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扎撇了撇嘴道:“不是,这是金蚕丝。”
“丝绸啊?”孙子轩郁闷道,蚕丝编制的东西,除了丝绸还能是什么。
“不是,金蚕丝是金蚕吐的,金蚕是蛊师梦寐以求的至宝,也是可以充当本命蛊最顶级的存在,百毒之首……”噶扎炫耀着自己的知识道:“金蚕凸出来的丝,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百毒不沾,就这么一件,至少需要三百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攒出来。”
孙子轩抖了抖手中暗金色的褂子,这就是一件褂子,没有袖子,也不长,上面没有领子,和电影里面的护甲一个样子,抓着感觉很轻,就好像手中抓着的是空气一样,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吹牛吧?”孙子轩翻着白眼道。
“不信你试试,我骗你干什么。”噶扎急了。
“穿上这个,要是人家用毒箭给你腚部一下,或者是用喷火枪狂喷,稳死没活啊”孙子轩这是嫌弃这褂子太短小了,除了上半身前后,其他地方根本就护不到。
噶扎无语了,按照孙子轩这么说,这玩意直接从千金不换的至宝变成垃圾了。
“赶明个多抓几只金蚕,让它们给胖爷好好的吐丝,这褂子太短了,弄个连体衣出来,后面还带帽子的那种,然后弄个帅气的金面具,再戴个防弹玻璃制成的眼镜,齐活。”孙子轩憧憬道。
噶扎翻着白眼道:“做梦去吧还多抓几只金蚕,金蚕是百毒之首,我活着那会,曾经跟随门中的精英去抓一只金蚕,最后……”
“抓到了?”孙子轩好奇的问道。
“没有,去了三百多人,死绝了。”噶扎摇头道。
“那你……”孙子轩不解。
“我就是那个时候被金蚕给咬死的,就看到一道金线射来,没等我反应过来呢就挂掉了。”噶扎无奈的说道。
孙子轩无语了,噶扎虽然看起来像是个乞丐,但实际上,无论是白巫还是黑巫,本身的实力都绝非一般人能够媲美的,估计能够和顶尖特种部队的精英兵王差不多,就这样强悍的存在,还三百多个,居然被一只金蚕全灭,这是金蚕?这是大范围全屏无死角超级武器才对吧
两件金蚕丝保甲下面就是一些金银珠宝,还有几张信用卡,百元钞票就两叠。
酸菜缸最底下,是一个木盒,孙子轩打开一看,乖乖,好肥的一只蜂后,足有拳头大小。
用噶扎的话来说,除了金蚕宝甲之外,其他的金银珠宝银行卡钞票全都不如这只蜂后值钱,因为拥有了这只蜂后,就能够拥有无数的毒蜂,随便绑个票,要多少钱没有啊?
孙子轩将t恤当成了包裹,把东西往里面一放,打了个包裹,搞定。
至于连体黑巫的尸体,孙子轩一个电话,自然有国家安全情报局的人来收拾。
回到学校,宿舍楼已经关门了,不过孙子轩是谁啊路上买来的一包中华往早就特熟,平时还一起抽过烟喝过酒的看门老头手里面一塞,大摇大摆就进了楼。
还了电瓶车的钥匙,和三位死党约好下一次有好事儿互相通知,孙子轩才离开宿舍楼,回到了别墅。
孙子轩洗个澡,换了一身衣裤,躺在榻上,魂灯亮起。
还是熟悉的大厅,还是熟悉的面孔,只不过,噶扎整整胖了一圈。
“我去,噶扎,你吃催肥药了?”孙子轩好奇的问道。
“我没有吃催肥药。”噶扎哭丧着脸回答道。
“没有吃吗?那你怎么胖了?”孙子轩不解。
“被他们打肿了。”噶扎回答道。
孙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