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穿越之将军有点帅>139|番外 主程琳

穿越之将军有点帅番外原主程琳(第一人称)

黎明破晓前,夜最黑暗时。

我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狭小的房间,往外望去,这是……从未见过的景象,灯火通明,不,不能仅仅用此来形容这种景象,这绝对比大周的夜景要明亮很多。这些路上奔跑着的是什么?没有马匹带动,仅仅凭借四个轮子就在呼啸奔驰的……车?

还有,这房间里奇奇怪怪的东西,又是什么?四四方方的盒子,里面有小小的人在动,还有声音?可绕到后面去,只有一条条黑色的线。

什么?唐宋元明清,民国,八年抗战……唐过后不是大周嘛?

这是谁的记忆?外面奔跑的是汽车?这种狭小的房间叫公寓?四四方方的盒子是电视,每天能上演真真假假的事儿。

枕边的小玩意叫手机,缺了一口的苹果标志……

程琳?这个身体的主人!我脚步踉跄的走到所谓“卫生间”的地方,看着不明材质的“铜镜”!面色苍白,还是清秀的面容,清爽的短发!

天!这个世界的女孩子怎么头发都比大周的男人要短很多?

不不不,我是程凛,大周老程家的唯一“男丁”!是被老太君和母亲大人寄予厚望的人……发生了什么?

对,被四婶婶一枪扫下了马,虽然没受伤,可母亲和老太君失望的眼神让我无地自容。深夜里,我瞒着小蓉爬到了房顶。三月的风很冷,可月很明亮,一颗颗流星划过,于是,我祈愿上苍重新给我一次机会吧,让我没有负担的生活。

那……只是我单纯的想象而已呀,程凛我从未忘记过肩上的责任,从未忘记过家族中,还要让我挑大梁。六岁开始,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八年光阴似箭,习得弓马娴熟。虽然和几位婶婶比起来,算不上什么,可在同龄人中,也算是佼佼者吧。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这是我呆呆望着镜子,得出的结论。不论身在何处,我都要像小草一样顽强的生存下去。或者上苍真的就给我这个机会,生存在和平年代之中,让我替这位“姐姐”继续乐观的生活下去呢。

第二天,朝阳依旧升起,新的一天终会来临。

得说,这个社会确实比大周要好嘛,从原主的记忆中,我发现这个世界的人,只用劳作五天,便可以休息俩天。虽然不能在她所谓的“公司”继续干下去,但是,我程琳,对,我要以程琳的名义生活下去。

去适应这个社会,然后去了解这里,我总会找到来到这里的意义的。程家人,从不缺乏面对一切的勇气!

早上,我便穿着原主的运动衫出去溜达,不过嘛,既然要生存,总要先熟悉一下环境,看看周边,了解一下所谓的国计民生,物价基础,生活习惯之类吧。

天气很暖,街上的人穿着短衣襟的奇怪衣服,和大周的衣裤真是差太远。但是不可否认,这身衣服真的穿起来很方便。要是我练武的时候,能有就好了。

哎呀,这里的女孩子都好……不要脸,怎么能穿着这么暴露的衣服,走来走去呢?可她们神采飞扬,拎着手中的“购物袋”,昂首挺胸的走着。这里,男女平等!看,街上高大建筑上的横屏,出国外交访问的总统穿着小裙子,这么明显的性别特征。这个世界是有女皇存在的嘛?

或许,这里才是真正属于我的时代,女孩子不需要雌伏在男人的身后,不用再被当成必须要被保护的对象!不需要隐藏自己真实的性别,才能在一众男人中脱颖而出!

我漫无目的的走着,沿着街道,呼吸着不算新鲜的空气,可着空气中却到处洋溢着名为自由的成分。

“快,抓住他!别让这小子跑了!”身后从来高呼声,喊声中带着跑起来的粗重呼吸声。闻声回头,我便见一个穿着黑色帽衫的,带着口罩的家伙,抱着一个黑色的女士皮包,跑得飞快。大概还有十多米就能进过去。这小子慌不择路,见到挡路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把人家撞开,推搡的一旁去。

真是岂有此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就敢当众抢劫行凶,还有没有一点王法?说时迟,那时快!

我严阵以待,等他到了近前,先下手为强,一个漂亮的回旋踢,一脚印在对方的脸上,当场把他踹到在地,趁他不备,一膝盖压到对方后背,一手抓了他手,一手压住他肩头,瞬间将他制住。

原主的身体虽然年纪稍微有点大,但是显然是个喜欢锻炼的人,柔韧度、弹跳力和身体强度都勉强在同龄人之上。配上我的技巧,抓个普通人真是很容易的事儿啊!

“放开我!快放开我,信不信老子捅了你!”被抓的小贼不死心的挣扎着,叫嚣着。

可老程家的擒拿手不是吹的,都抓到你人了,还能让你跑喽?不看看到底是谁出手的嘛!我暗笑起来,手上加力,拧得这小子疼得嗷嗷直叫,却动弹不得。

“谢谢!”身畔突然传出个低沉而富有磁性是声音。如果他没有喘着粗气的,跑得呼哧带喘的话,我还会觉得这个声音蛮好听就是了。那人额头上流着细密的汗珠,干净利落的板寸,带着黑色框架眼镜,眉毛和眼镜都细细长长的,斯斯文文,穿着被原主称之为“西服”的藏青色短衣襟,很高,很瘦。

或许是他见我没理他,只是默默的看着他,于是稍微有些懊恼的挠挠头,突然双手合十,冲着我鞠躬作揖起来:“太感谢您了!我是永辉律师行的律师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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