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电脑前的记录本上,也已经密密麻麻地记满了陈同昊案件的时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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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分,清洁工进入到后院打扫,8:49分离开。
9:09分,陈同昊走出正厅,9:26分才到达后院。用时17分钟。约9:28分到达后院水缸,随即被害。
前厅场景
9:13分,因程雅馨不慎将茶水泼至丹妮戏服上,导致第一条戏拍摄结束。
9:17分,导演结束对程雅馨和卢杰的训斥,二人各回各位。
9:32分,丹妮换装完毕,第二条戏开始拍摄。
案件矛盾点:
一,案发当日,民国影视城只有《灵儿》一个拍摄剧组,没有闲杂人员,从此角度推断,杀害陈同昊的凶手,就是剧组人员。
二,除去前往后院的陈同昊5人,所有人都参与了正厅戏份的拍摄,不论是谁,往返后院的时间只有两条戏的间隔时间,即十九分钟。可经过实际测量,即便是用最快的速度抄近路,从前厅往返后院的时间,至少也需要二十分钟。从这一角度推断,剧组的人员,都没有作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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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队长,监控视频和电视剧成片已经看过多次了,没有任何问题。不论从哪个角度推理,我们都无法破解‘十九分钟’的时间限制。可是,‘十九分钟’的杀人之谜,我们必须要解,如果解不开,前后一系列的推理就无法连贯起来。”反复研究过视频和记录后,高峻如实说道。
亲自发现“十九分钟”时间禁锢的付延青,此时也是眉头紧皱,很少沾染烟草的他,竟然也打开一盒烟,一支接一支地抽了起来,在烟雾吞吐之后,他仿佛感到,在陈同昊案件面前,自己的思维就像这散漫的烟雾一样,能够依稀看到,却如何都抓不住。
“三中队队员们返回了,看来,今天的赃物追获工作进行很顺利。”就在付延青陷入愁绪之时,高峻透过办公室的玻璃窗,看见了一行成功而返的队员。
听了高峻的话,付延青也本能地看向了窗外。果然,几名三中队队员正齐整地往办公楼方向走来,脸上,满是成功的满足感。
蓦然间!
付延青大脑中灵光一闪!曾经无解的谜题,就像一枚自爆的火球一般,在他的眼前“砰!”地爆裂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