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事先都接到通知,要求在本星期四出庭,可是到了星期四那天,我们再也已没有必要出庭作证。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已经受理了这桩案件,杰弗逊·霍普被传召到一个特别法庭,在那里他将受到极为公正的审判。原来,就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血瘤破裂了。
次日清晨,有人发现他僵直地躺在牢房的地板上,脸上带着安详的笑容,仿佛是在死神降临的时候,还回顾着自己一生没有虚度年华,大仇已报,夙愿得偿,感到心满意足。
第二天傍晚,当我们再聊起这件事时,福尔摩斯说:“格里森和莱斯特雷德知道霍普的死讯,准得气炸了。这么一来,他们自吹自擂的机会可不就成泡影吗?”“将凶手缉拿归案,我看不出他们对此有多少功劳。”我回答说。“在这个世界上,你究竟做了什么倒无关紧要,关键是让人相信那是你做的。”福尔摩斯尖酸地说道。片刻的停顿之后,他又换了个轻松的口吻说:“不过没关系。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这桩案子。在我的记忆中,没有哪个案子比这个更为精彩的了。案情虽然简单,其中有几点却极有启发性。”
“简单!”我不禁嚷起来。
“嗯,没错,的确十分简单。除此之外,实在很难用别的词来形容它。”福尔摩斯说。
他见我满脸惊讶神色,不觉面露微笑:“你想,没靠任何人帮助,只经过一番寻常的推理,我就在三天之内捉到了这个罪犯,足见这案子其实非常简单。”“这倒是实话。”我说。
“我曾经对你讲过,大凡超乎寻常的事物一般不会妨碍人们的思路,而只会给人以启发。在解决这一类问题时,重要的是掌握好推理的方法,采用一层一层的回溯推理。这种本领很有用,而且也很容易。
但是,人们很少把它应用于实践当中。向前推理这种方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较有用,所以人们就常常忘记了回溯推理这个方法。假如有五十个人用综合的方法推断事物的话,那么只有一个人能够以解析的方法来推理。”
“老实说,我还是不太懂你的意思。”我说。
“我也不指望你能够弄得多清楚。让我试试看我是否能够把它说得更明确一些。假如你向人们描述一系列事实的话,大多数人都会告诉你可能的结果是什么,他们会在头脑中把这一系列事实联系起来,并且综合这些事实就能得出个什么结果来了。然而,很少有人能在告诉他结果后,在内心推论出造成这个结果的每个步骤。这种能力就是我所谓的逆向推理,或解析推理。”
“噢!我明白了。”我说。
“现在这件案子就是一个例子,你只知道结果,其他一切必须全起你自己去发现了。好,现在让我把我在这个案件中进行推理的各个不同步骤尽量向你说明一下吧。让我从头说起。你知道,我是徒步走近那间屋子的,头脑里完全没有任何别的想法。我自然从检查路面开始,正如我已经向你说明过的一样,在路面上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一辆马车留下的痕迹。经过仔细探究,我断定那痕迹一定是夜里留下的。
车轮的轮距较窄,所以我就断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双座马车,而不是私人马车,因为在伦敦城里跑的普通出租四轮马车要比绅士们用的四轮轿式马车的轮距要窄得多。
“这是我调查时取得的第一个收获。然后,我慢慢走到花园的小路上,这条小路恰好是一条粘泥土路,特别容易留下脚印。毫无疑问,在你看来,它无疑只是一条被人踩得乱七八糟的烂泥路而已。但是对我这双久经锻炼的眼睛来说,它上面的每个痕迹都有意义。在侦探学的所有分支学科中,再也没有比足迹学这门艺术更为重要而又最不受人重视了。幸好我一直很重视这门学科,长期的实践,它已经使它成了我的第二天性。我看到了警察沉重的脚印,但我也注意到了最先走过花园的两个人的足迹。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们比其他人先到那里,因为在一些地方他们的脚印被后来的脚印践踏,已经完全不见了。这样我的第二个环节就构成了。这个环节告诉我,夜间来客一共有两个,一个非常高大,这是我从他的步伐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一个则穿着时髦,这是从他小巧精致的靴印判断出来的。
“走进屋子以后,穿着讲究这一点就得到了证实。那位穿着精致皮靴的先生就躺在我面前。倘若这是一起谋杀案的话,那么高个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没有伤痕,可他脸上惶恐不安的神情,让我确信他在死前,已料到自己难逃一死的命运了。假如是由于心脏病,或者其他突然发生的自然死亡的人,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的面容上也决不会现出那种焦虑紧张的表情的。我闻了闻死者的嘴唇,闻到一股轻微的酸味,于是,我得出结论是——他是被逼服毒而死的。此外,我说他是被逼服毒,还可以从他脸上憎恨而又恐惧的表情推理出来的。我是运用排除法得出此结论的,因为别的假设都不能与这些事实相吻合。
你别以为这是前所未闻的谬论,强迫服毒在犯罪史上绝不是件新鲜事儿。任何毒物学家都会马上联想到敖德萨的多尔斯基案件,还有蒙彼利埃的莱特里尔一案。
“接下来该说一说谋杀动机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了。谋杀目的并非抢劫,因为死者身上的财物一点也没少。那么,这是一桩政治性案件呢,还是一桩情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