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叹了一声,也渐渐冷静了下来。
晚饭是离歌亲自下厨,主要食材就是今晚从田里抓的小鱼和小虾。
首先要做的事,自然是把鱼和虾处理好,洛风一直靠在门边看着他。
他已经换了一身衣服,雪白的衬衫,长袖挽到手臂上,露出了一截小臂,很白,比她的手还白,似乎还更嫩。
她问,“靠谱吗?”
他的手可不像是干做饭这种活儿的。
离歌说,“必须靠谱!”
洛风没有再说话了,脸上就写了一行字“我不相信”。
他的手太好看了,做菜比弹钢琴更优雅更好看。
而她总是会下意识地认为好看的东西没什么用,虽然知道这是错误的,但有时还是会那么认为。
但结果是她错了。
离歌厨艺相当好,因为他对生活要求极高,穿着要舒适更要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喝得要讲究,他喝的咖啡他曾经去那个咖啡豆工厂看过,亲自监督了每一道工序,选定之后就再也没有换过。
吃的这方面,有时间他都是亲自动手给自己做饭。
小鱼用的是红烧的方法,先炸后煮,明明是最简单的调味料,以及最简单的食材,但不知道为什么,下锅那一刻香味就出来了。
洛风从门边,到了离歌身后,他用的东西都十分简单,并没有什么秘制酱料。
这人不仅对外表要求极高,对味道的要求更高,他也绝对不会允许食物的味道一直跟着自己,或者是一直留在车内包内。
有的人一生选择将就,而离歌则是选择讲究,还是到了极致那种讲究。
她绝得自己想错了,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容忍自己身上存在缺点呢。
离歌先做的是龙虾,先用水煮再油炸,她不是特别懂做虾的方法,因为野外生存训练中,她通常会避开虾这个选择。
平日里吃的也都是成品,她不知道虾的烹饪过程是什么样的,她比较关心最后的结果。
这里没有好看的白色菜盘,只有小铁盆,上面还哟许多磕磕碰碰的痕迹,离歌说什么也不愿意用,最后洛风很无奈,借来了景暖暖当随身武器的水晶烟灰缸。
景暖暖不会抽烟,慕江城也从来不会再家里抽烟,所以这东西没人用过。
“行吗?”
离歌在烟灰缸和小铁盆间挣扎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选择了前者。
美观有了,丢在开水里滚一圈,干净也有了。
最后的摆盘效果相当不错。
红色的小龙虾盘在水晶透明的容器里,浇上些红油,窗外的阳光一照,微风一过,色香味俱全的完美诠释。
“回去之后,我要把家里菜碟全部换成水晶的!”
有钱,任性,洛风也无话可说,不过……
“这里就只有一个烟灰缸。”
“那第二道菜我不做了。”
“……所以今晚就这七只小龙虾?塞牙缝都不够。”洛风还是那句话。
离歌往她身边迈了一步,一手特别随意的落在她的腰上,“那我换个东西给你塞牙缝?”
他的笑容特别灿烂,没了之前一贯的优雅,倒是多了一丝丝猥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