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臭味夹杂着汗馊味和含糊不清的梦呓扑面而来,我知钱桀是酗酒了,精卫手无缚鸡之力只得惊慌不已的看着,我拿着反手握住匕首,待钱桀上前来,只狠狠在他后脑勺使劲儿一磕。
钱桀闷哼一声,如只僵虫般躺在了地上,精卫余惊未了的发着抖,我瞥了她一眼,“抬着丢出去罢!”
她虽还有些余悸,到底有我在,也就不那么害怕了,只和我一起颇为厌恶的将那钱桀抬了出去,两人又简易擦了把脸,还觉房间内臭烘烘的,最终却也因抵挡不住困意而迷糊过去。
次日醒来时,钱桀身上那一股酒臭气还未能消散,便欲唤我们上路,我闻不惯他身上臭气,端了精卫将将盥洗过的水盆便浇了他个满头满身。
“臭婆娘,大早上的就发疯不是?爷爷我脾气好不爱和你计较,你就真当爷爷没了脾气不是?”钱桀叫嚣着便卷起了袖子,欲与我动手模样。
我冷冷瞥了他一眼,“不将种公猪泼醒,夜里不知会不会又酗酒而来到处拱人了,也不嫌自己丑得慌。”
精卫却是耐着性子和脾气道,“恩公昨夜贪杯,还是好生洗洗再上路罢!”
“嘁!”钱桀颇为不满的嗤了口气,兀自嘀咕了句,“女人家就是麻烦。”却也乖乖去洗了澡。洗澡前,钱桀告知精卫,我们那玉玦虽然值钱,但买马已经几乎花得差不多了,之后的路上他也没钱,问我们是否有些值钱的可以典当。
精卫几乎是愤愤然的跟我说的,客气气的,可是他是否也有些太无赖了?”
买马花了钱吗?我细细的思索着,玉玦出门之时我只是随意佩戴的,并非什么特别值钱之物,能值三匹马却也出乎我的意料了。
到底是乱世,马匹就是移动的财宝,如若是盛世光景,就不该如此了,一块儿玉玦,只要成色上好,那便是难以估量其价值的。黄金有价玉无价,可见若是一块极佳的玉,加之名工匠之手精雕细琢,那价值当真不可估。
乱世年代,谁人手里会留着钱去买多了那些能看却不能实际用的东西呢?
这么想来,没钱了倒是正常,我将之前破损的步禁翻了出来,清洗一番,那丝帛虽好,但到底也挂了丝坏了,勾得凌乱不堪,原本精致的绣花也不见,倒是穿在步禁上的两颗大珍珠成色还不错,我便摘了下来藏于贴身袄兜内,谨防不备之需。余下的多是些铜雕小件,和一些我并不识的碎珠子,左右寻思着这步禁并非特别好的物什,我摘了珍珠便也再没要其他了。
我并未和精卫解释,让她对那钱桀印象坏些也不无好处,到底钱桀此人颇为浪荡了些,精卫这丫头向来老实惯了的,头一回遇着这种吊儿郎当的人物却是有些不知所措了。那钱桀无意的调笑,经常能逗得精卫面红耳赤的,精卫不经人世,哪能晓得男人的花言巧语,还是离这样的男人远些才好。
带了些馕之类的干粮,我们才得以继续上路,这一路避开了原本我们设定的返秦大道,而是几近贴着战火的边缘游走。
往前行进了三日,又见村民逃远战火,携家带口的,连带着家里饥瘦的家禽也拴着脚带着,偶有稍富足些的便赶着骡子,皆往山林中逃窜,亦或往远离战火纷飞的城镇上躲避着。
钱桀看着这些村民,忽而扭头对精卫说了句,“知道吗,我小的时候也是如此,跟着爹娘一起逃生,结果脱离了队伍,故而小小年纪便学着一个人在外头打流了。到如今,也成了个浪人般,居无定所。”说着,钱桀喃喃着念叨了句,“有时,我真觉得,乱世之中,浪人并非是无家可归的,反是因流浪而免受灾害的福荫。”
钱桀说话时,颇为漫不经心模样,我当时听着便也一笑而过了,并未当真。
当晚,宿在一村民家,原本一个百余口人家的小村,如今到了饭点儿,却依稀只见两三道炊烟。我不知这是到了什么地方,也无心去记着,只记得夕阳下那小女孩儿红皴的小脸,端着一碗几乎可数残渣的“粥”水,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们的模样。
那小女孩儿饥瘦得很,偏生的一双眼睛生的十分黑润光泽而水灵,这一双如宝石般的眼,嵌在一形容枯槁瘦弱的身躯上,看着如死尸不甘了尽余生的模样,当真让人有些心疼。
“小孩儿,你家大人呢?”钱桀跳下马,颇为宠爱的摸了摸小丫头的头。
小女孩儿挣开来,退后了几步,颇有些警惕的看着我们,“我们家没有大人,只有我和我阿奶了,你们别再抓人了,爹爹和爷爷都被你们抓走了,娘也被你们带去做伙工了,难道你们还想带我家阿奶走吗?或者是要带我走!”
小女孩儿虽孱弱,可一双眼睛却犀利异常,眸子里投射出的是对我们的恨。不,应该说,是对战争的恨。
可说到底,战争还不是大秦和魏之间挑起来的,而我向来又是支持阿政的野心,说到底,小女孩儿是没有恨错的,更没有恨错人。
钱桀从怀里掏了块馕出来,分了小女孩儿一半,“我们不是来抓人的,我们是路过这儿,想住一晚。你去问问你阿奶,让我们住一晚,我们给几个馕给你们,可行?”
小女孩儿看见干粮时,眼睛几欲射出星光来,忙不迭的接了饼,欢快的奔向屋内喊了起来,“阿奶,阿奶,家里来客人了,他们还给了我们吃的。”
“燕子,不能乱要别人的东西,知道不?”一喑哑而沧桑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