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桐根本没听见,他只看到陈静言坐在前排椅子上,从背影他就能认出来,扎个马尾,白衬衫扣至最上面一颗纽扣,细巧的肩膀微微前倾,大概又在一思考,一边啃指甲盖儿。
人群中她干净又明亮。
好大一会儿,他傻坐在那里,从头到脚滴着水,仿佛整个人都融化了,悄悄流走。
想起第一次见她时,她才五岁吧,蹲在水泥灰堆里,干干净净的小人儿,认真地喊他,哥哥。
再次见到时,她也念小学了,参加市里的演讲比赛。他下了台,见她默默坐在后台等待。其实她根本没怎么变,心形小脸,眉眼素淡,一眼就认出来了。蚕一样的手指捏住裙角,轻轻咬着嘴唇,一门心思背着演讲稿,完全没看到他。
后来他们读同一所中学,她初一,他初三;她高一,他高三。因为她父亲的事,他心怀愧疚,从来没有鼓起勇气接近过,却一直默默保护了她四年。
在她所在班级买通一两个眼线,是不在话下的事。
像那种小混混想欺负她,回头就被揍扁的事,她根本不需要知道。
曾经有老师罚她们班的学生,不绕操场跑十圈不准回家,她晕倒再醒转,完全不知怎么进的医务室。不久,那个老师从学校消失,小道消息说是调去乡下哪个旮旯里支教了。
每当有男生向她递情书,约她放学后校门外见,是他最难受的时候。既不肯坐视不理,也不能跳出来揍人。幸亏她一直是个好姑娘,纯洁到只为考试发愁,回回拒绝人家,自己都先红了脸。
她回家的路上,春天有一树一树的樱花开,团团簇簇的粉白,是小婴孩的拳。他推了自行车,远远望着她。她低头慢走,小心不去踩那些花瓣。偶有一朵新鲜的花被人摘下又丢弃,她都会弯腰捡起,包在手绢里。
她总是一个人,不说话,清冷冷的调子,他喜欢。她的白衬衫、藏蓝背带裙、一双旧球鞋,头发一年年长着,他也喜欢。
印象最深是有一次她作文得了奖,是个全国范围的征文比赛,虽然不是首奖,也算是件风光的事,因此周一的全校集会上,校长特意提出表扬,又亲手将证书和奖品颁给她。
那时他已经高三,很快要离校。散会后,跟着她走在汹涌人潮里,他无数次想伸手拍一下她单瘦的肩,跟她说句话,可没等他想好说什么,更多人冲上前去,道贺声叽叽喳喳,将她团团围攻,与他远远隔绝开来。
从最初的疼惜,到后来的负疚,再到重逢的惊喜,默默守候的那份责任,朝夕凝望的那种执着……他对她的感情,不经意间,早已深入血肉。
很奇异,他那样一个人,竟然会暗恋。说出来没人会信。
是一场战争吧,他有一次对苏羽烈说,敌人和战士都是自己,喜怒哀乐都是他一个人,而她是全世界的中心,却浑然不觉。
既有趣,又悲伤。
听说她的理想是f大学,他跟父亲闹过多少回,终于早她两年来这里……自然,是为了等她。
至于社团那些把戏,可不就是孔雀为了吸引注意开的屏?
唯咳嗽与爱,不可隐藏。
算一算,竟藏了十三年!
他喜欢的句子,“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是的,不想再等,不能再等!要到她面前,告诉她,如果爱她是一种病,他早已病入膏肓!
现在就去,立即,马上!
什么时候排练已暂告一段落,演员休息,而陈静言正拿着台本,低头在改着什么。
他刚想起身,文薇抢先一步,已闪到陈静言近旁。之前她也坐在观众席里,他心无旁骛,竟丝毫不觉。
“陈静言,我们又见面了!”文薇的尖嗓子在空荡荡的小礼堂里回响:“我是想说,请你以后识相点,不要再接近盛桐,他是我的!”
“哦?请问,盛桐是一件东西吗?”陈静言不卑不亢地回答,口气温温淡淡,他的心脏却蓦地狂跳起来。
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他当然不是东西……不,我是说,他是东西……呸呸!不管怎么样,我先认识他的!总要有个先来后到吧?再说,他也注定属于我!我不允许你碰他!”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陈静言把台本放下,站起身来。他看到她白衬衫外面穿了一件灰色针织衫,蓝底白条纹的百褶裙,更显出盈盈一握的腰。
“不知道盛桐怎么想,反正我是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到他时,我还在读幼儿园。打那时起,这个名字就跟随着我,再也没有离开。
“小学三年级,参加市里面的演讲比赛,听到获奖者有他的名字,我比自己得奖还高兴,坐在台下看他,手掌都拍红了。可惜那会儿实在笨,不知道站起来他就能看见我。
“整个中学,每周五中午我都会准时看校园新闻,因为他偶尔高兴了,会去主持一下。但我太嫉妒和他搭档的那些女生了,他们胳膊肘竟然能够靠在一起,那么近!你应该庆幸,那时的我,自卑又自闭,根本不敢去找他,生怕他不记得我是谁。
“他考上f大,放榜那天,我就更加坚定了自己未来的目标。说实话,报摄影协会,也是因为听说他在……
“所以,要论先来后到,你并不见得有优势。”
文薇听呆了,半晌才冷哼一声,“原来是个暗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