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路过,两天路过,天天都路过。
她并不揭穿他。
他守着她,那样细致入微,如若他是清白男生,她定然会心动不已。可是,传闻中,他是富家子弟,学业荒废,游手好闲,女朋友多得像超市里的可乐,一打一打地摆着。
当然这些都是谣传,他哪里是什么富家子弟啊,完全是那帮子嫉妒他的狐朋狗友们编造出来的。
可是,就为这,她却把自己的心动,悄悄扼杀在了萌芽中。
是的,他买她的鞋子。想全部买下,可是,她不答应。她是那样有自尊的一个女孩子!
她说:“谢谢你,我不需要怜悯。”
那好吧,批发不成,那就零买吧,我隔三差五地买一双,她总不能拒绝吧?他想。
于是——
男式的,他只买四十三码,留给自己穿。那样的杂牌子,地摊货,他以前是不屑一顾的,穿那样土的掉渣的鞋能泡到女朋友吗?但因为是她卖的,他便感觉不一样了,而且觉得非常的亲切。
而女式的鞋码,只要她有的,他都买过——寄回家给妈妈,以表达自己对母亲的孝道。
她问:“你送女朋友啊?”
他红了脸,点点头,很尴尬的样子。
他着实尴尬,就他的那些女朋友怎么会穿这样的鞋?但是若说买了堆在床底下,她自然是不肯再卖给他了,他只能说是买来送人。
而她却是这样想的——
果然是情场浪子,鞋码大大小小,自然是送了不少的女孩子。
她看着他,只是笑。笑着笑着,眼圈就红了。
他慌了,忙问:“你怎么了?”
她笑笑说:“没什么,风太大了,吹得眼睛疼。”
六月,毕业生们聚聚散散,醉酒是常事。他本海量,可那个周末,他念着她,只两杯酒,便蒙了眼睛。当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摇摇晃晃地,他来到了她学校的女生宿舍楼下,借着酒劲,想要大声喊她的名字,说喜欢她。可是,鬼使神差的,他居然就没有喊出声来。
十天后,他就要踏上回家乡的火车了,若是这样继续掖着藏着,恐怕这一生他都没有表白的机会了。
他发誓,无论如何也要向她表明心迹了。告诉她,她若不接受,他心甘情愿地退场;若她接受,他就算抛掉一切也要陪着她。
可是,这次,他还是没有喊出口。因为她看见她正在拐角处,跟一个男生说话,两人靠的很近,样子很亲密。
好像是出于激动吧,她站立不稳,被那男生拉了一把,也没有挣扎,靠在人家肩上,嘤嘤地哭了。刹那过后,两个人就一前一后,从他身边急急地过去了。她竟然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那一刻,他的酒,一下子就醒了。
怪不得她对他一直客气而疏远,原来她早已心有所属。
他哪里会想到,那个男生其实是她的哥哥,他跑来是告诉她,他们的母亲晕倒了,刚刚被邻居送进了医院。
离开母校时,他花了很多心思送了她一个硬皮笔记本,说是留着纪念。
她的心竟然莫名地砰砰跳,她以为他会在里面写下一些绵绵的情话,毕竟她对他还是有好感的。可是令她失望的是,里面没有只言片语,只夹了一千块钱。
他给她钱,不给她爱。他对她的好,只是出于怜悯?!
这样一想,她便有些恨了。但她也没有恨到要将钱撕碎的地步。因为急用,她对他说:“这钱算我借你的,你留个地址给我,将来我一定还你!”
他什么也没说,扭头就走了。
到了药店里,她从笔记本里抽出一张钱来,为母亲买药。药店的小姑娘将钱举到眼前,眯着眼睛验真伪,之后竟然莫名地叹息了一声“哎。”
哎?
什么意思?
她有些不耐烦地说:“放心吧,不是假的,快点找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