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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都是重情重义,以为这里是谁放了手雷,只要能听到,就肯定距离不远,所以不论如何,都赶来了。 ..△¢,
秦歌甚至在某一秒种就觉得,这其余的十四个人,自己只要七个人的话,其实是自己亏大了。
他们是在竞争,誰遇到了危险,如果这个人活不下去,那么毫无疑问自己是少了一个竞争对手,就更有机会成为天歌门的骨干成员,尖刀小队了!
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这样做,没有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坑害自己的队友,所以,他们都是优秀的,是值得敬佩的!
如果培养成一个十六人组的尖刀小队,那肯定是所向披靡!
“你们,都没有遇到任何危险?”秦歌将信将疑的问道。
“遇到了,有沼泽,有蛇虫鼠蚁,但是,兄弟们这么**倜傥,玉树临风的,都全身而退了!”刘猛笑了笑,咧了咧嘴。
“哈哈……”所有人都是开怀大笑。
彪子说着,大大咧咧的拍了拍东子的肩膀,“哝,只有东子肩膀被狐狸抓了一下,轻微的伤……”
“被抓了一下?”秦歌顿了顿,赶紧站起来查看东子的伤势,然后检查了一下,是没有问题的。
拍了拍东子的肩膀,“辛苦了。”
“不辛苦。”孙东也是高兴,看了看秦歌,看了看马可儿手中的狼,再看后面一群狼,吓了一跳。
“卧槽……这是……”
几个人,全然和刚刚进入湿地森林的时候不同了,他们现在皮肤变得黑了,黑得很快,肌肉高高的隆起,而且是很夸张的那种,如果不是这种生死训练,几乎是不可能在短短十几天之内,身体机能有这么大程度的改变的!
但是,这湿地森林的实战训练,真的做到了,在这里,可以感受天然的蒙受杀伤力,吃的是最最有营养的蛇虫鼠蚁,这些动物的药用价值,和改善身体的药用能力,是其他任何药物都不能达到的效果。
秦歌看了看小狼,点了点头,“遇到了一群狼,可是,这是好狼……”
说着,这小狼像是在马可儿的怀中撒娇一样,冲着众人“咯咯咯咯”的发笑。
本来人对狼是天然的有些忌讳的,可是现在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人最近这几天凶猛野兽见得多了,自然也就不害怕了,第二是因为,这小狼张的真的可爱极了,有点儿像是小狗博美的那个种,只不过是黑色的而已。
“秦歌,这……能不能带着回去养着啊?”这时候,李爽开口了,他好像也挺喜欢这小狼的。
得到了一个人的支持之后,马可儿瞬间就有了底气了,直接一只手抱着小狼,另一只手举了起来,“我支持!”
“噗……”秦歌无奈的笑了笑,“你支持有个毛用啊,小狼需要的是百兽之王的成长环境……”
“可是……可是它辣么可爱……”马可儿也是心有不舍,只不过,它自己也知道,把小狼带入都市,真的不是小狼能够生存的下去的环境。
“算了吧。”这时候,东子开口了。
“其实,我也很喜欢小动物,而且,我也可以看得出来,这几天你们和小狼养成的感情,人和动物其实本身就是一家亲,要形成一种依赖性很容易,可是,这里有他的好友长辈,才是他生存的天堂……如果我们强行带走她,反而不利于他的成长……”
孙东说的很有道理,这货话不多,但是总能说中要害,有点儿军师的味道。
然后,其他人都不再说话了,这事儿,只能让秦歌和马可儿来决定。
马可儿犹豫了好久,终于慢慢的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把小狼放了下来。
眼泪“滴答”一声就滴在了小狼的脑袋上。
“小狼,你和你的叔叔伯伯们,在这里好好生活,我相信,等你长成真正的狼王的时候,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秦歌也有点儿眼眶微红,不经意间,摸到了自己身上还穿着的金丝软甲。
这金丝软甲真的是个好东西,当时自己在古墓之中,和那**的天狗战斗那么久……额,其实是被那天狗打了那么久,可是,因为穿着这金丝软甲的缘故,自己竟然真的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太神奇了有没有!
可是,如此宝贝,秦歌觉得自己不能要。
于是乎,慢慢的把这衣服脱了下来。
没想到,在狼穴之中,因为略显昏暗,看不出这今日软甲的光彩夺目,现在在洞外,正好映着数目发出来的点点斑驳,这金丝软甲,竟然真的像是电视剧里面演绎出来的那样,褶褶生辉!
在点点太阳光照的映衬下,晃的人睁不开眼睛。
所有人都愣住了……这,这特么是历史上的宝物啊,基本上,所有人下意识的就想起了金丝软甲这个词汇。
可是,秦歌去没有任何的犹豫。
小心翼翼的走到了地上的小狼身边儿。
本来,小狼以为秦歌走过来,是决定要带着他呢,正要高兴的在地上打滚,嘴巴里面开始发出“咯咯咯”表示高兴的声音。
可是,这定睛一看,却不是这么回事儿了。
秦歌小心翼翼的弯下腰,把金丝软甲披在了小狼的身上,点头道:“小狼,这是你们狼群的宝物,是你们奉为狼王的东西,我不能收,希望你穿上它,能够带着狼群,慢慢地变得强大,最后,真的做到孤狼啸月那般,屹立在这湿地森林,我相信,每一次离别,都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小狼,我们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