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钧在现代的时候是个公司职员,并不是多么重要的职位,摸鱼的时间挺多,而他从大学时候延续下来的爱好——看致他对二次元的世界更为感兴趣,为某点忘食在所不惜。

这样的情形,当时看是没什么好处的,大量的精力用在虚拟的现实中他便无心进取,多年下来也就是那么个螺丝钉,看不出多大作用的庸碌之人。

但是穿越后却不一样了,尤其是这样一个有着神奇力量的世界,曾经记得的诗词都会成为他向上攀登的阶梯,而且,随着穿越而好了很多的记忆力也会成为他最大的依仗。

每每想到一穿越来看到的美娇娘,冯钧都有些心头火热,她和那些打扮漂亮但是眉眼间总能看出些轻蔑浮躁之色的现代女郎可不一样,那可是他的青梅竹马,而且,对他情深意重。

因为冯钧终于考上了秀才,邻居家的青梅终于可以嫁给他了,对方父母也不是什么毁诺之人,之前不允许两人成婚,不过是想着能够激励一下冯钧,免得他成婚之后不思上进,少年人么,若是贪花好色,岂不是毁了以后。

而之前的那位冯钧则有些愤世嫉俗,觉得这是因为对方看自家父母去世,家贫了,无能养家,也不能上进了,想要悔婚云云。

这一份心理被穿越而来的冯钧随着记忆一起接收了,先入为主,之后哪怕是从青梅的口中听到对其父母的辩驳,也只当是开脱之词,并不当真。

此时中了秀才,而对方允婚,仿佛更证实了他心中所想,态度便有了几分倨傲,对着没有读书天分只能务农的小舅子也显得有几分看不上,只想着,若不是为了青梅的那一份情,他才不会跟这样的人家成亲戚呐。

不过,为了显示自己的大才,在大家要求念迎亲诗的时候,他还是念出了早就想好的“一生一世一双人”,无他,这一句太经典,哪怕不是那么符合此时的意境,有这样的名作在前,也没人会说什么。

“冯钧兄也看了《文抄公诗集》啊!”

“我也甚爱此句,不过此时还是要由自己做的才好啊!”

没有想象中的异象宏大已经让冯钧有几分讶然,这样的诗句,不敢说比李白更好,但也不至于什么动静都没有吧!

再听到身边两三友人的话,即便不知道那个《文抄公诗集》是什么,但,“文抄公”,现代人恐怕无人不知这是何意,简直像是一个巴掌打在了脸上,火辣辣的,尤其听到其中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友人调侃说让他自己作诗的时候,脑子更是乱了,一时间再想不到什么好的诗词能够替代。

拱了拱手,面上尴尬之色一晃而过,笑道:“此情此景,只愿以此诗明志。诸位且饶了我吧。”

自考中秀才之后,在这个小山村中,冯钧的身份也不同起来了,附近攀附的不用说了,便是同科的那些秀才,也有些佩服他的诗才,愿意跟他结交,特意来此处寻他,还说过什么世外桃源的话,让这个偏僻的山村一下子宛若隐居之地一样高大上了起来。

此时此刻,成婚这样的人生大事,按照此时的习俗,他也去了请帖,又有些人慕名而来,这才有了今日的热闹盛况,他原是想要在这样的场面上再拿出一首惊世之诗震撼世人的,怎想到……

或许是他的掩饰过关,这急中生智的解释也不错,诸位友人,多数跟他不熟的友人也都没有深究此事,没有再强烈要求他做一首别的诗,欢欢喜喜地看他接了新娘离开。

酒宴之上,冯钧颇为豪放地喝了不少酒,自那一首《将进酒》,好像很多人都知道他嗜好饮酒,所以劝酒的人很多,而那些跟他不熟的友人开始还挡了一下,履行了友人的职责,后来见他来者不拒,也只当他是好酒量,不再拦了。

于是,等到终于能够进洞房的时候,冯钧已经大醉。

别人只当他是高兴的,就连青梅也没什么不满的意思,好好服侍着他上床休息了,一夜无话。

等到第二日,没来得及画眉之乐的冯钧耐着性子跟新婚妻子共进了早饭之后就要去镇上,小山村太偏僻了,很多消息都很滞后,想要知道那个《文抄公诗集》是怎么回事,还是要去镇上看看。

好在冯钧还知道这件事有些突兀,便主动说是要带妻子去镇上逛,为此,小舅子急忙给他套了牛车,知道他不会赶车,还充当了一次车夫,耽误了一天的农活。

“你不是有吗?怎么还问我借?”

友人有些诧异,都能够念出上面的诗了,肯定是看过啊,那时候他还说呐,别看所住偏僻,消息还是很灵通的,怎么……

冯钧略显尴尬地笑笑,道:“当时囊中羞涩,并未及买下,只草草看过,心中一直惦念,这才在新婚之时脱口而出……”

有了合适的理由,友人借出了诗集,还不忘叮嘱抄过还他,时下文人看书,多半还是用抄的,哪怕已经有了印刷,但更多的人还是愿意亲手抄写一遍,哪怕是为了加强记忆。

冯钧点头应了,也未曾久留,借了书便走,那急匆匆的样子还真是有几分嗜书如命的意思。

友人也不以为忤,名人才子么,总有几分怪癖。

走马观花地陪着妻子逛了逛镇子,也没买多少东西,两人便又回返,比起妻子的好心情,他多少有些心不在焉,那本书已经被他匆匆翻过一遍,他所记得的诗词,从小学到大学学过的诗词,那些著名的诗词,似乎都在其中,这是,又有了一个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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