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y市火车站,远远看见一个瘦瘦高高的男人在对他挥手。伏麟难以掩饰自己雀跃的心情,脸上挂着笑容,三步并作两步朝对方走去。
阔别多日,伏麟终于再次见到了记忆中熟悉的笑脸。
“小麟,别来无恙。”
去了一趟非洲,叶玄穹比以前更瘦了些,原本就不白的皮肤也更黑了,整个人都像是从煤坑里滚了一圈似的,但是精神状态却出奇地好,仿佛吸收了那片土地独有的热情,蓬勃有朝气。
叶玄穹主动伸手帮他拿行李,伏麟摇摇手拒绝了。他这次回来只打算待三四天,只带了很少的几件东西。
叶玄穹半个多月前飞回y市,一落地就给亲戚朋友打电话,那时候伏麟的手机始终没有打通,他只能先通知了曲言。伏麟晚上回来接到消息以后非常高兴,当晚就回了电话,两人几乎聊了个通宵。
正好最近这段时间课业不忙,伏麟找了个合适的机会,借着周末的时间多请了两天假,去y市和旧友重聚了。
“你真是……”伏麟上下打量着眼前皮肤黝黑的男人,忍不住吐槽道,“在非洲待了这么久,干脆进化成非洲人了?”
“天天野外作业,风吹日晒的没办法。”叶玄穹摸摸自己粗糙的脸,无奈道,“看来我得天天做面膜了,省得走哪都被人嫌弃。”
说完哈哈一笑,揽着伏麟的肩出了车站。
两个人没坐车,就一路像散步一样慢悠悠地走回去。
和叶玄穹的初相识是伏麟在十五岁那年,地点在一间网吧。那时候山河尚未公测,伏麟和他的狐朋狗友们偶尔会集体去玩一款枪战游戏。某天有个年轻男人在他们身后站着看他们玩,中途忍不住吐槽了他朋友的打法——伏麟这位同伴颇为心高气傲,在游戏里也算是中上级水准的玩家,完全不能容忍自己被当作新手一样嘲讽,当即就撂了摊子,说要跟这男人一决胜负。
结果大家都能猜到。年轻男人,也就是叶玄穹,以绝对优势取得了胜利。
伏麟当即对叶玄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主动上前搭话,邀请对方加入自己的队伍。他的狐朋狗友虽然心有不满,但碍于伏麟是他们中间的老大,也只能接受。
从此以后,伏麟隔三差五就要来这家网吧和叶玄穹碰头。他们组的队伍在游戏里打到了很高的分数,一度成为该服传奇。深厚的友谊从一个游戏开始结下。叶玄穹那时候是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比伏麟大七岁,两人之间虽有较大年龄差,却没有出现明显的代沟。伏麟在某些方面表现得非常成熟独立,某些方面又有着少年人独特的天真冲动的心性,让叶玄穹觉得很有趣,忍不住想了解得更多。
两个人熟悉起来之后,交际就渐渐朝着一般朋友的方向发展,时间一长就免不了聊到彼此的家庭、学业和人生经历。叶玄穹才终于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清秀温和的男孩,原来是个打起架来特别狠的角色。正是因为有这份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脾气,伏麟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被吸收进了y市的某个不良混混组织,手底下还管了好些人。
叶玄穹曾开玩笑地问那些比他年纪大的人服不服管,伏麟轻描淡写地说:“用脑子和拳头说话”。
这种话实在不像是一个该在学校里老实上课和偷偷早恋的孩子说出来的。叶玄穹自己虽然也不是啥标准乖宝宝,但从未有过这样叛逆的举动。他问过伏麟好几次“这种生活有意思吗”,一直致力于把他拉回正轨。
可是伏麟那时候中二病晚期,极度空虚寂寞冷,已经不是朋友和游戏能填补得了的。家里长时间没有人,对回家和上课都很排斥。每次被叶玄穹劝都呵呵一笑嘴上敷衍,回头又去找各种途径发泄剩余精力。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伏麟勉勉强强念到高三,发生了那件事之后……尽管叶玄穹想起来依然有些后怕,但如今站在他面前的伏麟活泼健康又乖巧,让他觉得当年经历生死之劫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至少,终于有个契机能把这孩子的身心都治愈了。
“我记得我走之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草,转眼之间就修了这么大的商场。”
伏麟抬头看了看招牌上的“罗德购物中心”,笑了笑说:“你离开挺久了。”
“我的宝贝们还好吗?”
伏麟愣了一下,这才想起叶玄穹走之前留给他的“遗产”——两大箱手办。其中山河的那套限量品他取出来放进了书柜,其他的各种黄红绿头发的美少女和萝莉实在没什么兴趣,至今还保持着打包装箱的状态丢在老家。
“需要我带出来让你们一家团聚吗?”伏麟开玩笑道。
“不用不用。”叶玄穹立刻拒绝,“都送你了,你就帮我好好收着。”
“不过,我把山河那套模型的剑客胳膊摔断了。”
“什么?”叶玄穹故作夸张地挑眉,质问道,“你居然敢把‘我’摔地上?”
“不小心和室友撞上。其实也没多坏,重新黏上就是了。”
叶玄穹在那絮絮叨叨的“反正都是你的了,我也没什么留恋了”,伏麟听得神色一黯。他一直都很希望叶玄穹能重回游戏,现在看来真的不可能了吗?
热闹的酒吧已经不适合现在的他们,两个人在路边随便找了个安静的茶馆坐下来。
在非洲的各种奇特经历之前电话里也聊得差不多了。叶玄穹问起了游戏里的情况,伏麟把这段时间昔年旧念的大事一件件说给他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