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张报纸来,通篇的繁体字他都认识。可一旦叫他书写,不是突然忘记偏旁,就是写成简化字。呆在家养伤的一个月,王梓钧不是什么都没做,而是翻着字典不停地练字,可是足足练了一个月,依然有许多时候要写错。
前世三十年养成的书写习惯,哪里是个把月就能纠正的?
“我啊,再看吧,我功课不是很好。”王梓钧只好这样说,反问道,“你呢,你想考哪里?”
“当然是台大。”孙希弼兴奋地说。
王梓钧无语了,不知道是否该说这胖子自大。在这里考台大,跟大陆考清华的难度没什么区别。
前几年台湾经济困难,一个青年要是想要翻身农奴把歌唱,最佳的途径就是考上台大;而考上台大后,因为台湾前途难测,许多人又选择去美国。因此当时有句话,叫做:来来来,来台大;去去去,去美国!
王梓钧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孙希弼闲聊着,突然发现饭馆外飘过去一道熟悉的倩影。
林清霞?
王梓钧整个人呆了一下,他敢确定,刚才从店外走过去的nv孩子就是林清霞。黑se的学生制服,齐耳的短发,脸上写满了稚嫩,但已经有了美人的模子。
“怎么了?”孙希弼见他发呆,奇怪地问。
王梓钧一笑,解释道:“没什么,我在想毕业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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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几章说了许多题外话,不是骗字数,而是想简略的介绍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毕竟读者对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不是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