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桀骜过于兴奋,一整个下午什么都没有做,5点出头的时候,欧景年就出现在萨瓦迪卡的停车场,她把右手背在身后,像是拿着什么东西,独孤桀骜隔得老远就看到了,心里默默猜测着这东西的身份,脸上则露出一个大大的灿烂笑容,远远地对着欧景年招手。
欧景年也对着独孤桀骜笑了笑,走到跟前,才把手从身后拿出来:“宝宝,送给你。”——原来她拿的是一把玫瑰,花束不大,一共才9朵,而且还高高低低地扎成一小捧。
欧景年笑得也很开心,满怀期待地看着独孤桀骜,结果独孤桀骜一脸懵懂,盯着花看了半晌,才迟疑地问:“这个…是给我的?”
欧景年用力点头:“我突然发现,跟你恋爱这么久,还没给你送过花呢,正好刚才路过花店,我就买了一捧,喜欢吗?”
独孤桀骜仔细地看了看那束花——这就是市面上很常见的玫瑰,大红色,看得出是特地选过的,每一朵都既大且饱满,大小也都相近,虽然是9朵,但是因为裁剪搭配得都极其得体,所以看着只是细长的一束。东西漂亮是很漂亮,靠近了闻,还能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但是独孤桀骜一直更偏爱有实用性质的东西:食物,衣服,武器,可以彰显身份的椅子…都是她的最爱,这么一捧玫瑰,看上去虽美,却既不能吃,又不能玩,装饰屋子又嫌便宜,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吸引之处,但是欧景年既然特地买来了,她也不好说不,敷衍地点了点头:“喜欢。”接过花束,高高兴兴地挽着欧景年进了屋,顺手就把花扔给了门口的迎宾员:“找地方插上。”
欧景年一直盯着独孤桀骜看,发现她的反应不是很热烈,立刻改口:“…宝宝,你要是不喜欢花就直说,下回我给你买别的。”
谁知独孤桀骜打死不肯承认:“谁说的,我喜欢。”
欧景年斜眼看她:“…那情人节我再送你一捧?”
独孤桀骜:“不要!”
欧景年:……
独孤桀骜:“咳…我不是不喜欢花,不过下回你可以买些实际点的礼物,比如蛋糕什么的。”
欧景年回头看着她笑:“除了吃的,你就不想要别的吗?浪漫一点的小礼物?”
“浪漫又不能当钱花。”独孤桀骜嘟哝了一句,想了半天,才说:“那…裙子?”飘逸的仙人一样的裙子,够浪漫了吗?
欧景年无语了:“宝宝,你除了练武和美食,就没有别的业余爱好了吗?”
独孤桀骜:“当然有!”
“什么?”
独孤桀骜拍一拍胸膛,非常自豪地说:“炫富!”富贵而不炫耀,就如同锦衣夜行,多没意思,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独孤桀骜凭借自己的能力当上了史上最年轻的武林盟主、天下第一人,威震四海、富可敌国,她的仇人都得死,看不起她的也要死,不听她话的也要死,听她话做不好的也要死,总之都是死。
欧景年:……
独孤桀骜:“还有双修!”
欧景年:……
独孤桀骜:“还有喝奶!”
欧景年:“我知道了,走,我带你去买礼物。”她一把抓住独孤桀骜,拖着独孤某人往人少的地方走,很快就进了一家首饰店。
欧景年实在太了解独孤桀骜,选的地方非常符合独孤桀骜的心意——该店是金市的老字号首饰店,里面的商品只用一个词就可以概括:贵重——这里所有的东西,无论图案怎样,设计新潮与否,全都又贵又重,别家手镯是10g、20g、50g,他家手镯则是50g起,别家耳环都小巧玲珑,克重不超过两位,这家的耳环不是大金环,就是大长串,而且图案繁复、层次复杂,最轻的都要在10g以上,铂金制品则不是玫瑰就是凤凰,再不就是传统图案的花式组合,至于翡翠、钻戒之类的首饰,就更不用说了。
与时下越来越主打年轻牌的首饰品牌不同,这家店的装潢整体偏向中式,整间店面金碧辉煌,店员们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个个穿着旗袍,盘着头,努力营造出一种春晚般的富贵气息,来这里的客人们与店员们的风格也极其相近,不是手上戴着十来个戒指的大妈,就是把黄金和宝石挂满全身每一个地方的大叔,欧景年远远,已经觉得有点闹心,独孤桀骜却眼前一亮,进去之后迅速在所有柜台晃了一圈,短短十几分钟就已经把所有的价格和重量换算了一遍,摸了摸下巴感慨:“这些东西居然比我那时候要贵。”她还以为现在科技发达,采矿这么容易,金银制品的东西要更便宜才对。
欧景年笑了笑:“现在工艺不一样了。”晃了晃独孤桀骜的手,问她:“这里面有你喜欢的吗?”
独孤桀骜回答得非常干脆:“都太小了。”镯子怎么能只有二两重呢?必须要一斤以上啊!还有那些项链什么的,比她之前的装饰差多了。要知道她以前连椅子都是纯金的啊,那些装饰用的护甲啊、武器啊就更不用说了。以她独孤桀骜的功力,每次打架之前,都必须要特地把那些护甲头盔之类的东西脱下来,可见那些黄金有多重,装饰起来有多费劲——惟其如此,才能显示她武林盟主的尊贵气势嘛。
欧景年:…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这货喜欢俗气的贵重物品,买东西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却不知道她骄奢□□到这种程度。我以为100克的首饰已经很重,会妨碍平常举止了,没想到她居然还嫌轻。我真应该直接买几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