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说法罗湾有异样,克拉克.肯特就快马加鞭的赶回帝都去了,不知道有什么军情,让阿大几个人自便,还给了他们一万金币,既然克拉克.肯特走了阿大几个也就想了想去了帝都,说不好还能遇见浅浅,然后几个磨磨蹭蹭的赶到了帝都。
刚一进城门就有些惊艳,几个家伙就跟野人一样穿的破破烂烂,也得说说克拉克.肯特的待客之道,除了管吃管住衣服竟然都没说来一套,除了一天天神神秘秘剩余的一点时间就是跟阿二在那窃窃私语,可能是三个家伙习惯了,竟然没有感觉到身上穿的,可见其性格的大大咧咧。
一进门的时候阿大还是他编的草裙,可身后是背着的一万金币,当然是惊掉了一片大牙,阿大为了彰显他的土豪身份自然是找到了一家据说是帝国门面的店铺,有很多王公贵族有门面的人都在这里顶做衣服,然后不与世人一个审美的阿大果断的选择了这件在角落里声已经快声灰了的鲜艳的衣服,那店家二话不说一百九百九十九金币卖了他,阿大直接给了他二百,有钱人。至于阿二、阿三
身上的黑色大袍子,和里面的内衣内裤都是人家店老板送的,阿大背着剩余的金币在老板的恭送中走了,背影大且沉,不知道以高价卖了个没人要的东西的老板回去之后是如何高兴了。
一万金币其实是很多的,够一个平民人家生活好几十辈子的了,当然也要看怎么样的花法,三个家伙一直以来根本就对钱没有看法有了就拿来花也是大手大脚的惯了,在他们眼里钱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又正好他们来的是帝都,最能花钱的地方,几个人挥霍了小半个月也就腰包见空了,也就是那个袋子越来越浅,为什么说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呢,因为一直背着的袋子空了阿大竟然也没感觉到,一进来酒馆里理所应当要最好的酒,那皇冠血腥玛丽也倒是好喝,酒味道醇香,入口香香甜甜,在之后就是一股子辛辣再加上酒色纯红,配合喝酒后龇牙咧嘴的反应冠名皇冠血腥玛丽,连阿二、阿三都赞不绝口,然后就是他们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