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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你令我神魂颠倒。(三)

当我以二十二岁的年纪回忆这些事,对于叶寻寻所讲的这句话,只能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假如叶寻寻知道自己有一语成谶的功力,大概当年也就不会自诩未卜先知地漫天预言那么多事。然而童年无一例外总是希望自己能变得强大而神秘,未卜先知也被视为强大而神秘的一种,叶寻寻这样要强的人就更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由此也就导致她曾经预言过许多事情,并且当真乌鸦嘴地一一命中。

比如她曾经说楚煜为人那样花心,总有天道轮回的一天,让他为特别的一个女孩子焦头烂额万劫不复。楚煜曾对她的这一言论表示好笑,然而在去年当真有一个叫乔乔的女孩出现,楚煜也当真在今年早春的一天夜里,市内飙车到二百迈,只为阻止乔乔的一场自杀,却在最后一个拐口遭遇车祸,至今昏迷尚未醒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她和鄢玉终究走不到一起,她托着腮将这话反复说过许多遍,而事实真的就是鄢玉在叶寻寻十九岁的时候离开t城,直至今年叶寻寻与他人结婚也未回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我喜欢上顾衍之,总会遭遇生不如死的那一天,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

我原本以为,叶寻寻所说的生不如死,只不过是我当初偷偷喜欢上顾衍之,而他尚未知晓时,我心情的百转千回。暗恋总是苍白而多彩,失望又期待,假如是这样所谓的生不如死,只要结局是在一起,总也是值得的。却没想过生不如死当真就是生不如死,赤^裸裸的残忍,不带任何的比喻和掩饰。

然而转念一想,既然同为一语成谶,那么老天对其他人都很残忍,自然如今对我也是要同等残忍的。总归不过是我自己还有些不甘心罢了。

只是如今想来,仍然觉得,喜欢上顾衍之,实在是再轻易不过的一件事。

我在见到他的第一天,就知道他喜欢捉弄人。却同时温柔,从容,丰神如玉。从此之后的岁月中,渐渐沉淀下来记住的,只有他的优点。他可以将每件事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常常微笑,不动声色,没有皱起眉心的时候。他有一手好厨艺,最擅长的煎牛排令有幸尝过的每一个人都念念不忘。他一手撑着额角,一手轻拍后背,在床边哄人睡觉的样子那样好看。他漫不经心,又沉稳强大,让人觉得足以依靠,完全安全。这样的一个人,连嫉妒都无法滋生,唯有喜欢。

那一日叶寻寻在休息室的门板后面,问我是否喜欢上了顾衍之。有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我心念电转,再下一刻回复的时候,我将否认进行得轻描淡写:“你以前不是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吗?我总得先让别人喜欢上我,我再喜欢别人才行啊。就算是顾衍之,也还是要这样做的么。”

叶寻寻说:“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值得表扬的。只不过最后一句话就算了。先不要说指望顾衍之喜欢上你,就说他喜欢上一个人,我觉得都没有可能的那一天。”

“……为什么?”

叶寻寻在门板边抱膝坐下来,一副语重心长的叹息态度:“我从小到大,还没见过顾衍之喜欢过谁呢。这也就意味着他活到至今二十二岁,连初恋还没有过呢。而且据江燕南讲,顾衍之甚至连暗恋都没有过。他对待所有人都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些年唯一做的事就是一直跳级跳级再跳级,二十岁的时候读完本硕回国,在各个部门转了一圈,今年接任身体不好的顾伯父掌管顾氏。除了这些之外,再也没有做过别的事。你觉得这样的一个人,哪里像是可能动感情的人了?我觉得他手掌里根本就缺少一根感情线才对。”

我说:“可是他现在有女朋友的啊。”

“谁?我怎么不知道?”

“你堂姐叶矜。”

叶寻寻眼角眉梢都透着淡薄的冷笑:“她?这不可能。叶矜追了顾衍之多少年了,什么时候追到手过。要我说她就是一根筋,明明人家不喜欢她,非要缠上去。女孩子要有点自尊好不好,只能甩人和被人追,怎么可以追人和被人甩。就算喜欢这个人喜欢得死心塌地,也要在嘴上留一分余地才行。这样一点点的占据上风,大多数时候都没有坏处。矜持是女孩子的杀手锏,是最妥当又轻松的事。欣赏不了你矜持的男子,都不是你的良人,舍弃才是硬道理。”

我说:“可叶矜是顾衍之亲口承认的。”

“亲口承认又怎样?结婚了还能离婚呢。”叶寻寻一脸不以为然,“我猜顾衍之一定是被什么事情弄得烦了,才拿叶矜做挡箭牌。要不就是顾衍之被叶矜缠得烦了,这才来一招釜底抽薪。要不你就等着看好了,不出两个月,肯定分手。”

“……你这样说你堂姐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她又不是我的谁。”叶寻寻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过话说回来,杜绾你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乖……”

“等等,”我打断她的话,“这话从你口中说出来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叶寻寻自动跳过我的话,接着说:“总之不管因为什么,我还是很少看见顾衍之对哪个人有像对你这么上心的。说不定他清心寡欲这些年,就为了等你一个人呢?这总是说不准的,对不对?所以你现在跟他共处一室,有机会的话也还是要把握机会,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说不定他慢慢就真的弱水三千取你一瓢了。”

我看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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