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茶香四溢>第五十四章
我来接你一起去为赵叔庆祝。”

李云疏:“……”

远隔了半座城市、如今还毫不知情地赵管家:等等,大少爷,我不是冬天里的生日吗!

……

第六天。

霍铮:“今天来看看李婶,顺路带你一起走。”

李云疏:“……”

……

第七天。

这段时间忙碌的期末考试月下来,今天的李云疏总算是没有任何功课需要抓紧完成。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周末一大清早他便起了个大早,愣是背着两本书来到了b大图书馆。等到临近傍晚、快放学的时候,又淡定地离开图书馆,走向了那座恢宏雄伟的大门。

只见在那圆拱形的大理石校门下,那个俊美优雅的男人今天着了一件深黑色的长风衣,脖颈间围了一条浅灰色的薄围巾,正靠在一辆银色的克尔维特旁安静地等候着。

秋日傍晚的凉风将他的黑发吹得四处飘散,一双幽邃漆黑的凤眸淡然冷漠地望着地面上的砖石。五官俊朗如同雕刻,却有一种漠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让他与周围人分割出一片天地,似乎没有人可以融入。

但是就在男人抬首的一瞬间,在他的视线触及到那个削瘦清俊的青年时,那种冷然的气场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霍铮慢慢地勾起唇角,笑容转瞬即逝,然后他抬起手轻轻地摇了摇,道:“今天,也来上课了吗?”

天气说冷就冷,李云疏将身上的小外套稍稍紧了紧,然后仰起头微笑着看向霍铮,反问道:“既然你知道今天不用来上课,那还来这儿找我?”

这话如同一道微弱的风拂过霍铮的耳边,让他的心头稍稍一颤,下意识地觉得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但是这种感觉实在来得太快而又太短暂,他敛着眸子,将眼底的笑意藏住,颔首道:“我觉得,你应该会在这。”

闻言,李云疏挑起一眉:“那要是我不在呢?”

霍铮从容不迫地摇头,道:“你一定会在。”顿了顿,他又抬眸看向李云疏,那幽远沉静的目光仿佛直生生地看进了李云疏的心底,让他无处可藏:“我知道的,你会在。”

漠然涌起的一种感觉从李云疏的心头一下子挥散开来,他突然觉得耳根一热,一种几乎不可能的念头猛然占据了他的大脑,但是他下一刻他又极快地将那个诡异的想法扔到一边,用理智禁锢住。

足足等了好半晌,李云疏将心底怪异的念头完全遗忘到脑后,他才然后抬首看向霍铮,温和地笑着问道:“霍铮,你连续来找了我七天,嗯……还用了七辆不同的车、七件不同的衣服,你到底是有什么事要找我?”

听了这话,霍铮却诧异地问道:“你都注意到了?”

李云疏笑着反问:“我能不注意到?”

七辆超级豪跑,是一辆比一辆拉风,连每天从校门走过、多看几眼的人都念叨着它们的不同。七件不同的高端定制风衣,即使颜色大多相似,但是那种截然不同的设计感就能让李云疏一下子就发现它们间的细微差别。

沉默了片刻,霍铮小声地问道:“你难道……不是喜欢这些车的吗?你的梦想不是每天开不同的跑车,逛遍b市?”

“……”

微凉的秋风中,李云疏唇边的笑意瞬间消散,他抬起头面无表情地问道:“是谁告诉你,我喜欢这些车的?”

霍铮眸子一眯,道:“霍少泽。”

李云疏:“……”

想要知道这件囧事的开端缘由,得将时间轴回放到九天前,也就是霍二少临去地球另一端的前夜。

那一天晚上,也算是霍少泽在b市吃的最后一顿晚餐了。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欢送”霍二少离开,又或者说是某位对家中大事把握生杀予夺大权的男人对霍二少有事相求,那一天的菜色全是霍二少喜欢的,而且是深深喜欢的。

破天荒地居然一桌都是自己最喜欢的菜,霍少泽是吃得头也不抬,恨不得吃完好上路。

而在另一边,霍大少却早早地放下了自己的碗筷,语气平淡地问道:“霍少泽,你一般都是怎么追人的?”

被问到这句话的时候,霍少泽正叼着一根鸡腿,他下意识地念叨道:“什么怎么追呀,吃饭、送东西、看电影、么么哒,不就这样嘛。”

霍铮闻言一愣,问道:“送东西?”

霍少泽嘴里咕哝着点点头,咬着鸡腿不肯放,道:“对啊,她喜欢什么就送她什么呗。美女不都喜欢鲜花、钻石什么的嘛,大不了就问问她,她喜欢啥我就送啥!老子有的是钱!”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什么了,霍二少赶紧又补充了一句:“咳咳,当然,是大哥你有钱,我可没乱花钱啊!”

不过意料之外的,霍铮并没有在意到霍少泽刚才的话。他的脑子里充斥了“投其所好”四个大字,不过片刻又联想到了之前从霍少泽那儿了解到的“老大啊,他喜欢跑车啊,可喜欢飙车了呢”。

嗯,虽然飙车不是个优秀的爱好,但是喜欢跑车……

还是可以做到的。

于是,便有了如今的这一幕。

想来这七天七辆超跑,就是彩虹战队,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在心中将那个在大洋彼端的霍小二给骂了个狗血淋头后,霍铮的面容上依旧是淡定从容到了极点,连一点皱眉都没有。眼见着这话题向着不对劲的方向走去,霍铮生硬地转移话题,道:“我记得你之前想要去霍家的古董楼。”

李云疏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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