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李自成匪乱最严重的陕西为例,万历朝估算每亩产粮大约能卖银五钱左右,亩税是银两分左右,加上辽饷两分七厘,共应四分银到五分银上下,在万历年和天启年间,遇到灾荒的时候不但会免去这笔,而且还会有相关地赈济。到了崇祯元年,皇帝的内库已经无法对陕西灾区进行赈济,不但如此,崇祯还下令要一视同仁的收赋税。”
“明朝开国时陕西各军镇地军粮、武器、被服都由军镇自筹,到了万历年间主要由皇帝收来地杂税进行补贴。现在内币的源头既然近乎枯竭,东林党某些天才又建议按照一条鞭例,把这笔赋税平摊给陕西灾区的农民,折合每亩收两钱银,少年天子批准了这个票拟。”
“此外东林党认为给甘陕军镇运输粮食地费用,也不该完全依赖盐引,应该有甘陕老百姓来承担。就这样原本在丰年被张居正评估为亩产收入可到四、五钱银地陕西省,天子和东林党在崇祯元年给当地农民定的地亩赋税总和,已经高达二两银子,超出土地产出的四五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