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刻被打扰,易枫是一肚子的火没地方发泄,啃着饭菜,这厮现在已经把饭菜当成了自己老爸,恨不能吃了他,这可恶的老头。
时光荏苒,慕容嫣然要回魔都了,无奈,一家人纵有万般不舍,也不得不放弃。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掩泪长问,相见与离别中到底蕴含了多少真心相爱。
看到大众cc的尾灯淹没在黑夜里,易枫低着头,心里难忍伤感,离别,是一道河,隔开了相思的人儿,隔开了两行热恋人的眼泪。
至从慕容嫣然走后一段时间,易枫一直提不起精神,最怕离别,哪怕暂时的离别只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
收拾了心情,易枫这段时间很忙,陪着爸妈去越州的一个楼盘买了一套别墅,还好,越州虽然处于长三角地区,不过房价却不算是高的,和首都比,易枫现在买的这套别墅,只能在那里同等的房子里买个房间,从中可以看出华夏房地产的差距有多大,泡沫有多少。
当然,易枫也不会忘了给自己好友治疗的事情,翻阅了很多医书,对于临时抱佛脚的他来说,目前也没个头绪,只能按照上次的方法又给丁苗青做了几次按摩,不过从这几次的按摩里,易枫也得到了好处,那就是他体内的真气越发的精纯,也越发的雄厚。
在家待了半个月以后,今天已经是五月中旬了,南方的天气已经很热,易枫决定离开家一段时间,打算去慕容嫣然所在的城市----魔都。
魔都,是华夏国最大的城市,亦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是华夏大陆的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区生产总值居大华夏区城市第一位,亚洲城市第二位。
走在魔都熙熙囔囔的人群中,易枫这厮感叹,不到华夏不知道人多,不到首都不知道官多,不到魔都不知道时髦多。
五月中旬的魔都,偶尔出现几个颇有点姿色的,显然觉的自己高人一等,为了吸引眼球,禀承‘易走光’的着装风格,仅仅以一件宽大的纱质半透明上衣遮体,微风拂过,果然若隐若现,着实炫耀了一把什么叫无限低。
对于易枫这个不老实的家伙,看到如此场景,怎能错过。
一边走着一边还对着那些女孩子的某些部位意(淫)着,至从那天和慕容嫣然在早上发生了那事情以后,在那一刻,除了深融的爱意,易枫终于品尝到了滋味,果然如毒药,越吃越迷醉。
“别跑,你再跑,再跑,我开枪了,你……”
咦,难道是在演传说中的警匪片,易枫一直都是警匪片的忠实粉丝,不禁在那边评头论足起来。
这小子跑步这么慢还能演小偷,呃,还那么丑,咦,那个演女警的不错啊,明星就是明星,啧啧……那地方还一蹦一跳的,和自己见过的白狐和慕容嫣然不相上下啊,易枫yy着,准备围观围观。
“砰”地一声。
易枫晕倒之前唯一记得是手里多出了两只小兔子,还在那边欢快的跳动着……
……
要是被林夕若的同事知道刚才发生的一切,一定会在惊叹发生这一幕同时,也羡慕易枫的遭遇。
要知道林夕若在魔都市的警界里有“暴力霸王花”之称,蝉联三届刑警队空手道冠军。平日里嫉恶如仇,办案雷厉风行,对付罪犯的手段让那些大男人都自叹不如。或许是因为林夕若声名在外,也可能是很优秀的原因,二十五岁了连个正儿八经的男朋友也没有。
“喂,大『色』狼,你终于醒了!”
大『色』狼?!
易枫茫然的看着四周,嘿,和谐社会,还有传说中比恐-怖分子更傻『逼』还可恶的坏蛋在我旁边,那可不得了,“喂,别看了,就说你,对,现在我以妨碍公务罪,逮捕你。”
“什么,我?我是大『色』狼,还妨碍公务?”易枫茫然的指着自己,我哪妨碍你了,我不是在路边看你们拍什么电影来着,咦,不对啊,这小娘皮不是那个一蹦一跳的那个……
“还说没,(色)狼,好啊,还敢不承认,看老娘今天不教训教训你,你还不知道我…”,声音的主人气愤地说道。
突如其来的一阵铃声,止住了林夕若的动作。
“喂,啊,小李,对,我刚才抓小偷,恩…啊!什么?嫌疑犯跑了?好,我立即就来。”恨恨地放下手机,就要往外跑,不过又转了回来。
“哼,(色)狼,我现在怀疑你和刚才的嫌疑人是一伙的,那就跟我去警局走一趟吧。”
易枫茫然的看着那对剧烈颤动的,不规律运动的球形物体,难道老子在昏『迷』前抓住的是……胸器啊!想到这里易枫的鼻子犹如两只喷泉的喷头在尽情的喷洒着幸福的泉水。
一个沙包般大的拳头突然砸在了易枫的一只贼眼上,林夕若很气愤,这是什么人吗,那对贼眼睛有这么看人的吗,这下子在林夕若的心里,已经把易枫当成了小偷同伙。
易枫很无辜,怎么突然间这眼前的老子打出熊猫眼了,把老子俊美的外表糟蹋成什么样了,转头望了下商店的玻璃。这下完了,自己光辉的外表,想完就气的晕了过去。
魔都市警察局,跟在林夕若的身后,易枫接受了无数同情的目光,在易枫不解的目光中,一个男警察悄悄走到了他身边,轻声问道:“嘿,哥们,犯啥事了?”
易枫朝着林夕若努了努嘴,回道:“貌似我也不知道,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