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女道士下山>131:雷公(四)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某些妖的身上,具有仙神的法相。

然而,仙神的身上,却绝迹不会有妖的法相存在。

换而言之,仙神的身上,绝迹不会有妖气,不会有黑气的存在。

小雷的身上,不止有妖气,并且妖气不浅。

上文已经提及,他身上的这种妖气,并非是来源于外部,而是来自内部,而是来自他本身。

小雷的诞生,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使得他不同于六界其他生灵,使得他的元身,是雷公的一滴血。

这种特性,使得无法用常识去判断他的身份。

小雷究竟是仙,还是妖,实难判断得出。

诚如斗战胜佛一般,是不属于这六界普通生灵的独特存在,小雷原本就是这种独特存在,如今,只怕愈发独特。

打从降妖除魔以来,我这一路上所遇见的,到底都是些什么东西呢?

昔日,以为自己对这六界的生灵知之甚多,以为自己博学多广,如今看来,自己对这个宇宙的了解,只是区区皮毛而已。

这世间,确乎有太多的东西,是我等凡人几辈子都想象不到的。

也罢,管他遇上的都是什么东西,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一步,看一步吧。

死而复生这样的事情,咱都能遇上,还怕别的什么事情吗?

“我问你,你下凡之后,可否觉得身体有何不妥,或是有何异常呢?”刨根问底,继续问小雷。

小雷又是不带思索,直接答道:“没有啊,我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对了,你这凡人,你问这作甚?”

“别张口一个凡人,闭口一个凡人的叫,我的道号叫紫竹,你看着随便叫吧!”

非我透露芳名,实乃这凡人两个字落入耳里,忒不中听。

“紫竹?紫竹?好吧,小紫,你这人,干脆利落,我喜欢。”小雷拍了拍手,啧啧叹道:“容貌生地好,性格亦不错,很对小爷我的口味。”

容貌确乎是生的好,然而,活了二十几年,平生还是头一遭听到有人夸我性格不错。

在世人的眼里,我实属那种非主流的二般女子,套用华阳的话说,冷漠,独断专行,是个典型的坏丫头。

此番,听闻到有人这般高度的评价,着实有种受**若惊的感觉。除了受**若惊之外,更有种唏嘘不已的感慨。

所谓各花入各眼,青菜萝卜,人各有爱,这样的谚语,十足具有它自己的道理。

“谢谢雷爷的夸奖!”我冲小雷抱了抱拳,一副江湖儿女的潇洒风范。

小雷一笑,“雷爷?这个称呼好,嘿嘿,怨不得我喜欢你,果真知晓小爷的心思。”

如此单纯的少年,倘若知晓自己正逐渐变成妖,不知是否能承受得了呢?

左思右想,我试探性问了一句,“雷爷,你对妖怪,是如何看待的呢?”

“妖怪?那种低等下贱的动物,我还能怎般看待?”小雷听闻妖怪二字之后,神情有了几分不屑,“六界当中,我最厌恶的,便是妖。他们仗着自己有几分法力,专干吃人和欺负弱小的勾当。哼,小爷我,不对,是雷爷我若是遇上他们,见一个,杀一个。见二个,杀一双。”

蓦然浮现出几分于心不忍,思虑再三,终究还是决定进行下一步,“你既如此厌恶妖怪吃人,为何自己又要干出吃人的事情来?你可否知晓,自己的举动,已经沦落为与妖怪无二的地步?”

“小紫,你在说些什么呢?什么吃人?”小雷讶然道,茫然的眼神,不像作假。

心中暗叫不妙,但为了防止自己杞人忧天,耐心问他:“你第一次遇见我时,当时在做什么,还记得么?”

小雷陷入沉思当中,隔了半晌才答道:“我正在凡间的路上走地好端端的,你不由分说,把我捉到了你的葫芦里。”

倒打一耙见地多了,早已养成了一颗强心脏。

然则,此次不同,小雷并非是倒打一耙,并非是有意装蒜,并非是有意歪曲事实,而是,而是十有**,他患了分裂之症,抑或是患了间歇性的失忆之症。

在他的认知当中,起码在他此刻的认知当中,他早已忘记自己吃人一事。兴许,在不久之后,他亦会忘记此刻的事情,甚至忘记我这个凡人。

这种症状,看起来像是失忆之症,但有种直觉,似乎并非是失忆那般简单。

患有分裂之症者,极为罕见,因而,鲜少有人了解分裂之症的状况。

分裂之症者,一个身体当中,会分裂出两种,乃至多种的人格。每种人格,都是独立存在的,都有自己的思想与认知,甚至有自己的姓名。

依两种分裂者为例,假使有一名叫王二的男子,他的人格分裂为两种。第一种人格是他原本,就叫王二,而第二种人格,叫武大。

王二依王二的身份生活,他所做过的事情,武大不会知晓。

同样,武大以武大的身份生活,甚至娶妻生子,他所做过的事情,王二亦不会知晓。

换句话说,王二与武大同时俱都生活在王二的体内,互不干涉对方,并且,压根就不知晓对方的存在。

小雷的情形,似乎和分裂之症较为相像,但又有极大的不同。

小雷虽则忘记了一些事情,但并未悉数全然忘记,而是还保留了一部分的记忆。

他所忘记的,都是一些不好之事,这种忘记,在很大程度上,兴许是他自发性的,是他自己选择逃避的结果。

因而,小雷究竟属于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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