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恐怖悬疑>重生的红小鬼>三二零章 议会就是戏曲

陈垣还在华北议会成立大会上讲话:

“当初反对这个贿选的人,现在也知道后悔了。正是因为他们的反对,后来的三方武力反直,引起了更大的混战,引起了国鼎的松动,引起南方革命派的统一yù_wàng。所以祸害民国的究竟是哪些人,现在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不要小看游戏,也不要因为游戏就小看了国会。你们不满意,可以让位,别人可以再选新的国会议员。而不是否定所有国会议员的人格,进而否定国会制度。胡适说的好,现在没有人再看重国会这一票了,也没有人再出钱买了,这就是否定游戏的结果。现在大元帅府承认华北地方自治,所以你们要研究所有的经验,要向吴景濂议长学习。他继承了宋教仁国民党初创时期的精神,南北多次选择,最后与曹锟合作,就是保持这个宪法规定的民主国体。”

强霖在底下说:“奥。原来西山会议派,是继承国民党初创时期的民主自由老传统啊。不要联共、联俄、和辅助工农。”

张崧年说:“西山会议派,都是所谓右派,实际上是自由民主派,无政府主义的人,包括戴季陶、张静江等人,他们和宋教仁一系。红党只是竖起宋教仁民主形象,反袁世凯;但他们还反对西山会议派的排除苏俄权威。这就是伍豪等人的逻辑。实利主义,这就是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强霖继续问:“为什么宪法要叫大总统呢?”

袁三轻笑道:“小孩子就是不懂事,因为晚清新军那时候军长也叫总统,不叫大总统也就区分不开了。”强霖无语,那也不能叫大总统,美国校长也叫总统,人家国家元首也叫总统,也没有加上一个大字。

张恺荫想起强霖还问宪法中为什么有一章《会计》,就说:“没有会计的规定,参议会就无意义了。参议院实际上就是管理国家支出的,众议院是同意收税的;参议员有年龄限制,受教育时间也常,做事比较稳妥,任期也长,会花钱。众议院是代表民众的,他们是生产者,要同意交税才行,参议员们才有钱花。”

强霖看还有名流要讲话,就继续看曹锟宪法。强霖对于《地方》一章的规定,也比较认可。

第十二章 地方制度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地方划分为省县两级。

第一百二十五条 省依本宪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得自制定省自治法。但不得与本宪法及国家法律相抵触。

第一百二十六条 省自治法由省议会县议会及全省各法定之职业团体选出之代表组织省自治法会议制定之。

前项代表除由县议会各选出一人外,由省议会选出者不得逾由县议会所选出代表总额之半数。其由各法定之职业团体选出者亦同。但由省议会县议会选出之代表,不以各该议会之议员为限,其选举法由省法律定之。

第一百二十七条 左列各规定各省均适用之。

一 省设省议会为单一制之代议机关其议员依直接选举方法选出之。

二 省设省务院,执行省自治行政。以省民直接选举之省务员五人至九人组织之,任期四年。在未能直接选举以前,得适用前条之规定组织选举会选举之。但现役军人非解职一年后不得被选。

三 省务院设院长一人由省务员互选之。

四 住居省内一年以上之中华民国人民,于省之法律上一律平等。完全享有公民权利。

第一百二十八条 左列各规定各县均适用之∶

一 县设县议会于县以内之自治事项有立法权。

二 县设县长由县民直接选举之。依县参事会之赞襄,执行县自治行政。但司法尚未独立及下级自治尚未完成以前不适用之。

三 县于负担省税总额内有保留权,但不得逾总额十分之四。

四 县有财产及自治经费,省政府不得处分之。

五 县因天灾事变或自治经费不足时,得请求省务院经省议会议决,由省库补助之。

六 县有奉行国家法令及省法令之义务。

第一百二十九条 省税与县税之划分由省议会议决之。

第一百三十条 省不得对于一县或数县施行特别法律。但关系一省共同利害者不在此限。

第一百三十一条 县之自治事项有完全执行权。除省法律规定惩戒处分外,省不得干涉之。

第一百三十二条 省及县以内之国家行政,除由国家分置官吏执行外,得委任省县自治行政机关执行之。

第一百三十三条 省县自治行政机关执行国家行政有违背法令时,国家得依法律之规定惩戒之。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未设省已设县之地方适用本章之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因地方人民之公意得划分为省县两级,适用本章各规定。但未设省县以前,其行政制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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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廷黻评价道:“这个地方就是各自负责的体系。不要做事情不计后果。别的县是不会给你负担的。”

强霖看到最后一章:

第十三章 宪法之修正解释及效力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会得为修正宪法之发议。

前项发议非两院各有列席员三分二以上之同意,不得成立。

两院议员非有各本院议员总额四分一以上之连署,不得为修正宪法之提议。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宪法之修正由宪法会议行之。

第一百三十八条 国体不得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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