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墨卧室的窗子正对着刘逸宸客厅的窗子,有时候,刘逸宸在客厅翻阅着枯燥的卷宗,偶一抬头,会看到对面半掩的淡紫色小花窗帘,有时会看到残墨,她看到了他,满心欢喜,拼命地挥手,刘逸宸扑哧笑了,也招了招手,她会拿出一个二十四开的本子,用记号笔写上“在干什么”或者“中午过来吃饭”之类的话,刘逸宸便也翻出个大本子,一一回答,也问她一些情况,她随心情,回复几句话,或者一个鬼脸,或者一个猪头,她一张秀丽娇艳的小圆脸,手托腮,时而抿嘴浅笑,时而贝齿微露,时而笑靥如花,八颗牙齿全露了出来。

两人几乎每个礼拜都见几回面,残墨的厨艺好得登峰造极,总能推陈出新,刘逸宸有时开玩笑,说自己都吃上瘾了。

残墨喜欢晦暗的黄昏,两人经常在晚饭后相约于湖畔散步。

残墨穿过一双黑色的大皮靴,雨鞋一样,踢里哐当地跑过来,让刘逸宸揶揄了半天,说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去迦南湖捞鱼呢!

冬日的黄昏,这里住户很少,几乎没有旁人,两人往迦南湖走,一路上栽满了年高德勋的松树,高大繁茂的枝桠生机勃勃,却并不遮光,精巧路灯的淡黄柔光直投下来,洒在两人身上,两双锯齿形的鞋底踩在柔软的松树落叶上。

而她往往穿着中长的毛呢风衣,格子短裙,翻毛皮鞋,将两边鬓发梳了麻花辫,盘绕到脑后再束起,让微微蜷曲的浓密秀发完全披垂在肩头,像个英联邦学校的女学生。

一颗松果被她踢进路边草丛,她侧脸看着松林深处,黄昏时光线不足,远方的池塘呈磨砂般的铅灰色,偶尔光芒荡漾,她经常会说:“春天咱们去钓鱼吧?”

在刘逸宸看来,残墨真的是单纯的姑娘,虽然骨子里带着不属于人类的放\dang和阴狠,但她仍是个单纯的姑娘。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如缓缓流淌的潺潺溪水,偶尔会碰到大些的山石,激起雪白浪花;或者几朵临水野花,意想不到的美丽。

林涓喜终日在意态萧萧中度过,无精打采,郁郁寡欢,整个年也过得了无趣味,许嫣然问,却是什么都问不出来。

十九岁生日,林涓喜挑了个礼拜天,中午请大家吃了火锅,晚上回家,外婆刘陈氏又做了长寿面。

晚饭后,林涓喜站在院子里,眼瞅着黑天鹅绒般的天空,缀满了钻石似的星星,很美,却总觉得少了灵气和活力。

她想起来一年前,那满天胜放的烟花,太过奢侈的美丽,果然是不能不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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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末。

春天在懒散中一日日度过。

沈熙竟然邀请林涓喜去参加他的生日paty。

林涓喜有些意外,自从性格变得冷僻开始,她就没有受到过这种邀请,不过,就算有人诚挚地邀请,她也不一定会去,因为那种场合人多耳杂,万一有所纰漏,后果不堪设想。为了人身安全,还是少和人打交道的好。

但这次林涓喜是真的很想去,因为据说沈熙的几位朋友都是吉他大神,如果能和大神们聊上几句,请教请教,真是太好了。

林涓喜精心挑选了一张沈熙女神玛利亚凯利的专辑,穿件比较淑女的衣服,出门了。

融入大千世界会冲淡自我苦楚,到达指定地点时,林涓喜的心情已经明朗多了。

这是闹市深处一条偏僻羊肠小巷中的孤零零的咖啡馆,听起来很酷,其实主要图了性价比高。地处偏僻,酒水吃食相对便宜,然而格调优雅,不失音乐人的风格。

一路上衰草枯杨,断砖颓垣,拐过一个六十度的弯儿,蓦然凸显一家小小门面。

两sān_jí残破得有性格的石阶,原木的门窗,蓝白相间的遮阳棚,通透的玻璃上手写了大大的“blue”——蓝色,忧伤,布鲁斯,一种伤感的黑人民歌,以及其它可以想到水的东西——木质的粗简门把手上挂了块树皮,上书:欢迎光临葬蓝。

葬蓝,果然有点意思,林涓喜想着,推门而入。

“嗨,林同学——”有人喊她,遥遥招手,是沈熙,他那一头金发太耀眼了,坐在靠窗的角落位置,身边还有三五个年轻人。

林涓喜走过去,落落大方地坐下,沈熙一一介绍了他的朋友,又向朋友们介绍了林涓喜。林涓喜注意到了,果然有位吉他大神,剃掉一边头发,挑染红毛,打了唇环,自打她进来眼睛就没怎么离开过她的脸蛋和胸、部——她甚是失望。

沈熙说:“我们还有位大神,不,应该说是神迹,还没来,他总是迟到。”

林涓喜微微一笑。

沈熙是个热情的男孩,瘦高个,一头染就的金灿灿头发,衬着过分白皙的皮肤,阳光下有明艳的感觉,乌的眉和细细的眼,笑起来眼角有细微纹路,总的来说还不错,但林涓喜不喜欢他夸张的风格,试想沈熙着一身青色直缀,这份秀气,该有青衿士子的恂恂然风姿吧!

大神和另一位男孩子努力和林涓喜套近乎,但见她反应比较冷淡,便渐渐不再理她了,坐中人因为她的美貌而产生的好感也很快消失。

林涓喜明白自己的缺点,就是太冷僻,初次接触的人很难对她有好感,即就是长久接触的人,喜欢她也未必,是天性使然还是有意而为之呢?或许二者兼有,不过这样也好,正合她意,言多必失,友多必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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