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情深不候>034 向诩:为爱阵亡

by向诩

2014年7月30日,晴,很闷热。

我躲在二十三度的空调房间里,这样才能用被子把自己裹起来,多了那么一点点的安全感,在送遥远离开后,我才觉得自己的人生,又完成了一件必须的使命。

遥远的幸福,是我欠她的,她的家,也是我欠她的。我相信,这个表面脆弱内心却勇敢的不得了的妹妹,她一定会找到自己新的坚强的方向。

我的另外一件未完成,则是关于陈潇。

记得几年前有那么一首歌,七月份的尾巴,你是狮子座。而陈潇的生日,就刚刚好在七月最后的尾巴上,她的热情,她的霸道,她一次又一次拿着星座书反复的告诉我,狮子座是这样这样的。

而我眼中的陈潇,却是那样那样的。她用一层又一层牢固的防备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最里面,却是一刻柔软的心。

时间,可能真的能够带走很多,几个月前,我颓废的生活着,现在,同样崭新的未来,也在等待着我。就像手臂上曾经那些细密的罪恶的针孔,也早就不见了。时间带不走的,是感情,不仅仅带不走,还会慢慢的沉淀,越来越深,越来越不能抽离。

我爱陈潇,这是一件严肃又认真的事情,那天在医院里,遥远带去了陈潇送我的那本《百年孤独》,看过无数次的书,我怎么可能没有看到过最后一页呢?甚至,我之所以会经常的翻看,也不过是很自恋的享受着曾经陈潇对我的告白。

那一页上,是一篇特别青涩有点幼稚的情书,所以在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是不屑一顾。

我是一个普通家庭长大的男孩子,有爸爸有妈妈,还有一个任性的妹妹。那个时候的思远和遥远,是当做父母友人家的弟弟妹妹来相处的。因为爸爸说要多照顾弟弟妹妹,于是我们也就走的近了些。

在那个相信青梅竹马和门当户对的年代里,在无数次一起玩过家家酒之后,我以为,遥远一定是我未来的那个新娘。我并不要求自己太优秀,只要所有事都达到一个差不多的程度就好了,只是意外的是,初一那年,陈潇硬生生的闯进了我们的世界。

别人也许不信,最初,我一直都默默的和自己较劲,陈潇以飞快的速度取代了我的身份,成为遥远最好的朋友。而她是女生,所以在我们模糊懂得了男女有别的年纪里,遥远和她越走越近。

于是,我开始努力读书,那时候,我不过以为自己想超越陈潇而已。我真的一点都不觉得,在我不断的想要自己变得更好的时候,其实更在意的是陈潇的眼光。我把她当成了对手,只因为我还不懂爱情。

爱上陈潇,是注定的意外,还是十几岁的年纪,我的思想和内心却比别人更加事故一点,因此从来都不觉得陈潇那样有钱人家的俗称富二代女孩,会跟我是一个世界的人。我更加怕被别人用有色眼镜去观看和评论。而那些,其实都是懦弱的表现。我配不上陈潇,她的坦诚和勇敢才是我真正望尘莫及的。

《madworld》是陈潇最喜欢的歌,就像我喜欢《百年孤独》一样,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都有些可爱的偏执,她曾经为我读了我喜欢的书,于是我也有很多次一个人跑到ktv去练那首她最喜欢的歌,一直到陈潇二十岁生日的那天,我抱着她坐在海边,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为她唱了这首歌。

orrow不要明天,没有明天

adworld恒常的世界,疯癫的世界

后来我才发觉,在那个时候,我才有自信,我是爱陈潇的。

最短暂的季节是秋天,因为一日三秋,而最漫长的季节却是夏天,遥远说她不喜欢夏天,现在,连我也开始为这个季节烦躁。

晚饭后,我妈端了一碗绿豆汤给我,又嘱咐说,进了伏天了,早点休息。哦,原来,现在才是夏天真正的开始。可是,远在两个多月前,燥热就已经开始了,五月的时候,我这一生最爱也是唯一深爱的女人,终于和另外一个男人订婚了。

我悔恨,我痛苦,我甚至把自己关在狭小的公寓里,利用毒.品麻痹自己的神经。

可即使是这样,我都没有勇气走到陈潇的面前说,来,跟我走吧。

一年前,我开始忙碌的找寻实习公司,因为我在意和陈潇之间身份的悬殊,我更能够撑起一片天空给她一份好的生活。

陈家是开制药厂起家的,而我大学的专业也刚好是药剂学,进入海达实习或者是顺利成章的,可是我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不想被人说走捷径,于是直接拒绝了陈潇的好意。

没想到的是,不久后,陈潇的爸爸就找到了我,他语重心长的和我谈了很久,最后才邀请我加入海达新的实验室,参与一种新药的研制和实验。

我还只是大四的学生,所学的知识有限,所以分配给我的工作,只是做一些原材料的提纯,还有一些数据分析。最初我以为这是一种新型麻药,可是后来一些实验的数据显示,如果这种药大量服用,不仅会令人成瘾和产生幻觉,严重的,甚至可以致命。

简而言之,海达集团的地下实验室,要研制的,是一种新型毒.品。

我毁掉了全部的实验数据,可是陈易凡告诉我,那些东西他早就有备份,而之所以找到我来参与实验,一来我是陈潇的男朋友,二来他们研制的药物原本就是根据我的导师几年前曾经试图开发的药的部分配方制造的。陈易凡说,只要我能从导师那里拿到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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