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大神也要混都市>第九十二章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凌逍握着妖核,试图吸收了一下那里面精纯的力量,瞬间感觉那力量离开了妖核,却是无法进入自己的丹田,凌逍知道,自己是混沌之体,元气无法进入丹田,让凌逍心中暗自叹息一下,如果有自己也能用妖核的话,修炼速度一定非常快吧。

张建辉随手一扔,一个黑紫色的东西飞来,凌逍目光一寒,随记平淡,单手接住,展开手心,凌逍看到自己手中的乃是一个黑紫色的药丸,有指甲大小,散发着草药的味道。

“这个……是治伤的丹药,是我在鹰组里面搞来的,你把他捏碎,撒在胳膊上,不出一天便能恢复原状。”张建辉笑道。

凌逍不禁心中一暖,暗道:等小爷功夫大成,必然不会杀你,留你一条小命。

铁拳绷紧,那药丸瞬间化作黑紫色的粉末,凌逍便把它撒到了被老鼠牙咬的地方,就感觉酥酥麻麻的,伤口正在缓慢的恢复着,按照这样的速度,一天便能完全恢复。

“切,还没我的混沌之力厉害,我的混沌之力一秒就能让他完全康复……哼哼。”凌逍腹诽道,随意找了个枯木坐下,看着张建辉忙里忙外。

只见张建辉从须弥戒中掏出一柄白色的长剑,轻轻一下,便把老鼠的脑袋切掉,然后又把那坚硬如铁的爪子,削铁如泥般割断,只剩下腹部与大腿,黑色的血液流了一地,凌逍看习惯了,也不是那么反胃,不过眉头还是微微皱了起来。

张建辉又从须弥戒中拿出一个烧烤用的架子,撑了起来,把怒仓鼠横穿,放在烤架之上,然后找了点枯柴,拿出打火机点着。

火焰腾的一下着了起来,红色的火舌烤着怒仓鼠的身躯,身上的皮毛全部被点燃,若是怒仓鼠活着,莫说这普通的凡火,就算用煤气罐炸他,也无法让他脱掉一根毫毛,现在的怒仓鼠已经死亡,所以很轻松的被烧烤。

………………

金色的烤肉,散发着无与伦比的诱人味道,那个大腿就如同油炸一般,金黄之色,一颤一颤的,仿佛轻轻一点,它就能从骨头上落下来,散发的美妙味道让凌逍不禁咽了咽口水,不过想到那是老鼠肉,凌逍又不敢吃了,任凭凌逍千想万想也没想到,一个老鼠的肉居然如此好闻,让凌逍忍不住想要大饱口福。

难怪之前魔邪说过,他在修真界吃的妖兽味道,比之凡间的肉好吃多了,就是没想到这一个老鼠居然如此好闻。

“不吃一口?”张建辉诱惑道,然后一口咬下一大块怒仓鼠的肉,嘴角流出金黄色的油脂,满脸贪婪之意。

“不吃……打死不吃。”凌逍摇了摇脑袋,肉虽说好吃,但是自己是绝对不会吃老鼠肉的,想想就恶心。

“确定不吃么?这肉可是非常好吃呢。”

“打死不吃!”凌逍很有节操。

“据说吃妖兽的肉还能够强化肉身呢!”

“打死不吃!”

“确定不吃?”

……………………

“哎呀妈啊,这肉怎么尼玛这么好吃?张队长,你身体瘦弱,吃不了那么多,把你这块给我吧。”凌逍咽下一大块肉,伸手要去抓张建辉的肉。

张建辉随口把那一块肉吞下,道:“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得赶紧走了,队长估计已经集合很多成员了。”

“不在抓一只吃了?”凌逍意犹未尽的道,凌逍现在才知道,原来这肉这么好吃啊,凌逍都恨不得在吃几个老鼠了,以前自己吃的那些东西,算个屎啊。

“草,不吃了,走了。”

“再来一个呗?”

擦了擦手上的油脂,凌逍跟紧了张建辉,两人一起走出了森林,与那个‘张老’打了个招呼,便飞奔而走,回到了张曦的办公室,此时张曦的办公室继续斗起来了地主,不过人数比较多了,加上凌逍与张建辉,一共有六人,新来的一个是穿皮夹克的平头男子,正在陪着他俩斗地主,平头男子身后有一个长相姣好的女子,正在给他按肩膀。

张建辉走了过去,看人斗地主,凌逍所来无事,躺在沙发上,打开诺基亚手机,登陆了鹰组的官网,在贴吧里面玩了起来,倒是涨了几分姿势。

大约一个小时候,张曦办公室里人越来越多,逐渐的有了十个人,九男一女,张曦看时机差不多了,一把扔下手中的扑克,拍了拍桌子,朗声道:“来了几个人了?报数。”

“张建辉。”

“东方园。”

“陆大牛。”

“王二蛋。”

“凌逍。”

………………

报数完毕之后,张曦大喝道:“好,各位,既然大家都到齐了,都放下手中的扑克,一起远赴日落山,斩杀那僵尸,快点,速战速决。”

凌逍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下午一点了,暗骂张曦的无耻,让自己早晨六点都到了,总算有点人性,没有忘记斩杀僵尸。

十个人小跑着出了大楼,然后走上电梯,出了酒吧,坐上一个军用的吉普,开进一个隐蔽的山林,抛弃军用吉普,坐上了一个直升机,张曦驾驶着直升机,也不知道开向哪里。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一千五百万华夏币卖给我……”

“不卖给我有你好受的!”

凌逍无语的看着自己刚才发的帖子,原来凌逍刚才想把那个妖核卖掉,就随意发了个帖子,没想到一大堆人来购买自己的妖核,这倒是让凌逍无语了一分。

因为凌逍感觉妖核非常好扑捉啊,一个炼气期的妖核,随便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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