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苍云[剑网三]>第七十二章

邬琅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学生时代,穿着松裤衩在小区附近的操场上和邻居家的男孩们踢球。踢着踢着球就被踢飞了,他们追着球跑进了一家网吧,老板说他们的球把网吧里的电脑给砸坏了,要让他们赔。可他们没有钱,只好留下来做网管。邬琅在网吧里玩游戏,玩一个叫剑网三的游戏。他在里面玩得风生水起,大家都叫他大神、犀利哥,争着抢着要和他打竞技场。

但他特潇洒,就像独孤求败一样等着一个可以打败他的人。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和他决战紫禁之巅的人。邬琅觉得自己和对方就跟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似的,外貌上不一定非要英俊得跟小白脸一样,但气质肯定也是迷倒万千少女的。如果是在拍电影,那么镜头的顺序肯定是先打一个深景深,然后再给他们两个没人一个脸部特写。边上估计还得要好几个电扇吹得人衣袍都要变玛丽莲梦露造型。

他们两人装逼地看着对方,就是不动手,台下的观众都快要失去耐心了。然而,就在邬琅想要发出先手时,他一个跨步,身子的走向并没有向前,而是随着重力的偏差直直往高楼上滑了下来。他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在巅上打架,不过不是紫禁之巅,而是洛阳之巅,那个狗屎一样的建模害得他还没开打就直接从城墙飞阁尖尖上摔了下去。

来不及听别人的嘲笑,他就从这个梦里惊醒过来。

他的头很疼,脖子也很疼,浑身僵硬几乎没办法控制四肢。只有能随意转动的眼珠子让他清醒得意识到,自己没有死,活了下来,但是眼前这个有着异域风情得天花板让他很莫名。

圆锥一样的穹顶上镶嵌着众多昂贵的红宝石和蓝宝石,他们和周围金灿灿的铺色一起组成了一道华丽的天顶壁画。

这个房子的主人很有钱,而且这种暴发户一样的装饰是北戎贵族才会喜欢,并且修缮得起的。

北戎人喜欢金子,喜欢各种颜色的宝石,他们的文明建设是周边国家里最落后的,但是珠宝的工艺水平却是最为先进的。归根究底不过是因为贵族们用精致昂贵的金子和珠宝来象征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在这种贵族与贵族之间的较劲和比拼下,珠宝工艺自然受到很大的刺激。

他闭起眼睛,安静地思考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他没死,但跟死几乎没什么两样了,如果是植物人的话。而且他还在一个北戎贵族的房子里。这真是荒谬至极。他可以想象,能在七风坡抢了他的尸体,然后运到这里的贵族,在北戎国内的地位一定低不到哪去。

当然他现在应该考虑的是,那个将他绑架于此的北戎贵族见他醒后,是要蒸了他,还是煮了他。

他不知道今天几月几号,但他知道,玄甲军内部或许该乱了套。

还有杨记川,要是他知道自己死了……

过了一会儿,房间的门被推开了,邬琅隐约能看到一个纤细的身影,听脚步应该是女子。她进来见邬琅明晃晃睁着眼睛,吓了一跳,随后惊喜地叽里呱啦说了一通邬琅根本听不懂得北戎话。邬琅在雁门关学过一点北戎话,但是这个女人的口音他完全听不懂,而且她的语速太快了。

她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像只小鸟似的欢快跑出去,没过多久就有一群黑影进来了。

为首的那人穿白绸金丝衫,腰上、脖子上以及额头都佩戴着黄金饰物。

他走过来,不顾众人诧异的目光,跪在邬琅的床前,握住邬琅的手。

“公子,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邬琅睁大了眼睛看着面前这个人,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艰难吐出两个字:“明—月—”

“公子,我在。”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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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琅自从苏醒过来之后,脑袋便一日比一日清晰,但是他高位截瘫了。林正伤到了他的脊髓,他现在就是一个只有脖子以上能运动的残废。

但是邬琅并不担心,躺在床上让人伺候着过一辈子就是他的未来。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个身体的恢复能力,它既然能长生,那也可以不死。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但是明月不知道,哦,应该称呼其为澹台明了。尊贵的北戎亲王怎么可能是当初被他呼来喝去的贴身侍从。

邬琅问他,林正是不是他的人。澹台明很干脆地回答,是。

邬琅问他,是从什么时候潜伏到临淄王府得。澹台明说,十五岁,他故意装作快要饿死的模样跑到临淄王府一个管事的面前,那个管事的果然看他可怜,把他带进了王府。

澹台明总喜欢拉着邬琅的手跟他说以前的事,他说,公子在临淄王府假死,我还以为你真的死了。伤心难过了好久。没想到能在边关看到你,你果然是个不可思议的人。

“那是燕琅的事,我不想听。”

“不,那也是你。你是燕琅,也是邬琅。”

“你把我从水井里捞上来,你早就清楚,我不是原来的燕琅。”

“对啊,可我更喜欢你!那个扭扭捏捏不像个男人的燕琅死了更好!不是吗!而且你看你多厉害,司徒靖他都要为你变成一个疯子了。”

邬琅冷笑一声:“他本来就是疯子,只是好新鲜而已。”

澹台明的表情突然冷硬起来:“是不是只有杨记川才能入得了你的眼,是不是只有他的付出才算付出。”

“那又如何,一个人的眼睛只有这么小,容纳了一个人,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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