是有些怕遇到疯狂粉丝什么的,俩人好久没见了,本来就是来叙旧喝酒的,不想惹些不必要的麻烦。

二楼有十来个小包厢,是沿着四面墙围了一圈,中间留空,每个小包间都有窗户,可以看到一楼的情景,舞台就在最中间,要是欣赏表演,二楼这几个小包间是绝佳的位置。

陆戎刚落座,一眼就看到了在一楼吧台角落里喝酒的萧安歌。陆戎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这里有很多人,明明那个角落并不敞亮,可他就是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那里的萧安歌。求而不得的郁闷顷刻间就把陆戎的心给占满了,他想起那天晚上看到萧安歌漂亮的身体,心中又是愤恨又是气恼。

况且,萧安歌的旁边,是那个和自己有一样想法的林彦。

陆戎真恨不得把萧安歌那双眼睛挖了得了,怎么老和这些个废物走那么近,自己这么好,他看不见是吧?

“陆戎,看什么啊你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一个低沉的男声响起来,立刻把陆戎的思绪拉了回来。

“没什么。”陆戎这么说着,目光却还是没有收回来。

盛怀瑾疑惑地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也是一眼就发现了人。

“怎么?看上了?要不下去约下?”盛怀瑾戏谑地看着陆戎。

陆戎转过头,看着那个二十七八岁的英俊男人,黑着一张脸说:“不用。”

盛怀瑾悠闲地半靠在沙发上,他儒雅的脸在冰冷的灯光下,隐约透着着骇人的气势,不过他很好地将这一切掩藏在了温柔的表象之下,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陆戎和盛怀瑾算是忘年交,俩人差了九岁。

小时候他们这些个太子爷们,基本上都是在一个部队大院里长大的,都能混在在一块儿玩,但也就这两人最合得来。大约是俩人性格里有相似的东西,特别蛮狠、霸道,像两头野兽,在他们那一带,就没人敢惹这俩小祖宗。后来陆戎随着他爸调去了四川,又去了上海,最终再回到北京,这么多年都很少见面,没想到俩人还是能混到一块去。

不过盛怀瑾有些变了,他进了娱乐圈,又退了出来,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学会了用儒雅和温柔的外表来掩盖他恶劣的本性。

可陆戎没变,还是那头张狂的小兽,如今他力量更大,甚至比小时候还多了些戾气。他根本就不屑于掩饰什么,他是什么样,就什么样。

盛怀瑾端起酒杯喝了一小口,开口道:“大半年都没见你两回,是学业太繁重了?”

陆戎摇摇头,尽量不去看萧安歌,说:“没啊,我就开学去报道以后,基本上就很少去学校,也没怎么在北京,就回上海去玩了。大学里学的都是些纸上谈兵的东西,没什么意思。”

“我没上过大学,不知道。”盛怀瑾笑,“要不你来我公司吧,我保证把你捧红。”

“去你的,我可没兴趣。”

“那你现在可怎么办哟。”盛怀瑾幸灾乐祸地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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