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莞不由得多看了两眼,知道母亲正在织的是一条未完成的围巾,鼻子又酸了一些。 [
直到屋外传来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而后“吱”的一声,再没了动静。
乔妈妈停下手里的动作,有些不解的站起身,没多久,由屋外走进来一个人。
那是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体格魁梧,一米九几的个头站哪都是鹤立鸡群。
他缓缓走进门,沾了点泥巴的皮鞋踏过门槛,高大的身材立即在窄小的院落形成一种特别的压迫力。
乔莞偏过头,看到他的时候心里少不了吃惊。
傅天琅怎么回来了,自从他在三年前不辞而别之后,她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出现。
“妈。”傅天琅褪去从前破烂的t恤,一身西装革履的进屋,俨然已经从当年的穷小子变成了一个成功人士。
乔妈妈吃惊的捂着嘴,织了一半的围巾掉在地上,沾了不少黄土。
傅天琅静静的站在门口,面上没什么表情。
在乔莞的记忆中,傅天琅好像一直是这样,不管是刚被她捡回,尚且青涩的时候,还是已经成熟稳重的现在,身上总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孤冷,令人不自觉的退避三舍。(
“我回来了。”他开口,声线清冷,而在下一秒又问,“莞莞在哪?”
乔妈妈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又很快反应过来。
她匆忙拾起织了一半的围巾,朝屋内大喊:“孩子他爸!”
紧接着乔爸爸一瘸一拐的从屋里出来,乔丽听到动静,也跟在父亲身后。
乔丽的手里捧着一个崩了一角的碗口,当目光与门口那男人对上的时候,像是突然丢了魂,“砰”的一声,瓷碗摔在地上,瞬间碎成两半。
“是琅哥!”
她大喊一声,焦急的要迈开步子,却被乔爸爸一把扯住了胳膊。
乔爸年轻的时候因为家里穷,在城里当过一阵子的小偷,谁知有一次失手被擒,硬生生的被打瘸了一条腿。
后来在城里混不下去,只能灰溜溜的回到老家,靠给亲戚打零工挣口饭吃。
这会儿他虽然瘸了一条腿,身子骨依旧硬朗,用力的把乔丽扯到身后,他目不转睛的盯着门口的傅天琅,忽然拾起一旁的扫帚便往他的方向跑。
“你这个杂种,骗子,还有脸回来?”
乔爸身形消瘦,一米六几的个头站在傅天琅面前就跟个小孩儿似的,好不容易靠近,也不等对方反应,他手上的扫帚便一下下的敲在对方身上。
乔丽呆呆的站在原地,愣了好半晌才知道上前阻止:“爸,爸,你停手,别打,别打我的琅哥。”
别看乔丽是个女人,可平日干多了农活,力气比她爹都大,于是三下五除二的把老人拽回去,气得乔爸又咳嗽了两声。
“你这丫头真是……”
乔丽又哭了:“阿爸,你打他做啥,琅哥好不容易回来,你不能又把他赶走了。”
乔爸一听,猛的喘了下,胸口震了震,显然是气得不轻:“傻丫头啊,这小杂种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无情无义,没心没肺,我养他十年,还不是让他跑了?”
乔丽没吭声,只顾着哭,末了凄楚的瞧了傅天琅一眼。
乔莞浮在上空静静的看着这一幕,最后忍不住将视线挪在男人的脸上。
明明整件事因他而起,可这会儿他却像个旁观者似的站在一旁,而且刚才被打的时候他并没有还手,神色平静得更令人看不出情绪。
乔莞皱了皱眉,现在想来,傅天琅身上其实并没有农家汉子的气息,反而浑身透出一股子说不出的贵气,不管是十三岁被她捡回来的少年,还是现在二十六岁的成熟男人,跟他们这一家子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记得刚遇上他的时候,他正虚弱的趴在土堆里,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沾满了水渍和泥巴,瘦胳膊瘦腿的不知多久没吃东西。
可尽管他饿了几天,已经变得骨瘦嶙峋狼狈不堪,一双眼睛却依然泛出一种犹如濒死的野兽才会有的眼神,充满野性与危险,好像一靠近就会被一口咬死。
后来她把他捡回家,照顾了一晚上,本以为第二天爸爸就会把他赶走,谁知当他醒来告诉他们,他不记得自己是谁的时候,她留意到乔老爹眼底晃过的精光。
乔莞心想,乔爸想要个儿子都快想疯了,所以当初一定是打着让他入赘的心思才破例让他留了下来,并且取名乔琅,往后就跟着乔爸上工地干活,搬搬抬抬,这小子干得还不错,所以很快就融入了他们的家庭。
直到十年以后,在将与乔丽大婚的那日,他不辞而别……
乔莞想了想,又把目光落在乔丽身上。
她二姐一直很喜欢傅天琅,本来阿爸打算让大姐和他结婚的,后来经乔丽这么一闹,乔敏嫁去了隔壁村,她自个儿则欢欢喜喜的做准新娘,谁知在婚前,新郎却跑了……
“爸,我知道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但还是感谢您的养育之恩,之前我在市里做了些小生意,有了点积蓄,这次回来是履行当日的承诺,求您把莞莞嫁给我吧。”
傅天琅说完,往乔爸怀里塞了一个大信封,乔爸瞧了眼袋口,里面满满的全是红色的钞票,甚至比李家给的抚恤金都多。
可他刚才说什么?他不要乔丽,要乔莞。
乔莞听了这话,飘在空气中的灵魂似乎又荡了下,她默默垂下眼,打量着脚下的男人。
犹记得在三年前,傅天琅找了个偏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