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古典音乐之王[重生]>35.第三十四章

在音乐节官方所采用的这片欧式小镇景点中,一共有十个小型广场。用的都是最传统的小圆形中世纪广场风格,地板通常为红色的砖石,面积也不算大。但正是在这种简约朴素的小广场上,却也有不少人喜欢在这样的广场上进行个人演奏。

当然,想要站在最中央演奏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每个广场的正中央都放置了一块名人栏,就戚暮走过的那五六个小广场来说,他已经见着了莫扎特、贝多芬、巴赫、小施特劳斯等多位大师的生平介绍。

而到了这第七个小广场,他远远地便见着了一个俊美熟悉的人物身影。

男人挺拔清俊的照片就这样被聚光灯打亮、挂在名人栏的中央,在照片的两侧,左边写着的是该人物的事迹成就,右边写着的则是他所写下的数十首奏鸣曲、协奏曲,甚至包括了几首钢琴练习曲等。

戚暮将那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完之后,又笑着转首看向了那放在名人栏中央的照片。只见照片上的男人俊美优雅,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正手执指挥棒,似乎是在一场音乐会中抓拍得到的。

看看这照片上高雅清贵的男人,再转首看看一旁一脸淡定的闵琛,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还真是意外啊……”

如果放在一个星期前,戚暮是绝对不会对闵琛说出这样的话的。但是这一周的相处下来,离开了表演的舞台,他已经慢慢将对方看作是一个普通的朋友,因此一些比较亲近的话也非常容易地就出了口。

似乎被青年给调侃了,但是闵琛却依旧淡漠着一张脸,连表情都没变一下。他状若无事地看着那名人栏上自己的照片,过了半晌,指了一旁的试听机,说:“放的是《黎明协奏曲》和《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接着便拿起了耳机放在耳边,开始听起来。

走过这些名人栏的时候,有的时候闵琛会直接点出试听机里准备的曲目。虽然他说的不是全中,但几乎也没几个错误的,一路下来戚暮听了大约有二十多首曲子,也只有一首闵琛猜错了。

这耳机的隔音效果很好,大概是特意为了音乐节准备的,能够清楚地呈现出每一个乐器声部的音律。戚暮闭着双眼认真地听着那耳机中传来的音乐,等过了片刻,他才笑着放下了耳机,转首看向闵琛。

只是笑,却不说话。

灿烂耀眼的阳光下,青年细碎的头发被照射得有些金色,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笑着看着对面的男人,看得连闵琛都不由自主地蹙了眉,低声问道:“怎么了?”

只见戚暮轻轻摇首,指了指那试听机,道:“这首《黎明协奏曲》是你在三年前写下的,试听的这段应该选自前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所表演的那场。至于第二首……”顿了顿,戚暮唇边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道:“第二首的《维奴卡》,应该是选用的最新版本吧,我没有听过这场演奏。”

即使是同样的指挥、同样的乐团来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演出中,都会产生细微的偏差。能够听出曲子是哪一场演奏出来的,这既证明听者拥有超乎常人的耳力和音感,也证明了……他对这首曲子相当熟悉,至少听过多遍。

戚暮的话令闵琛倏地一愣,即使隔着一副墨镜,戚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忽然僵住的身体。

猜错别人的曲子,那还是情有可原……但要是猜错自己的曲子,那可真是……

只见闵琛一脸淡定地伸手拿起了那只耳机,只是听了一段之后,他便面色沉着地放下耳机。修长削瘦的手指将鼻梁上的墨镜摘下,露出一双深沉幽邃的眸子来。

闵琛认真专注地看着眼前但笑不语的青年,语气郑重道:“《维奴卡》选的是今年柏爱全球巡演在柏林的那一场,应该才录制完没多久。”顿了顿,见着青年面上的笑意一丝都没有减少,男人嘴角一撇,语气不善道:“选曲的人水平有限,你要谅解他。”

戚暮:“……”

见着青年似乎还是一脸憋着笑的表情,闵琛轻轻咳了一声,严肃认真地转移话题:“我记得晚上蒙特利尔有一场音乐会,现在就去?”

既然对方已经转移话题到这种地步了,戚暮也只好低低地笑了两声,勉强地将笑声给止住了。他点点头,两人便一起向小镇南边的一处音乐厅走去。

蒙特利尔交响乐团来自加拿大,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之一,现任指挥是日籍著名指挥家长野先生,这位大师虽然是亚裔,但是指挥风格却更偏向于欧化,与多伦萨先生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音乐会上,几乎所有人都在专注聆听,并没有人注意到戚暮和闵琛的存在。而等到音乐会一结束,闵琛又极快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再次将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

见状,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正走在一个……“特|务”身边,随时等待候命。

这样鬼鬼祟祟的参观日一共过了三天,等到第四天下午时,戚暮正与闵琛欣赏着一位街头艺人婉转动听的萨克斯,忽然便听到音乐节的广播里传来一阵清亮流利的英文。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在悠扬迷人的音乐中,本周末晚八点,来自纽约的大师艾伦·斯威尔将蒙特剧院进行一场盛大的演出。”

“在此,斯威尔大师诚招一位小提琴首席,带领乐团演奏西贝柳斯的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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