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注意,当阅览非教会人士著的、非教会出版的书籍,或是译自国外教会书籍的时候,一定要分清年代,不要把基督新教(中国称之为基督教)与天主教混为一谈了。
【基本信仰】
天主教信仰的对象是以色列所期待的默西亚,他的名字叫耶稣。我们以朝拜耶稣是主基督为信仰核心。在今日的教会里,仍有为数不少的基督徒,仍我行我数,忽视梵二的训导,往往把信仰的核心转移了,或者或多或少让社会人或教会人感觉到信仰已不是信仰了,而是拜圣母玛利亚、拜自己。这是教会的一个严重现象,是对福传的沉重打击、对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主的极大羞辱。这种让人感觉“信仰出错”的缘故不外有五:第一、以前传教士的引导失误;第二、今日传教士没有纠正“信仰出错”之风;第三、把传教士的声音视为耳边风;第四、没有真正认识信仰到底是什么?第五、从天主教分离出去的某些个别教会的误导。
信仰,首先不是对某些特定教义的认识,而是天主圣父的自我展示、个人与天主的相遇和对他的皈依。信仰不是知识的雏形的、部分式的、或者模糊的形态,而是纯正的知识。信仰不是接受一套关于天主的理念或教义,而是一种道德反应,绝对信靠他的诺言、坚守他的言语、期望他的帮助、相信降生成人的真命天子——耶稣基督身上的天主大能。信仰是对天主皈依的呼召,而最彻底的皈依就是完全地转向上主和他的国。此信仰就是接受天国降临的福音,由耶稣本人宣认的。它仍然不是要对某些教义认同的教条式信仰,而是对天主圣言——耶稣的完全信靠,接受他的召唤,作一个终生不悔的追随他的抉择,接受洗礼,进入生命的门,和基督同死、同生,获享他救恩的许诺,并在人间践行天国,把基督的爱活出来。
通过对信仰的认识,跟随主耶稣基督的我们,能醒悟“到底是为看什么”吗?在教会的训导下,接受圣神的洗礼,成为天主的子女,其目标是在主基督内,追求永恒的生命。然而,梵二的今日教会应不应该反省反省,在自己的怀抱里的基督徒究竟来看什么?!是看主耶稣、看永生?还是看今世会朽坏的生活、看自己?是的,基督徒是来看主耶稣的,而为那些利用主基督“混进来”的基督徒却是拜自己。
天主颁布十诫(出二十4-5)时,叫人不要拜偶像,也不要造像,但天主在出二十五10-22却叫梅瑟在约柜上造两个革鲁宾天使的像,户二十一8-9又命梅瑟造一铜蛇像,悬在木竿上供人瞻仰。可见,天主根本不是禁止人造像,而是禁止人把那像当成朝拜的对象:天主。
在以前的旧有观念里,人们以为给某个神造了像之后,那个神明就只会在这个像里面。于是,他们认为只要朝拜这个像,便可以左右这个神明,就好像阿拉丁神灯那样的神明会听人指挥,任人摆布。天主叫人不要给他造像,就是要告诉人“他不象阿拉丁神灯那样的神明”受人控制,供人差遣的神明。相反,他是至高无上的、自由的、不受控制的、爱人的天地主宰;另外,天主也在告诉人“自己也不是一个自然的神:雷神、雨神、风神、电神、山神,或其他的神明那样”,而是超越自然的,自己所创造的世界没有一样东西能完全代表他。
天主教对圣母、圣人的敬礼,远不及对天主的崇敬。天主教敬礼圣母,但从来没有将圣母当作天主那样敬拜,也很清楚只有三位一体的天主才是神,圣母只是人而已!天主教每天所举行的弥撒,是向天主表示钦崇和敬拜的大礼。天主教徒若果没正当缘故而故意不参与主日弥撒,与天主十诫的训示相违背。对圣母的敬礼只属“热心神工”,即使没正当理由而不参与,也不是罪。
梵二的《教会宪章》第66条宣称“玛利亚,因为是天主的母亲,参与了基督的奥迹,由于天主圣宠的举拔,她只在圣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所以理当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天主子民对玛利亚的敬礼,在敬爱、呼求、效法方面,有了惊人的发展,恰如她所言:从今以后万世万代的人都要称我有福(路一48)。这项在教会内经常存在的敬礼,虽具有绝无仅有的特征,但对降生的圣言、圣父及圣神的钦崇礼,仍然有本质上的区别。”
《教会宪章》第53条表示有软弱的玛利亚是亚当的后裔,且需被基督救赎:因靠着天主的救恩和助佑,竟可达致圣人的地步,天主的大能、光荣、宏恩、圣道就更愈发彰显出来,所以,教会批准对圣母的敬礼。
《教会宪章》第66条宣称“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礼圣母之际,也认识、爱慕、光荣基督,并遵行其诫命,因为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哥一15-16)”。
《教会宪章》第67条宣称“宣讲和敬礼圣母的意义”:除使人“体认天主之母的卓越尊位”外,并激励人“以孝心敬爱我们的母亲,效法她的德表。”天主教在圣母像前致敬不是拜偶像的行为,圣母不是偶像。天主教从来,以后也不会将圣母取代天主。
当人透过任何一个可见的形象(圣人、天使、圣母)以“尊重的敬意”进行敬礼时,旨在敬礼形象所描绘的人物,并不是一种崇拜(《天主教教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