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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小雄 松狮

乐浪拿起手机一看,是条短信息,短信上写着:小明上课时总是睡觉,老师批评他:你可不可以不要睡觉!?小明回答:“不行,因为我是特困生!”他看了淡淡一笑,发了个短信过去:“干什么呢?”

发短信过来的是蔡少卿,这阵子她们局团都在台湾演出,虽然都是同样的话同样的风俗,可她却总是感觉自己家好,这或许就是俗话讲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

自从两人在小溪村认识之后,就一直用手机默默的交流。经过一阵子的交流,两人已经没有了相见时的隔阂,慢慢的熟识起来。他们两人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爱情,但是彼此有好感是肯定的,正因为如此,小溪村的公祖到她家说起乐浪这桩婚事的时候她才没有说什么,而是想相处一段时间看看,看看这个男人是否是她一身的良伴。

至于乐浪,对于老婆倒也没什么挑剔,只要长的不是太丑,会洗衣做饭就可以了,其它倒并无所求。古人不是说了吗,“女子无才便是德。”娶太聪明的女人做老婆不见得是好事,他要的是一个甘愿和他一起平平凡凡厮守终老的女人,其它,别无所求。

和蔡少卿聊了一会,就挂了,回头却看到两只豪猪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跑到自己的身边叫了起来。乐浪看了,小心翼翼的把小豪抱了起来。这两只豪猪很容易分辨,比较大的是小豪,小的是小猪,小猪一向都是小豪跟屁虫,它去哪它就跟着去哪。

乐浪发现这两个家伙不知什么时候在后院的番薯地旁边挖了个洞,现在基本上都住在那里,它们还会偷偷的挖番薯。这两个家伙属于杂食动物,什么都吃,胃口奇好,和三点差不多,不过不吃太油腻的东西。

小豪用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主人,仰着猪鼻子“噗噗”不安的叫着,一边眼睛还直向乐浪放在一旁的凤梨看去。乐浪看得好笑,下面的小猪看到小豪被抱着,顶着猪鼻子向乐浪的脚趾蹭来,弄得他粘乎乎的。

乐浪轻轻的把小豪放下,安慰的摸了摸小猪的鼻子,从盘中拿出几片凤梨给了这两个家伙,这两个家伙肯定是被凤梨的凤梨香味吸引来的。

三郎他们不知跑哪去了,今天连白球和小雄都跑得没影,不然以往这两个家伙都是趴在前厅看着门口当门神。

现在来小溪村游玩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的发现这边盘旋飞舞的水鸟后,更是每个礼拜都跑来一次,有的甚至带着帐篷过来过夜,只为了目睹一番水鸟们出行和归巢时一抹惊艳风华。

临近暑假,人更是多了起来,因为小溪村地势的原因,即使是到了酷暑时期也不是非常热,总是让人感到十分的凉爽,没有酷暑的炎热,山间还时不时的吹过一阵阵山风,凉爽异常。于是,就有人想着在这边度假,村部帮助翻建的屋子一时成了热手货,不过房租倒没有因此涨价,而是因循着先来有后来无的原则。

三郎一手拿着一根玉米坐在三郎的背上呼呼喝喝的往家门口的湖泊跑去,后面紧紧的跟着白球和小雄。已经长得三郎一样高的三点看起来威猛异常,如果不是它脸上背上尾巴的那几个黑点,让它看起来比较可爱,真的是生人勿近。

小雄和白球比三点略矮了二十公分,不过就体形而言已经很大,趴在地上,犹如一只非洲雄狮一般,如果生气怒吼,露出那满嘴的尖利牙齿,让人看了都感觉胆战心惊,不过没事的时候看起来倒是满憨厚的。

来小溪村玩的人不凡一下喜欢捉猫遛狗的人,看到小雄和白球时候眼冒金光,直追着乐浪问这狗是哪来的,乐浪倒是很坦然的说是赶墟集的时候买来的,被那问的人当疯子一样的看待。

乐浪问了才知道,原来小雄和白球是鼎鼎有名的松狮犬。

松狮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品种,他的准确历史已在中国古代丢失。如今众所周知的松狮从中国汉代的陶器及雕塑品中非常容易辨认。其他的一些史前古物品表明这种品种的历史甚至早得多,他也许最初来自于北极,然后移居蒙古、西伯利亚和中国。

一些学者声称,松狮是萨莫耶德犬、挪威猎鹿犬、波美拉尼亚种狗和荷兰卷尾狮毛狗的祖先。有报告说唐代的一个中国皇帝拥有十万猎人和两千五百条“松狮狗”。

不过松狮最大的也不过只有四五十公分,属于哈巴狗类的小型犬,但是小雄和白球却已经有八十公分左右,根本不符合逻辑,这让一些把小雄和白球当成松狮犬的人纳闷不已。

这些人再听到这小雄和白球是乐浪从赶集的市场上随便买来的后,都捶心不已,只叹自己为什么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呢?

一波碧绿的湖水被山间的微风吹起微微的波涛,在阳光下晃着一抹鳞光。水鸟从湖面上掠过,爪印波面,荡起一道道的水圈向旁边辐射开来,抓起一只浮出水面透气的小鱼飞快的往岸边的巢穴飞去。

旁边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人架着摄像机迅速的拍下了这一幕动人的画面。他们直接把车开到了这边来,有的拿着沙滩椅惬意的躺在树下休息,有的钓着鱼,有的则是拿着摄像机到处乱拍。

来到湖边,三郎把一根玉米扔给三点,如果三郎不是许诺给三点一根玉米吃它才不会让他坐在背上,现在的三点是越来越鬼了,没有东西吃绝不做这些出力不讨好的事。

三郎也拿起一根玉米啃着,一旁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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