蓦地,金大猛便垂下头去,有湿湿热热地东西就要夺眶而出。
可是,她却拼命忍住,耳朵里,再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说好了不哭,说好了要快快乐乐地活下去,为什么,她还要掉眼泪。
不哭,不哭,她不应该哭的。
她放在桌上的那份合离书,夜呤萧肯定已经签了吧。
呵,从此他们再也不是亲密无间的夫妻,而是形同陌路的陌生人。
说了不放手,可这么轻易的,他就要和别的女人,成亲了。
而且现在都已经下聘了。
原来,这三个多月,不是她的行踪有多隐密,不是她做的有多高明。
而是,夜呤萧已经放手了。
呵……她应该高兴的,夜呤萧终于放过她了。
不管他是不是仍旧恨着,至少,他放手了,再也不会纠缠她了。
这不就是她想要的吗?
她确实应该高兴的。
为什么她高兴不起来呢?
夜呤萧坐在马背上,看着下面的众人,没有一丝表情,周身散发着一抹落寞的气息,但是金大猛没注意到这些,她只看到他大红的长袍,刺痛了她的双眸。
不经意间,夜呤萧似乎感觉到了有人的注视,他缓缓转过头来,穿过重重人影,看到了一身斗篷素衣,带着斗笠的熟悉身影,剑眉微微一蹙,他怎么有一阵恍惚,觉得那人是大猛呢?
摇摇头,他觉得自己的想法真是可笑,金大猛三个月前就决意离开了,现在她怎么会回来,但凡她对他还有一丝一毫的情意,她便不会那么绝情的离开他和丢丢。
所以夜呤萧只是淡淡的督了一眼,他便别过脸去。
随着队伍的移动,一辆花轿缓缓的从金大猛身边而过,上面刺绣着龙凤呈祥,栩栩如生,非常华贵精致,里面应该坐着那个人吧,金大猛想着。
拳头紧紧的握起,她心里的不甘心慢慢叫嚷着,让她想要冲上前去询问。
她可以接受他娶任何人,但是她不能答应他娶夜夕颜。
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她一定会伤害丢丢的。
心里想着,她的脚步慢慢挪动,赫然,她肚子一疼,她整个人如遭雷击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了,肚子里的宝宝在踢她,她猛然捏了一把冷汗,庆幸自己方才没有那么冲动。
她很难想象若是她冲过去,她和她的孩子一定会受到伤害,万一她宝宝有个三长两短,她要怎么活?
夜呤萧已经不爱她了,她还能奢望他给她关怀,保护她肚子里的孩子吗?
长相十分讨喜的喜娘穿的非常喜气的挥舞着手中的丝帕,轿子几个的小丫头提着篮子,里面装满了糖块,枣子,桂圆。另外几个小丫头里面装的是铜板和花瓣,一路上走走洒洒,很多人跟在后面捡铜板,捡糖块,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后面跟着的是长长的队伍,几十辆马车全装着聘礼,足足的排了好长好远。大红的喜字贴的每箱都是,长长的红色丝带,绕的全车都是……
如若我赠你十里红妆,你可应我此生身旁
如若我赠你三世轮回,你可应我永世相随
多少思念在回忆里灼成灰,而你迟迟不归
多少欢喜在流年里枯萎,经不起此情可畏
我无怨无悔,碧血成泪
演一场凄美,谁错谁对
看着渐渐远去的队伍花轿,泪眼朦胧间,金大猛恍若行尸走肉,慢慢的离开了热闹的街道。
一整夜,彻底未眠。
————
翌日清晨,金大猛便出门了,今天是清明节。
天气有点清凉,所以她还是穿上了那件斗篷衣。
出门的时候,风太大,她还是戴了那顶斗笠帽,黑纱遮去了她苍白的容颜。
沿着小路,她打算走路去土坝村,现在土坝村成了传言中的*,没有人愿意去,所以想要顾马车,是不可能了。
在一旁的包子铺子,她买了写热腾腾的包子,在水壶里灌满了水,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土坝村走,
好在距离土坝村并不是很远,三公里路罢了,一盏茶的功夫应该能走到。
刚买好了包子,金大猛刚准备塞进包袱里,肚子里的小家伙兴许是饿了,开始在她肚子里抗议起来。
金大猛明显地感觉到,小家伙在她的肚子里动了动,甚至是踢她。
停下脚步,金大猛抚上自己的腹部,不由开心地笑了。
喃喃道:“还好有你,宝宝,娘这就给你吃好吃的”
说着把油纸里的包子迫不及待的塞进嘴里,因为担心饿到孩子,所以也顾不得街上人多人少了,直接把斗笠的黑纱掀起来,她往嘴里塞了一个包子。
“嗯,为味道不错”金大猛自言自语道,然后把随身携带的水壶拧开,喝了一口。
结连五个包子下肚,她好多了,所以把剩下的塞进了包袱,把斗笠的黑纱放下来,沿着出镇的小路,往土坝村走去。
至始至终,她都没有发现一个炽热激动的目光盯着她,还有一抹疼惜的目光追随着她。
也许是吃饱喝足了,金大猛走的比较轻快,当她来到土坝村时,差不多用了半盏茶的时辰。
暂时找不到爹娘的坟墓,所以金大