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0章杀气凛然
请示并不难,难在有一个愿意承担责任的领导。
不过好在博阿腾的上司不是一帮只会把事儿往下推的油条,他们愿意承担泄密的后果。
一部平板电脑被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邵乐和布雷默坐在那里,周围除了大雷,还有那两名特工。
摄像头安在正门上方,一左一右,如果没有坏的化,几乎没有死角。
奔驰车一开始停在右边的露天停车格里,离门口还隔着两辆车,一辆咖啡色的丰田车,还有一辆别克商务轿。
马修斯没有坐在车里,而是——
好吧,邵乐觉得他发现马修斯为什么会这么胖的原因了。
他订了一份外卖,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他就停在一个台湾牛肉面的店外,订外卖都不用等多久的。
抱着一份外卖炒面,这货倚在车边吃的那叫一个香。
一个从路上经过的穿着风衣的男人手里拿着根烟,看起来是想借个火儿,马修斯把手上的炒面纸盒放在在车前盖上,在上衣兜里摸索着拿出一个打火机。
打着以后,火很快就灭了。
冬天晚上的风还是很强劲的。
很自然地,风衣男把自己的风衣撑开,把头低下,马修斯也自然地弯下腰,给他打火儿——
如果按照正常的特工暗杀套路,另外一个人会从后面靠近,把炸弹安在车下。
可那样的化,就留下痕迹了,正门的监控不可能拍不到。
没有,两个人的腰挺直,风衣男跟马修斯友好地道谢,脸上还有一个黑框眼镜,好像是一个加班晚了的上班族,夹着自己的公文包,朝着右边走了。
然后马修斯继续拿起车盖上的纸盒,接着开吃。
很快地,他用面巾纸擦了擦嘴,完成了他的夜宵。
看起来他的加餐经验还挺丰富,没有马上回到车里,而是往嘴里放了块口香糖,在外面溜达了一会儿,这才上车。
再然后就没有什么了。
偶尔有几个行人从门前经过,除此之外,没有异常,马修斯在车里晃着脑袋,好像是在听音乐。
十几分钟以后——
邵乐和布雷默从正门走出来,马修斯发动了汽车,来到正门前。
不到一分钟以后,邵乐先知先觉地拽着布雷默撒腿就朝店里面跑。
“轰——”
闪光,火光,玻璃破碎,招牌掉下来。
灰尘向四面飞散。
到这儿就算完了。
邵乐抬起头,跟布雷默对视了一下,又转向大雷。
大雷觉得怎么也得说点儿什么才行。
“皮包?”他试探着说。
邵乐不掩饰自己的赞赏,拍着大雷宽厚的肩膀,“行啊,大雷,有长进。”
“嘿嘿,是吗,我也这么觉得。”大雷毫不客气地笑纳了。
博阿腾瞅白痴一样看着这俩货耍宝。
其实不难猜得到。
烟里不可能有炸飞一辆车的炸弹,手里也放不下,脚下也没东西,所以
唯一可能的就是这个一直夹在腋下差点儿被忽略掉的文件包。
出色的是这个人的手法,皮包在左腋下,他的右手夹着烟在跟马修斯借火儿,所以左手即要撑住打开的风衣,这样才不会引起马修斯的警觉,也是为了利用风衣造成的阴暗模糊近处人的视线,让他的手指从皮包里夹出准备好的炸弹,这个炸弹应该不太大,重量也是两到三根手指可以负荷的,用另外两根手指控制着风衣不下落,把炸弹粘在轮胎斜上方的挡泥板下边,因为有风衣挡着,从龙门饭店的斜上方看去,你没办法判断他到底蹲了多低,而且只可能是一瞬间的功夫就站起来了,这样马修斯最多以为对方在调整站姿,以便够到他伸过来的打火机,而不是有别的什么想法,比如——往车上安个炸弹什么的。
整个过程非常流畅、自然,没有排练过的痕迹,就好像是再正常不守的一次街头偶遇,碰巧想抽烟,又没有火儿,而马修斯正好随身带着打火机,两人愉快地完成了一次打火儿点烟,友好地分开,杀手走他的大马路,马修斯吃他的炒面,邵乐和布雷默挨炸。
就算找到这个人,抓到他,只要这个杀手不认罪,他们也没有办法从法律上给予他制裁,因为你不能因为一个人在路边借个火儿就告他谋杀。
撒旦教吗?
邵乐突然冒出这么个念头儿。
上次他去立陶宛,重创了撒旦教的大本营,可并不是把他们全杀了,他也没那个本事。
这次暗杀没有明显的风格,可要说跟彩虹公司有关,希金斯又碰巧来到柏林……
论战争手段,彩虹公司有超级士兵,论暗杀手段,他有撒旦教。
可还是那句老话,他们没有证据。
在西方国家,你要想说服执法机构重视你提出的怀疑,首先必须有证据,不管这个证据是什么,都要有说服力,可是要想取得证据,则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尤其是这种可怕的庞大组织,而且就算有了证据,那又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置对手于死地,这种难度就更大了,结果本来是执法机构应该做的事,落在了个人的头上,因为无法完成一个职能机构才能完成的工作,从而眼睁睁地看着可怕的罪犯逍遥法外。
10时31分9秒
布雷默从自己的公寓里走出来。
他还有工作要做,已经推迟一个多小时了,好在工作地点离此不远,向东经过两个街区,一栋很有年代感的灰色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