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屋内,烛火昏黄,来不及剪去的烛花黑黝黝的趴在烛心,他棱角分明的容颜就在这烛光里,尽展温润。
他明明是个武将,却生就这样一张如玉般温和的脸,性子也一向不温不火,偶尔,我会觉得扶苏的性子和他有些相像。或许,是因那双桃花眸太过柔情媚人,才遮掩了眉梢的凌厉罢。
我不敢喧哗,吵醒了元曼才叫真的解释不清。他单膝跪着,静静地替我脱了靴解了袜,捧着我的足缓缓放入桶中。温热的水蔓延了小半小腿,入骨的绵绵释放出劳碌一日的疲惫。在这仓皇逃命的时候,大概这样泡一回脚,就是最舒适的了。如果眼前的人换做是阿政,或许会更尽善尽美。
我被自己这痴心妄想所惊着,不及入梦便清醒了:他是高高在上的王,是嚣张得不可一世又骄傲得无人能及的秦王,他怎么可能为我做这般卑贱之事。
收回那妄想痴念,再垂眸看着王翦时,他还在很细心的替我搓着脚。平日五大三粗的汉子,此刻却细腻得如姑娘家头一回绣花般,虽然笨手笨脚的,可抵挡不住的是满心的细腻。
替我盥洗足毕,王翦又扯了块粗布轻轻将我脚上的水揩干,连脚趾之间的缝隙,都被他擦得干干净净。拾掇完这一切,他才抬头望了我一眼。
四目相对,只觉快被他那一汪温柔的眼神所融化。
只是短短一瞬,目光又错开来,他有些慌乱的避开我的目光,摸索着不知何时起手中多了一根银针。没有酒,他便拿了烛火过来,眉宇稍稍一皱,伸手径直掐出了那段黝黑的烛花。
树屋内的昏黄仿佛亮了些,他搓了搓手心的黑灰,字里行间,极尽温柔,“栖桐夫人的足底起了三个血泡,若不挑破,只怕明日走路会更疼,那时再破了可是要化脓的。末将现在替夫人挑破这血泡,有些疼,夫人忍着点儿。”
“嗯。”我低声应着,手不自觉的微微攥紧了薄衾的一角。
他轻手轻脚的,虽然捧着的是一双长了血泡的脚,他却依旧视若珍宝般捧着。仔细将银针在火上烫过,趁着银针余热未散,轻轻往脚底的血泡上一扎,再挤出脓血来。
有些疼,我忍不住微微抽了一下脚,却被他狠狠攥住不放,才没导致灼热的银针扎到我其他血肉上去。即使这烛火昏黄,可他小心翼翼的愣是没有戳进我的血肉里。
弄完这一切,他又从身上拿出个小小竹筒,倒出来,里面是几团草药。他放到口里嚼碎敷在那血泡上,又拿布条轻轻捆住嚼碎的药渣让它不至落下,做好这一切,才抬头冲我微微笑了笑,“好了。”
我收回双脚,暖暖的气流直冲我面颊,将我的脸都燎得通红。憋了半响,我才憋出两个谢字。
王翦抿唇笑着,揉了揉有些酸麻的膝盖,才起身端了水出去倒掉,接着,再没进树屋,只是外头稍有些异动。
元曼和我都在树屋内歇着,他自然是不好同屋而眠的,我若是没猜错,他一定是在树屋门口歇了脚。微微叹息一声,我攥拳的手似夹火棍般笨拙的夹起一床棉絮,低声唤着他的名字,待他开了门,将棉絮递给他,这才转身回屋休息。他接过那一床棉絮时,只似个大孩子般的笑了笑。
我挤在元曼身侧,侧身躺着,沾了一点点薄衾,迷迷糊糊很快也睡了过去。这一天,的确过得太累了,又提心吊胆的,唯有入了夜,才能叫我稍稍喘息一口气儿。
次日起了个大清早,这山林虽看着一片死寂,可晨起时外头不知名的鸟儿叽叽咕咕的啁啾倒是多得很,清脆又嘹亮的颇为悦耳,亦有些吵人。
我与元曼起来时,王翦已然收拾好了一切,元曼正咕哝着哪儿有香味一大早就挑动了她的馋虫时,便见王翦在树下烤着鸟儿。
在他二人的帮助下我下了树,王翦一边倒弄着好吃的,一边还嘀咕了一句,“可惜现如今不是鸟儿下蛋的时候,不然烤两个鸟蛋当早膳,味道也很好。夫人和公主再等会儿,早膳就能好了。”
“哦?别看王将军平日忠厚老实模样,原来也和元曼一样,顽劣得很,还会上树掏鸟蛋呢!”元曼嘻嘻笑着,蹲在王翦身侧,一脸打趣的瞧着王翦。
被个小丫头片子陡然耻笑,王翦的脸瞬时便涨红了几分,“公主莫胡闹,末将只是……只是……”
然,他却再说不出个所以然。没想到看似呆呆的王翦,也有过顽劣的过往呢。
我拿手背轻轻敲了敲元曼这丫头的头,“看来华阳公主又开始调皮了,王将军是男儿,少时调皮些爱爬树是再寻常不过的,你呢?你可是个大姑娘家呀!”
被我这么一说,元曼抿唇闷声笑了笑,冲我吐吐舌头,“爬树多好玩儿啊,爬树可比和扶苏弟弟那个呆子念书有趣多了。”
提及扶苏,元曼面色微微一僵,长叹一声,才忍不住道,“扶苏,扶苏弟弟,姊儿现在好想你呢。你昨儿和父王上哪儿去了,可知我和母妃险些被歹人害得丧了命?”
她嘀嘀咕咕的念了几声,声音虽然不大,可我和王翦却也听得清楚。
扶苏,扶苏儿,你们是在路上为什么所耽搁了吗?还有阿政呢?阿政为秦王,轻易不出咸阳宫,他会放下身段,来山林里接我们吗?
恰是我与元曼都怔住的片刻,王翦轻咳了两声,浅笑低喃,“公主和夫人用了早膳,末将待会儿便将夫人和公主送回咸阳宫内。”
元曼听着,这才欢喜笑着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