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综]女主难为>第144章 番拾壹徐正宇

徐正宇第一次见到于凛凛的时候,就觉得她是个很神奇的人。明明帮她赶走了那些为难她的黑西装们,却反而被她觉得多管闲事。不过徐正宇本就是将“绅士”二字贯彻在骨子里的人,那时也只是觉得她更有趣罢了。

众所周知,他徐正宇从来都是凭着兴趣行动的类型,所有感兴趣的东西就想看个清楚,所以他对简单的,没有故事的女人不感兴趣。而事实上,他也是这样一个浪荡子,高兴的时候他鲜衣怒马玩得放肆,不在意他人目光,不开心的时候,他说走就走如风般潇洒,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正宇一直秉持着自己的信念,力求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毫无遗憾,多彩多姿。他一直认为,既然生为富二代,就该好好当个纨绔,没有那个能力,就干脆把这个位置让给更合适的人。他喜欢运动,喜欢音乐,喜欢玩乐,喜欢飚车,人生短短数十载,他喜欢的东西这样多,反正有钱,又为什么要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呢。

有钱,任性。

就这么一直放荡着,一直纨绔着,直到遇到她。

在遇见她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浅薄,是因为富二代的身份吗,他只想着玩耍,开心,过得恣意,却从未想过压抑自己玩乐的心,从而做到什么大事。在遇到她之后,他压根不像那个身经百战、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他了,变得像个愣头青小子似的,毛毛躁躁、不知所措,想要为她做些什么,可她却无懈可击。

充满了谜团,又无法下手的女孩儿。明明该是处于最艰难的时刻,却能时刻保持从容,好像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越接近她,越能发现她有这样多的谜团。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已经不受控制地陷得深了,徐正宇想要挣脱,却在不知不觉间就掉了坑。这么被她带领着,偏离了自己的轨道,跟着她的步伐走。第一次觉得这么有趣,第一次觉得每一天都充满了惊喜,第一次觉得一天不见甚是想念。

他从未有过这种感觉,所以在对方并无这种感觉,还冷漠地拒绝了他产生这种感觉时,徐正宇的心瞬间冷了下来。她明明待人亲厚,微笑得体,从容优雅,好像没有什么能拦得住她,无论她站在哪里,都像是一朵高洁盛开的花,不会染上一滴污泥。

这时候才想要努力挣脱试试。与她一起,总能感觉到自卑感。她在尝试自己所有的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而他却只是行乐至上罢了,从未想过要得到什么,也从未想过未来要做什么。他似乎从未能够专注地做一件事,像个静不下来的小鬼。

而她,似乎也只将他当成没成熟的小鬼。

“一个心智、行为成熟的男人,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如果只是满足于眼前,享乐至上,那不过是他没成熟的标志。”于凛凛曾这样拒绝他。

“抱歉正宇啊,对我而言,你还太幼稚了。我不可能和一个幼稚的男人在一起,更不可能轻率的把未来托付给一个幼稚的男人。”

他一度无法开口反驳。所以,他坐上了回到首尔的飞机,灰溜溜的。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她也到了首尔,他又一次遇见了她,她甚至还假扮了功灿的妹妹,手受了几乎无法回转的重伤,前往维也纳进修钢琴,一直都未放弃。

他跟着她去了维也纳,在未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成就的事业之前,他跟在她身边,一起进了维也纳音乐学院,继续自己荒废了一半的学业。

他这样的贵族小孩,乐器总是精通一两样的,例如钢琴、小提琴等,这次他却选择了长笛,大约是因为那种要涌上全身力气吹出音节的乐器,让他能感觉到一股畅快感,虽然经常要一口气吹上一段旋律,而导致他有些喘不过气来,但即便是这样的体验,也能感觉到快乐。

音乐一开始大抵都是快乐的,但是训练中的漫长过程却是枯燥的。但是,徐正宇已经决定不再随着性子乱来了。学习长笛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而坚持的过程才算是第二步。在看见于凛凛之后,即便再枯燥,徐正宇也有坚持下来的信心。

在右臂一度无法动弹的情况下,坚持左手弹奏,右手复健,一直到现在能灵活运用左右手交叉弹奏一首高难度的钢琴曲,于凛凛付出了常人压根无法难以想象的努力,就连每日右手的疼痛也靠毅力忍了过去。

有这样一位榜样在身边,徐正宇忍耐下了学习长笛的过程。他本就天资聪颖,只是任何事情都无法长久地坚持,享乐至上,因此从来都没有什么大的成就罢了。一旦专心在长笛上,进步突飞猛进,甚至得到了导师的赞扬,考取了长笛专业十级证书不说,还得了几个比赛的奖——虽不算什么大比赛。

“不过一年的时间竟然能学到这地步——”于凛凛惊讶赞赏地看着他,唇角扬起:“我想你的所有同学都会嫉妒你。我看你可以去参加下国际的比赛,感受一下国际比赛的氛围,这样对于提高自己有好处,不至于坐井观天。”

她好像真心把他当成了长笛爱好者在给予建议,目光诚恳坦然,清澈见底,还一如初见一般,毫无情愫。却总算比初见更亲近了些,起码会对他露出温暖的笑容了。

真是可悲啊徐正宇,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啊。有时候徐正宇自己也会感慨,他这么个无“肉”不欢的浪荡子,怎么会变得这么乖乖地修习音乐,又这么久地专注在她一人身上,毫不动摇的。

不过,母亲在知道他修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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