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网络游戏>北美大唐>419.第419章 413 阿姆斯特丹条约

荷兰人当然不希望将殖民地交给唐人,这些殖民地很多都是他们经营了几个世纪的财产,更是给荷兰带来巨大利益的经济财富。可是现实就是现实,荷兰人在英国人面前保不住那些殖民地了。实际在另一位面中,英国并没有对荷兰东印度殖民地动太多手脚,只攻打了荷兰在苏门答腊的殖民地。而本位面中英国人在之前的损失更大,对于找补利益的渴求也更加强烈,加上拥有新式的战舰,所以攻打更多的荷兰东印度殖民地也不是不可能的。

自然地,除了英国人的威胁外,荷兰人还从唐人那里察觉出了威胁。楚白亲自来到阿姆斯特丹,拿出了这个协议,本身就带着强烈的要挟意涵。楚白更不忌惮于告诉荷兰人,大唐在整个东南亚有四万多可以调动的陆军,而在清国更有八万人以上可供调动的军力,大唐海军在远东的舰队更有十余艘先进战舰,足以摧毁这颗星球上的任何敌人。

这样的军事实力直接是吓傻了荷兰人,荷兰人不知道唐人在这个数字里掺水了多少,可是考虑到英国在印度的军力也就是不到一万人,就给荷兰人造成了这么大的麻烦,就算唐军的兵力是他们所说的十分之一,配以更强大的武器,那么荷兰人也是难以抗衡的。

自从大唐在婆罗洲开辟海外领之后,荷兰人一直态度谨慎,荷兰东印度公司更是要求全体公司雇员,不得挑衅唐人,不得跟唐军爆发任何武装冲突。因为荷兰人很清楚地认识到,他们是无法在东南亚对抗唐人的,唐人的军力实在太强。而自从唐人击败了清国,甚至割走了日本的奥羽,占据了南北固威岛,并以这些地区为基地屯驻武力,唐人的军队在远东的实力更加上升了一个台阶。

欧洲任何一个国家,如果能拿出超过十万员额的常备军,都已经是强国中的强国了。实际上即便是,英国、法国、普鲁士这样的军事强国,没有什么大战的时候,也不可能拥有十万兵力。一般史学界认为,英国长期保持着五万兵力的陆军,在战争爆发的时候可能会进行扩充一些。而作为标杆性的欧陆强国普鲁士,腓特烈一世最鼎盛的时候普鲁士陆军曾达到8万,后削减至3万。军曹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扩军至8万,腓特烈二世时期再扩军,也就十几万的样子。

再以英国为例,另一位面中滑铁卢战争可以说是欧洲在世界大战前旧时代战争的最巅峰了,而威灵顿率领的英国兵力总额为六万八千人,这些人还不都是不列颠人,具体结构如下:来自不列颠和爱尔兰:25000;来自荷兰:17000;来自汉诺威:11000;来自布伦瑞克:6000;来自拿骚:3000;来自德意志其他地区:6000。

其实这种结构跟现在唐军也非常类似,唐军地面部队的核心主力来自于大唐本土的正规军,作战力量约为四万人;其次则是名义上属于清国军队的武卫军和武毅军,总兵力六万人;再次就是德意志外籍兵团、大和兵团以及巴拿马混成外籍兵团,有接近五万人的兵力。就是单纯比较兵力,在这个时代的欧洲强国中,已经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常备军的规模可以达到这个程度了。

荷兰当然非常害怕,前面是英国人,后面是唐人,不管是跟谁打都打不过,殖民地基本上是丢定了。可以说,大唐就是拿准了现在荷摆在荷兰人面前最好的选择也就是顺从大唐的提议,将手中殖民地转交给大唐了。大唐会跟荷兰签订条约,从而进一步确认荷兰在这一地区的财富利益,并且开放东南亚的其他海外领给荷兰做生意。最后则是立即向荷兰提供一笔资金,用于购买大唐的各种武器和工业品。

虽然荷兰东印度是卖掉了,但是最起码在唐人这里卖出了价格,别提这价格高低,如果是让英国人拿走,荷兰人可真的一分钱都拿不到。

尽管荷兰人的政治体制效率低下,可是在如此利益攸关的事情面前,几乎是发动了全面的效率。这也是因为作为荷兰第一大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里面牵扯了太多的利益,不知道多少贵族是这家公司的股东,如果真的被英国人夺走东印度群岛殖民地,那么荷兰东印度公司也就完蛋了,而作为股东的贵族们甚至可能赔掉裤子。现在转手给唐人,一系列的种植园和土地仍旧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而且他们还可以继续在巴达维亚、望加锡进行贸易,甚至之后还可以前往暹罗等地进行贸易,只要贸易航线维持住,荷兰东印度公司还存在希望。

所以,在全国贵族和资本家们纠结和期盼中,最终范德斯皮格尔正式在阿姆斯特丹与楚白签订了《唐荷阿姆斯特丹条约》,条约正式确认了包括巴达维亚、马六甲、巴东、望加锡、马鲁古群岛在内的所有荷兰在东印度群岛的殖民地,主权归属大唐,荷兰东印度公司和其他荷兰公司在当地所有的财富受大唐政权保护,并在今后受大唐当地法律节制。通商和借贷等条款也一并出现在条约中,这份阿姆斯特丹条约基本上是楚白的原话一字不动。

条约的签订也使人们看出了大唐的地位和影响力,即便是欧洲强国如荷兰,仍旧要屈服于大唐,以求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而在条约签订的第二天,大唐驻英国公使正式向英国政府转交了这份条约的副本,并且希望唐英之间不要发生误会,而如果有任何船只企图攻击大唐所有土地的话,大唐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必然予以坚决的还击。

同时,一


状态提示:419.第419章 413 阿姆斯特丹条约--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